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的魔杖似乎是继承自他的父亲,用起来并不算顺手。”
隆巴顿夫人用小勺子搅拌着色泽乌黑润红的茶水,“你说得没错,孩子。”
菲利克斯顿了顿,试探地说:“可能是我并不了解隆巴顿家族的传统,也许”
“没有也许,没有。”隆巴顿夫人紧紧地抿着嘴唇,“是纳威那孩子坚持的。”
那个反应略显迟钝、内向怯懦的小圆脸?菲利克斯有些不信。
他平静地看着她,无声地沉默着。
隆巴顿夫人思考了一番,“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儿,我儿子和儿媳被伏地魔的手下折磨疯了,他们常年住在圣芒戈医院里。纳威是跟着我长大的,上学前,我每隔一个星期带他去圣芒戈看望父母”
“等等,你的意思是,他父母还健在?”
“当然!”隆巴顿夫人骄傲地说,“他们被四个食死徒渣滓折磨,用钻心咒很少有人能挺过来,但他们是好样的,弗兰克和爱丽斯,我必须要说,他们都是好样的!”
她的声音隆隆,惹来不少人的注视。
“钻心咒”菲利克斯轻轻重复道。
“就是这个咒语,属于不可饶恕咒之一,能让你生不如死。”隆巴顿夫人说:“弗兰克和爱丽斯是我见过最有勇气的人,他们没有吐露一个字。我为他们感到骄傲,只是有些遗憾明明伏地魔已经死了,我还记得弗兰克说过要好好庆祝胜利的。”
她托起红茶杯子,遮掩面庞。
过了两三分钟,她平静下来,除了眼眶有些红,她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加骄傲了,“我们跑题了,浪费了你的时间,海普教授。”
“这没什么,我敬佩那些意志坚定的人。”菲利克斯说。
“谢谢你。我们说到哪里了,魔杖?哦对,魔杖。”
“大概在纳威四五岁的时候吧,他从医院回来,翻箱倒柜,把他父亲的魔杖翻出来,那是我藏起来的,杖芯是独角兽毛,特别忠诚。”
“我以为他是一时兴起,就随他去了。但他从那以后就抱着它不放,临开学的时候,我要带着他买魔杖,他死也不肯,说是要带着他父亲的魔杖。”
“你没有劝劝他吗,夫人?”
“我试过了,这孩子平时挺懦弱的,但在这件事上特别坚持。而且,在开学前,他成功地用那只魔杖释放出了一个简单的咒语,以他之前的表现来看,简直就是奇迹我也就同意了。”
菲利克斯想了想,建议她说:“也许可以再买一根魔杖,至于纳威父亲的那只,就让它作为备用魔杖好了。”
隆巴顿夫人表情严厉地说:“我并不认为换一根魔杖会对他有多大帮助,他今年暑假拿回来的成绩单让我感到羞愧!一点都没有继承他父母的才气,我一度怀疑他是个哑炮,直到因为一次意外,他才展现出魔法的才能。”
菲利克斯温和地说:“但就像你说的,他本来就不算天才,些许的影响都会带来巨大的变化,更何况是魔杖呢?”
他从戒指中取出一叠羊皮纸,“这是纳威在决斗课上学习咒语的表现,是他自己记录的。上面的数据出乎意料地诚实,也让我对他的情况有更清晰的认识。”
“从数据看,纳威学会一个咒语的速度要比一般人慢上三到五倍,很难说是不是有魔杖的因素”
隆巴顿夫人仔细地看着,一张张翻过去,除了纳威的笔迹,还有另外一个人的标画和总结字样,半晌她抬起头,“你说服我了,海普教授,纳威能遇到你,实在是他最大的幸运。”
菲利克斯耸耸肩膀,“我也很好奇他拿到新魔杖后的表现,另外,隆巴顿夫人,我有一个不情之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