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怎么?要我留你吃饭啊?”
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奈,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于不用走着去了!
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
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
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明天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回来。
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
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
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啊?”
胡蔓下意识的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想起它还没有牙呢,又抱过来打量个不停:“真的吗?可我看它就是个小狗啊!”
武战是做什么的?他可是猎人,成天跟这些动物猛兽打交道,怎么可能连狗和狼都分不清!
听胡蔓说是从后面的树林里捡到的,就更加确信了,后面的树林就通往北山的路,那里是真的有狼群的,所以武战从不去北山,毕竟再厉害,也敌不过群体活动的狼!
“应该是和狼群走丢了。”
武战看着这眼神无辜的小东西,虽然它现在毫无攻击力,可它毕竟还是狼,不能留下。
胡蔓毕竟是个女人,早就被萌的不行了,而且总觉得它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祈求,不由央求:“它还小,如果从小跟人类长大,是不会伤人的!”
现代很多这样的例子,虽然天性重要,但后天环境更重要,有些被人类饲养的猛兽都不会伤人。
“不行!”
武战态度很坚决:“狼的天性就是嗜血,这种东西是养不熟的!
万一伤人怎么办?”
胡蔓咬咬唇,恋恋不舍的看着刚得来的萌宠,虽然真的很想养着,可也知道武战的顾虑有道理,叹口气:“小东西,我不能留着你了,我把你送回树林,你看看能不能找到你的家人好不好?”
武战从她怀里抱过来:“我去吧,万一危险怎么办。”
于是胡蔓只能目送它走远,多萌啊!
怎么就是只狼呢!
回了屋发现胡秀正收拾东西呢!
胡蔓眨眨眼:“你准备走了?”
胡秀撇嘴:“走什么走?明天不是要去县城吗?买地的事一天办不完,肯定要住夜的啊!”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女主姚钰琪重生前回到80年代被母亲不待见,经自己不断努力成了一名优秀的女妇科医生,婚姻家庭的锐变让自己赢得一世之尊荣...
一沙一世界,弹指亿万年,这里孕育着世间众生,这里不断的上演一切皆有可能的神话。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被禁锢的少女叶小诗,用一只普通至极的纸鹤,开启了属于她的至尊时代。想要夺我的舍,抢我的萌宠,夺我的宝物,还要我的命,断我三千大道?既然如此,我便夺了你的大道,做我至尊路上的一块基石。叶小诗回首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兴奋的家伙们,他们早已跃跃欲试。我呢?一人噙着笑意。你?负责迷死他们好了。我的QQ3136040020,欢迎来玩...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他,一代风靡全球的高冷艳男神她,一介入流的敏感科清水女医却阴差阳错的走在一起,婚前,他冷冷的告诉她,千万别爱上我!这只是在演戏。她却信誓旦旦的告诉他,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包括在戏里。婚后,他笑嘻嘻的告诉她,你可以当我全职的摸绝师太!她拍下他的手,合同到期,戏终人散。...
自古以来,蜀地多侠士,侠义之风盛行。故,不分男女老幼,或隐形于山林市井藩镇,或浪迹江湖,栖于风尘,凡以武行事皆称侠。侠者,或配刀,或配剑,然佩刀者少而佩剑者甚,故常见侠者仗剑而行,世人多称曰剑侠!剑侠,以武称侠,而又以武入道,再入仙道,不为人皇缚,不拜天庭位,不入地府中,逍遥三界外,称为剑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