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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又见六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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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林封谨也是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加逗留,发觉土豪金将这巩德修炼出来的冰蛭之魂彻底吸收了之后,便知道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了,一旦多加逗留,被闻讯而来的降龙关援军撵上来才是难缠,所以也是很干脆的迅速离去。

    不过在离开之前,负责搜尸的天狼却是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便叫林封谨来看,林封谨看了之后,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这巩德右脚的脚趾,赫然也是多出来了一只!也就是说,他居然也是个六趾人!

    林封谨与那神秘的六趾组织打交道的事件已经很长了,这个六趾组织行事神秘而诡秘,貌似和娲蛇神有所联系,可是仔细调查了以后却是发觉这组织与之也是若即若离,他们吸收成员的标准,他们这个组织的宗旨,完全都是一个谜团。

    这个六趾组织已经可以说是很久都没有出现在林封谨的视线当中,没想到今日误打误撞,居然又干掉了他们当中的一个成员。

    根据昔日的经验,林封谨仔细的将巩德尸体的每一根脚趾都仔细的捏过,找到了他的那一根假趾,拔掉了以后却发现里面没有什么纸条或者说是信息之类的,而是藏了一颗毒丸,这毒丸的药性可以说是格外的剧烈,一旦将其服下,几乎是无药可救,就算是运气好能救活了,后遗症也必然是十分严重。

    在没有其余的发现以后,林封谨也是逆流而上,迅速离开。不过这在青塘山脉当中修筑出来的官道也是沿江修筑的,所以沿途也是遇到了好几拨从后面赶上来的追兵。

    好在林封谨乃是在暗处,追兵却是在明处,并且那隆隆的蹄声使得林封谨早在十余里外就有所戒备,加上江水近在咫尺,跳进江水游动几里再上岸,那么降龙关当中擅长追踪的气味獒犬也没有办法追踪,因此每一次都是事前就规避过去了,堪称是无惊无险。

    而秦去这一次则是更加谨慎,林封谨发觉这厮逃走以后干脆利落的就往大山当中一窜。依照他的神通和身手,在这茫茫的穷山恶水里面随便找个地方一藏进入胎息状态,既是养伤顺便也是拖延时间,要想将其找出来,在这穷山恶水里面大军搜山都没有用。

    赶路了一天以后,林封谨发觉降龙关当中应该是死了心,没有再派人出来了,此时路上也遇到了一两拨人朝着降龙关去的人,都是在草原上面贩卖货物,以物易物赚得是盆满钵满的,这些人都是严加戒备,哪怕林封谨孤单一人,看向他的眼神也是十分警惕。

    林封谨也是不为己甚,走上前去,用双倍的价格买了他们商队当中的两匹好马,轮换骑乘,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便走出了这茫茫的大山,眼前便是草长莺飞,一马平川的大草原。

    此时正是大草原上一年当中最美的时候,繁茂的青草正在迅速的抽芽,黄白色的小花偷偷的绽放,空气里面都荡漾着一股清新的气息,蓝天白云下,牛羊们都贪婪的咀嚼着丰美多汁的青草,牧羊的汉子用刺拉拉的嗓子吼着粗犷的牧歌,牧羊犬在兴致勃勃的抓扑着蝴蝶。

    林封谨依旧拿出来了自己招牌式的书生行头,区别是自己骑着马,而书箱则是背负在了另外一匹马儿上,而西戎的书生的服装也不是宽袍大袖,颇有些类似于先秦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装束,好在腰带和头巾都是颇为飘逸,与普通人的衣服很是有些区别,辨识度很高。

    草原虽然风景美丽,但是也到处充满了攻伐与杀戮,林封谨在草原上面策马刚刚走出了三四十里,就被数十骑穿得破破烂烂吆喝着的牧骑围住了,这些战力不凡的牧民们乃是被挑选出来的勇士,他们的职责就是策马在草原上围绕着自己的部族领地奔驰巡逻,遇到强大的敌人就示警,弱小的呢,自然就打劫了。

    这些牧骑本来围住林封谨的时候,双眼当中闪现着的是野狼一般的贪婪残忍的光芒,但是当双眼看到了林封谨身上的衣着,还有另外一匹马背上的书箱的时候,那种目光就渐渐的消退而去,很明显的换成了尊敬。紧接着,一个年纪大的牧民便跳下了马来,手抚胸膛,大声歌唱了起来:

    “远方的客人啊,请问你是从什么地方前来的。”

    “长生天把您送到了这里,那么就请像天上的喜鹊那样栖息一晚吧!”

    “.......”

    林封谨虽然已经是三里部实际上的掌控者了,但是这里是西戎,距离三里部生活的地方足足都有好几千里,绝对不是在草原上生活的民族风俗都是一样的,难得这个部族表示出来了善意,因此本来都是严加戒备的林封谨愣了一下,就顺水推舟的接受了他们的好意,因为说实话,他都是一天一夜没睡,并且胯下的两匹马儿也快要到极限了。

    来到了这个部族的驻地以后,林封谨算是体验到了草原人的好客,他在胡须都要白了的族长面前再次重复了一次自己前来西戎寻找赤蝎的谎言,然后很上道的从书箱里面取出来了一些小礼物进行赠送,这些小礼物并不贵重,比如说是针线啊,引火用的火刀火石啊,铁制的护指啊,却是草原上奇缺的东西,拿来送人很受欢迎。几乎是百试百灵的。

    有了良好的交流开端,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宾主尽欢了,林封谨没费什么力气就淘换到了三匹好马,然后获得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帐篷,值得一提的是,林封谨身上的书生气质看起来很受草原妹子的欢迎,结果当天晚上想来钻林封谨帐篷“借种”的草原女子几乎达成了两位数,不堪袭扰的林封谨最后只能苦着脸钻进了族长家的帐篷才消停了下来。

    接下来林封谨在草原上的生活几乎就反复上演类似的经历,区别是那些大的部族往往就喜欢找林封谨讨要书籍,好在林封谨带的这些书也是完全用来打酱油的,里面也没有什么绝本孤本之类的东西,送起来也并不心痛。而这些大部族拿了书之后,往往则是虔诚的将其放在了神龛上进贡,看得出来其实是非常的珍惜。

    八天之后,林封谨便已经是来到了西戎的重镇,好水川。

    这里便已经是草原与丘陵交界的地带,此地为什么会被称为重镇,那便是因为当地的盐池可以说是十分出名,当地所产出的盐巴有足足十来种,分为白盐、黑盐,青盐,胡盐,柔盐,赤盐、驳盐、臭盐、马齿盐,胡盐......等等,可以说是西戎的一大财源。

    这些盐巴当中,白盐和黑盐可以说是食盐,其余的都是用来的入药的,并且只有此地才能产出,所以虽然产量不高,每年贩卖出去的却可以卖出一个大价钱来,不比普通的盐巴利润小。

    林封谨来到了好水川这里,却是要先找一个人,从这里起,自己就要进入到了西戎的腹心地带,盘查势必严密非常,自己毕竟是在西戎这边上了通缉令的人物,有了这个人的配合的话,此行便是若闲庭漫步一般了。

    林封谨要寻找的这个人,正是在遥城一战当中被他亲手逮住的三个纨绔子弟当中之一的庞起。

    这三人当时为了活命,可以说是写下了大逆不道的书信,都有十足的把柄攥在了林封谨的手里面,林封谨此时去找他,只是要他行方便帮个举手之劳的小忙,相信这人也不会刚烈到立即翻脸,要和自己同归于尽的地步。

    这好水川,便在这庞家的势力范围当中。

    最近一两年,庞贵妃在宫中十分得宠,庞家当然也就不会放弃好水川这块肥肉,便巧取豪夺,将势力范围便已经扩展到了这里,硬生生的插了一脚进来,此时在好水川的盐业里面,已经至少也要占据去一成的份额。

    林封谨来到了这里以后,便直接找到了庞家的铺子,然后按照与庞起的约定出示了信物,顿时,这掌柜的表情和态度立即就不一样了,脸上还挂着献媚的笑容,直接将林封谨请到了里面坐下,还要奉上香茗一杯。

    大概只过了可以说是两袋烟的功夫,便见到了庞起哭丧着脸走了进来,勉强挤出来了一丝笑容道:

    “林兄最近别来无恙啊,怎的忽然有雅兴来到我们西戎这穷山恶水的地儿来游览一番?”

    林封谨自然知道这帮家伙怕什么,嘿嘿一笑道:

    “你是巴不得我早点死掉吧,长话短说,开门见山,各位放心,我也没有闲情逸致来到处游玩,只是这一次乃是受人所托,要特地来到这里弄几样东西,弄妥当了就走。”

    庞起听了林封谨的回答,明显是松了一口长气,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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