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狄亚为了伊阿宋叛国了,还杀了自己的哥哥把他的尸体弄成碎块,可最后结果是什么呢?
原版的故事里,美狄亚对所有同情她的妇女们说“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女人到了年纪还不出嫁是不幸的;而要结婚,就得贴上重金购置嫁妆,结果却是为自己找了个主人;更糟的是,如果嫁个坏家伙更苦不堪言。因为离婚对于女人是不名誉的事,但我们又不能把坏丈夫轰出家门。这样,女人结婚后首先要学会的,是应该怎样驾驭丈夫。如果成功,那么生活便是可羡慕的,要不然,还不如死了的好。”
卡瓦利的歌剧里,指责伊阿宋的变成了赫拉克勒斯。
伊阿宋唱道:欢愉快乐充满我的灵魂,爱的喜悦已经够了不要再多,我不再向往更多,我已经拥有了足够的欢愉。在爱的腹中和甜蜜的束缚中,死也足矣。凶猛的柔情让我死在爱人的臂弯。够了,我不再向往更多,我拥有了足够的欢愉。
赫拉克勒托就唱了:要不就放下武器穿裙子跟你的情妇过你软弱的生活,要不就当回一个战士去完成应有的战斗夺取金羊毛。
伊阿宋非常犹豫。
伊阿宋曾是个伟大的英雄,坚定的领袖。但是此时他的所有目标,夺取金羊毛,夺回自己的王国,全都随着情欲的弥漫流失了。连好友的指责也无法唤起他心中的斗志,面对各种妖魔鬼怪无所畏惧的他,在爱欲中犹豫不定。
如果florindo是忠诚的,我将坠入爱河。
如果是忠诚的florindo ,我将坠入爱河。
丘比特拉开了颤抖的弓弦。
没关系,我会用一种看起来波澜不惊的方式保护自己。
祈祷,哭泣和抱怨,我将再听不到。
但如果他是忠诚的,我将坠入爱河。
如果florindo是忠诚的,我将陷入爱河。
充满了中年男人式的痛苦迷茫。
音乐在威尼斯不会和美国的迈克尔杰克逊一样,让看演唱会的人激动到晕过去,即便有意大利式的摇滚,也不会毫无节制。
年轻人逛的夜店总是充满了喧嚣,paradiso在老贫民窟里,拿破仑把犹太人区的门给拆掉后这个社区也逐渐消失了,再加上43年的驱赶,住客几乎都搬走了。
有人把这家店给买了下来,装修成夜店,从一楼到房顶都在让人头晕眼花的荧光灯下“跳舞”。
那光线,还有带着面具嘶吼尖叫的人们,波莫娜觉得这里很可怕,一点都不像是店的名字——天堂。
她理解的天堂是刚才她呆过的海滨沙滩,有粉色的夕阳和粉色的云彩,不是眼前这种样子。
“感觉怎么样?”莫妮卡兴高采烈地说,屋顶的空气要好一点,能看到威尼斯的风景,还有调酒师表演花式调酒。
“我想拿着我的魔杖。”波莫娜戒备得说,难怪传说这里会有吸血鬼出没,那些血管里奔腾膨胀的年轻血液能让那些活死人感受到活着的感觉。
“别喝这里的东西。”西弗勒斯看着那些酒,对莫妮卡和阿里桑德罗说“也许我理解错了狂欢的意义,我以为狂欢是为了庆祝自己活着,而不是在拼命找死。”
“我要离开这儿!”波莫娜厌恶得说“这地方太臭了。”
那是一种即便用高级香水也遮掩不住的恶臭,难怪奇洛要满身大蒜味了。
当香味和臭味混合在一起,人们会分辨这两股气味的来源,都是臭味的话会忙不迭地避开,根本就懒得闻一下。
真相是美丽又可怕的东西,真正的征服者绝不会试图逃离死神。他会欣然接受必死的命运,并知道活人的世界里有着比死亡更加糟糕得多的事情。
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探索的是未知的领域,只有脑子糊涂的人才期盼永生。
不要怜悯死者,怜悯活人,最重要的是,怜悯那些生活中没有爱的人。
因为有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身处地狱还是天堂。
人类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几百万年,而在这段漫长的时间过程中,人类一直在不断的进化。但是人类进化为什么没有走永生这条路?
繁衍后代是生物的标志特征,人类意义上所说的繁衍,大概指的是通过交配产生后代的行为。
几十亿年了,蓝藻基本上没有啥变化,因为海洋这样的水体是个基本稳定的环境,在长时间以来并没有变化。所以蓝藻这样的单细胞生物也就不用变化了。
蓝藻一直都是使用细胞分裂的方式来繁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生物就是永生的。
人类为了进化而放弃了永生,基因在不断得分裂重组中产生了不同的组合,以此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恐龙灭绝了,和人类同一时期的猛犸象、剑齿虎也灭绝了,唯有人类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
这就是为什么巫师歧视吸血鬼的原因,即便他们在麻瓜眼里是优雅高贵的血族。
本质上他们和虱子一样,都是寄生虫,没有人类宿主它们根本没法自己造血,因为他们不是活人。
阿瓦达索命咒对他们是无效的。
那种不留一丝痕迹,宛如睡着了一样的死相不适合他们,狼人变形后用阿瓦达索命咒依旧有用,虽然他们死时会保持狼的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美观。
但他们终究还是活着的生物,要经历生老病死的过程,而且还有莱姆斯卢平那样的好人。
他在霍格沃滋的第一堂课就是用的博格特,他的麻瓜妈妈被他的巫师爸爸救了,当时袭击她的就是它。
别管那个咒语多“滑稽”,只要有效就行,对付吸血鬼就用“门牙塞大棒”,麻瓜的话就往吸血鬼嘴里塞砖块石头,咬不了人他们就没什么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