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微醺的奇越和二傻回到了他们住所。
生意比奇越想象中的还要好,不到四小时,几百张手机膜销售一空,这让二傻嘴就没合上过,一直傻笑着。
近五百元的丰厚收入让本就傻愣的二傻彻底变成了傻子,于是两人难得的吃了一顿好的。
其实二傻不是真的傻,他有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努力与执着,这点从他不到两天用玻璃和亮纸训练手机贴膜,到齐越都挑不出毛病的地步就可以看出来,只不过天生小脑发育不全,加上又一副铁憨憨的木讷样子,不知谁给他取了这么个绰号,久而久之,别人就都叫他二傻了。
一个星期以前,二傻在垃圾堆旁边发现了的昏迷不醒的奇越,将他带了回来。
之后,两人挤在一间不足十五平米的老式破旧居民房,一直到现在。
房子当然是租的,三百五一个月,环境什么的自然谈不上,不过好在总算是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身无分文的齐越一直靠着比他好不了多少的二傻救济,这也是奇越所说的救命之恩。
“越哥,我们发财了,才一天我们就赚了好几百块,明天我打算多进点货,一定赚的更多。”
回到家的二傻依旧兴奋不已,来来回回数着手中钞票,一副标准的财迷模样。
翻了个白眼,奇越倒了一杯热茶,淡淡道:“纠正一下,不是我们,是你赚了钱,而且以后你会赚的更多,二傻,你要学会淡定。”
“不,越哥。”二傻忽然变得认真起来,“我二傻可想不出这么个赚钱点子,如果不是越哥,我还在你说的那个什么黑工厂卖苦力,现在一天赚的钱就比得上过去半个月了,越哥,这些钱有一半是你的。”
“叫你二傻一点都没错,你还真是傻。”奇越摇了摇头,没再纠结这个话题。
“嘿嘿!!”二傻只是憨厚一笑。
“时间不早了,休息吧,对了,明天进货需要我去吗?”
“不用了,越哥,我都学会了。”
“那就好。”奇越点点头,“记住,除了生活费,所有的钱全部用来进货,告诉那个销售员,这次手机膜统一要比上次低两成,如果他不愿意,你就不要买,我去跟他谈,一张手机膜出厂价要三块,抢劫呢!”
说着,奇越端起茶杯,向外走去。
“知道了,越哥,你要去哪里?”
“楼顶解解酒,不用管我。”
……
万籁俱静,一轮明月挂在天边,奇越端着茶杯,望着眼前这座陌生城市,目光思索。
一星期以前,他莫名其妙穿越到这个世界,一个流浪汉身上。
流浪汉年龄不大,甚至还很年轻,奇越估摸着,也就二十多岁左右。
奇越没兴趣探究流浪汉的过往,他第一时间想要搞清楚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经过这几天的了解,奇越也大致明白了。
这是一个发展轨迹跟他前世完全相同的世界,其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科技水准也大致相同,如果不是一些名人名作有变化,奇越还以为他根本就没穿越。
流浪汉的记忆全失,但是却有一段执念始终没有消散,也许这执念过于强烈,这几天,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奇越。
“十年流浪,体验红尘百变,历经世间疾苦,炼无上身心,聚神魂道果,方可得大逍遥,大自在。”
轻声将这股执念念叨出来,奇越眉头紧皱。
“单从字面上来解释很好理解,就是说只要流浪了十年,就会有什么大机缘,这点倒是跟我前世看过的网络小说很像,这具身体的前主就是因此才流浪的吗?只不过十年前他才十多岁,能有这样的魄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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