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啦。
一大群蹲在周围押注的人们纷纷站起,他们穿着一个个邋遢得很,看上去就像一群地痞流氓。
“谁在捣乱!”
一个赤裸着上身,胸前长满黑毛的肥胖大汉粗着嗓子喊。
他手里提着个酒瓶子,身上散发着一阵阵酒气。
“我。”
一个声音从镇牌旁边传来,大汉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面容儒雅的男子正背着手站在那里,由于王业走得比较快,这会儿大部队还在后面没跟上来。
大汉看他块头瘦削,想也不想就吼道:
“你可知道这儿的法律!?捣乱赌局可是要坐牢的!”
“法律?”王业冷哼一声:“随随便便就拿小孩子的命设赌,这里还有法律可言吗?”
“这俩小娃子是我用10个金币从站街的娘们那儿买来的!他们的命我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大汉大喊道。
“10个金币?”王业笑了笑问:“既然人命是可以用钱买的,那我问你,你的命值多少金币呢?”
“20金币!”
“这么肥,够50金币了吧哈哈哈哈!”
“我觉得詹姆够80金币!”
“100金币!不能再多了哈哈哈!”
一群人在周围大笑着起哄,他们虽然聚在一起,但看上去并不团结。从他们起哄的话里,能听出这个大汉名叫詹姆。当然,王业的真相之眼早也看得清晰。
“滚!”
大汉詹姆冲那群人咆哮道:“你才100金币!老子500金币都不卖!”
“500金币!?哈哈哈,雇佣兵营地的精英兵才300金币一个!就你还500金币哈哈哈哈哈。”
“就是啊詹姆!哈哈哈。”一群人在旁边哄笑着。
正笑着,却见王业突然一手跑过来一个金币袋子。
“啪”的一声,袋子落地,绳子松开,金币散落一地。烈日下那些金币散发着金灿灿的光,瞬间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这是10000金币,现在你的命是我的了。”王业冷冷道。
一群人顿时愣在原地。
10000金币!?什么概念?
在范斯托尔,一个挣钱能力较好的成年男性劳动者一个月最多也就挣一个金币,一年也就12个金币,纵使他能活上100年,每年都挣钱,也才能挣1200金币。而事实上,每个人能够工作的年头往往不超过40年,不吃不喝也就值480金币,而且这还是对那些工作能力卓越的人群,一般的人和妇女儿童,一年都挣不上一个金币。
10000金币,对他们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周围围着的一群人顿时两眼放光,他们总共大约20来号人,分一分每人也能分到500金币。
“你……你这是干什么!?”詹姆的声音一下子软了下来,在这片混乱之地,他知道这袋子金币扔在这儿可不代表是给他的。
“我说得还不够清楚吗?你的命是我的了。”王业沉声看着周围的那伙人道:“谁拿下他的人头,这一万金币就是谁的,几个人合作的话,就几个人分!”
话音刚出,詹姆明显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开始变得不正常起来。
当然,还有很多人贪婪的目光开始投向王业,毕竟出手这么阔绰,一看就是头肥羊。可这些目光很快收了回来,因为正在这时,王业身后的大部队已经跟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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