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好兄弟嘛!”
两人相视无语,直到将胖子周文清送回家,走到周文清家阶下时,莫斯才掏出烟盒,斜靠在路灯杆上,一口一口地吐出白雾:“凯钟,咱俩认识多少年了?”
张凯钟风一吹,此时也有些醒酒了,但还是下意识道:“按现在的说法,咱们叫打娘胎里就认识了。咱们仨的妈,不是号称浙北大学88届三朵金花吗?”
莫斯长叹了口:“是啊,是相依为命的三朵金花啊!”
张凯钟看了莫斯一眼,见他眼神微微有些迷茫,微疑道:“莫少,你今儿怎么了?怎么就突然多愁善感了起来呢?”
莫斯抬头望着看不见一颗星星的黑暗天空:“凯钟,你说人死了真的会上天吗?”
张凯钟吓了一跳:“莫少,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尽问些怪吓人的问题?”
莫斯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摸了摸脸道,自嘲道:“估计是喝多了,正庄周梦蝶呢吧!”
张凯钟叫了辆出租车,先将莫斯送了回去,而后才自己打车回家,到了小区门口,却让出租车停了下来,步行走入小区。
张家住在公安局家属大院,是父亲张士英在市局禁毒药队工作时局里定向分配的房子,在小区里住的大多是公安系统的家属,也有些人将这里的房子卖了出去,又在市里环境和物业更好的小区重新置业安家的,但张凯钟却很喜欢这个大院,尤其是看到穿着制服的公安时,他都有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就像小时候读书时每当别人问起家长的职业时,他都会很骄傲地告诉别人:我爸爸是警察。
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却停了下来,他抬头望了眼五楼,黑漆漆的,家里连灯光都没有。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从十岁那年开始,他就经常独自一人在家过夜——父亲要办案,母亲要加班,工作才是父母生活的主旋律,而他自己只是夫妻感情生活的附带品。
他摸了摸上衣口袋,想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但却摸了一只空烟盒。
他将烟盒揉成一团,扔进楼下的垃圾箱,没有上楼,而是转身又走向小区门口,那儿有一处营业到凑晨三点的杂货铺,是一对老夫妻俩经营的,也不知道此时打烊没有,他决定去碰碰运气。
远远看到杂货铺内的柔弱灯光时,他松了口气。
“老板,来包黄金叶。”
从张凯钟上幼儿园时就开始咳嗽的老头依旧吊咳嗽着,每每听到他的奋力咳嗽声,张凯钟都担心他下一刻会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把肺都咳出来。
站在杂货铺旁抽了根烟,寒风吹得他微微缩着脖子。将烟屁股踩灭,跺了跺脚,回头看到杂货铺的老头子开始收摊——他到今天都没能想明白,这杂货铺为什么总下午才开始营业,而且一营业就要到凑晨三点呢?
他琢磨着这个问题,开始往家的方向走。
下意识地上楼,开门,换鞋。
家中还是他上午出门前的样子,连掉落在门口的壁画此时也依旧斜斜地靠在墙上。
他算了算,父亲张士英有四天没回家了,母亲甄平已经快大半个月没有露过面了,唯一的一次联系还是上周生日时,母亲给他发了条微信:儿子生日快乐,我在深圳出差,妈妈给你打了五十万,喜欢什么就自己去买。、
他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丝毫的愤怒,他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跟父母的交流方式,这样,他也觉得自己似乎能更自在些。
洗了澡,他直接在沙发上躺了下去,也没开灯,就在黑暗中盯着墙壁上的斑驳,昏昏睡去。
次日上午,李云道办公室内,“戚小涵,戚小五,神童……”李云道靠在办公椅上,脑中不断飞闪过调查资料上的信息。实际上此前的调查中,李云道一直将戚小涵视作调查附带品,并未对戚小涵作很深入地调查,在白沙湾开发区的大排档偶遇戚小涵后,李云道便让夏初整理了一份关于戚小涵的完整资料过来,此时这份资料正整齐地放在李云道的面前,足足有百页纸的厚度。
“头儿,这小家伙比年轻时的我还要厉害!”夏初一脸佩服,“我十六七岁那会儿,顶多黑过几家顶级网站,这小姑娘可不得了,单获奖证书傫一块儿,估计都得比她个头儿还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