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胖子起身告辞,楼梯又上来一个人,两人似乎认识,打个招呼擦身而过。
这人身材较高,全身黑色修身服装,这种风格汤姆还是在这个时代第一次见到。
浑身上下鸡零狗碎亮晶晶的金属物品装饰品极多,黑色牛仔帽还扎了一圈黑色丝带。
腰间枪带油光铮亮,右边插着一把华丽的限量版黄金装饰二十锤,左边居然挂着一把轻剑。
这种剑这个时代并不少见,甚至直到二战时都有人佩戴,剑身纤细,以刺击为主,有护手,实际上,这是后来击剑运动用剑的前身。
通常只有贵族佩戴,基本上,装饰作用大于实战意义,但依旧非常危险。
这位脚上还穿着一双黑色尖头高筒高跟牛仔靴,靴子上布满了繁杂的花纹刺绣,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牛仔靴做成这副模样是有深刻实用价值的。
较高的鞋跟可以减少骑马时脚从马镫脱落的概率,没有鞋带和精确的尺寸设计可以让牛仔不幸堕马并被马镫卡住脚时,可以第一时间摆脱靴子把脚抽出来,免得被马拖死踩死。
光滑的鞋底可以轻易的把脚伸进马镫和下马时离开马镫。
另外30公分左右的高筒可以避免腿部与马鞍的摩擦,高筒还能弥补没有鞋带带来的缺陷,可以在步行时抓住腿部。
当然,所有实用设计中,刺绣除外。
很多人觉得牛仔靴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产物,然而并不是。
18世纪时,德国赫斯佣兵受英国人雇佣参与美国的独立战争,他们穿着的赫斯靴就传入了美国,在这个基础上发展成后来的牛仔靴。
马丁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个不同寻常的人物,没办法,这个人的扮相太胀眼睛了。
不过这人并没有过激的举动,更不是来行刺的,这位踩着模特步,浑身上下都不便宜的骚包货居然也是来借钱的,让有点紧张的马丁大跌眼镜。
汤姆有点懵逼,怎么三天两头有人来酒馆找他借钱。
现在连不认识的人都找上门了?
“能说说你借这一千美元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这人耸耸肩道:“我打算开个裁缝店。”
汤姆差点一口水喷出来:“这个三百美元大概就够了吧?”
“不不不,我的裁缝店是独一无二的。
它只为有品位的顾客服务,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一千美元可能都不够,不过我还有点积蓄。”
汤姆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是么,我觉得你应该再弄个黑色披风,这样感觉会更好些。”
骚包愣了下,忽然站起来旋转了一圈,似乎在想象披风的感觉。
然后笑道:“亲爱的汤姆,他们都说你是天才,果然与众不同。
是的,我还缺一件披风,飘逸的,轻便的,可以随风飞舞的披风。
我觉得用丝绸制作会很不错,你觉得呢?”
汤姆:“……我并不认识你,还缺乏一点信任,所以你能说说你的情况么?”
骚包货点点头:“说的没错,您可以称呼我为迭戈,刚来摩根堡不到三个月,这里阳光充足,温度适宜,很适合定居。
不过很遗憾,没什么强盗土匪,所以我必须另想办法维持生计,恰好我还擅长做衣服,所以前两天刚在北门街靠近十字路口的位置买了一个临街的房子,很适合用来开个裁缝店。”
马丁道:“你是西班牙人?”
迭戈道:“当然,我从未隐瞒过这一点,美国有很多西班牙人。”
他转头对着汤姆:“我身上这一套怎么样,是我自己做的。”
浮尘俗世,活着就是在看别人死亡迷离世界,只有杀人与被杀,你有这等觉悟吗,若是有,拔出长剑,斩灭心中软弱,因为等待的只有屠戮之舞。脚踏尸体,血染风衣,歌唱征服,绝色倾城,罪恶之路,一笑万物寂!...
普通人意外穿越到清朝末年的台湾,没有深厚的历史知识,也没有浑身的权谋,为了能自保,能生存,在夹缝中求生存,用一生的时间努力改变着历史。...
为报复出轨的丈夫,我去夜店找了牛郎。却没想到,那人竟是...
小说简介师父居心叵测,让他身败名裂师兄骗她感情,让他死无全尸小师妹给她设下生死陷阱,就让她生不如死!弹药师借尸还魂,辱她者,她必辱之,害她者,她必千万回报!还有他,欲借她力谋她身夺她心,她偏要拆他台踹他小弟戳他心肝脾肺肾!什么,要姐做皇后?行,领着千军万马过了霹雳火雷阵先!包子已死,天才重生。行走间,石榴裙下尸横遍野!谈笑中,舌灿莲花怎敌得过步步血莲!...
重生复仇酸爽虐渣双强一生一世一双人双洁她是前朝遗孤,七岁时国破家亡,一夜之间从公主落为平民。蛰伏十年后单枪匹马刺杀皇帝,最后乱箭穿心而死。再次睁眼,她成了容王府不受宠的嫡小姐,生来克母被视为不详之人。当孱弱的身子装着强悍的灵魂时,某女仰头叹息,重生总要付出点代价。闲来斗斗伪善的姨娘,下点毒让渣姐生不如死。没事捣鼓捣鼓炸药,心情不好炸它几座城池。蛋疼的去操练操练士兵,即使不用,养着也没人敢欺负。他是尊荣华贵的世子,父母双亡,又落得半身不遂。据说面具下的他有着一张迷惑众生的脸,据说看过他容颜的人心都被掏空了。某女丢了手中的瓜子,按住胸口,在某人诧异之下说道我心还在跳,传言根本就不可信。某人面色一沉,娘子这是来拆台的?她要杀人,他便拔刀相助。她要复仇,他便出谋划策。他的宗旨就是,绝对不将机会留给爱慕她的男人。这一世,她不再单枪匹马,她要组队下副本打怪兽。于是乎,她和残废世子组成一家,夫妻两出双入对,联手打怪兽,修理大Boss。何为江山?她便是江山!洞房花烛夜某女盯着他的下半身看了许久,贼高兴。稍不留神,某人直接从轮椅上站起来,解开了婚服,继续脱。等等,你的腿你不是不行吗?半身不遂啊?某人挑眉,褪尽衣衫,躺在床上邪魅而笑,勾了勾手指道娘子,来吃!某女傻眼,坚决不承认被迷惑了,我无福消受。某人见她要走,瞬时移动身子,将她俘虏上了床榻,那夫君我可要开荤了。某女悔恨,随意选了夫君怎么如此强势?难怪打怪兽时候次次都赢。她汗颜,还以为自己功力渐长呢,原来都是某人出手啊!...
她,生性清冷,手段狠辣,更是唐门后人。她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虐之。他,大名王朝,嚣张跋扈,暴虐邪肆,就连皇上见了都要礼让三分的吉王府世子爷。他的理念是招惹我的下场只有一个字,死。一朝穿越,她招惹到他。他追,她跑。他欺她,她踹他。阴谋,皇权,身世之迷,她清冷以对,步步为营。他说一切有我,你只负责没心没肺任性而为。她红唇微掀,秀目轻扬,勾勾小指,在他靠近时,吐气如兰相对男人庇护,我更喜欢自己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