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妙法莲华
虽然可唐拼命说好话,可是我总觉得这把枪和之前的组装直升机一样,只是他一时心血来潮买下来的,其中也不乏好奇的缘故,虽然表面上买来的东西谁都能用,不过就实际情况而言,和用公费填补自己私囊没什么不同。不过这把狙击步枪的外表和数据的确惊人。
s2机关质量有问题的话,只要使用时注意一点就可以了——之前使用它的主人一定是这么想的吧。不过考虑到s2机关还兼备减压冷却的作用,也就是说,每一发子弹都会给它带来一定的负荷,加上能够连发,所以在“注意”的程度上很难把握。在战况激烈的时候,就更加危险了。
“你们在说什么?”洛克走过来问道,他刚才正忙着将枪械和弹药扮出去。这一次他们要直接上公路,为了预备可能受到的拦截,打算将越野车临时改造成战车。安全局配备的越野车也是特制的,虽然外表和市面上的汽车没什么不同,不过内部留下了许多接口。
洛克一行从别墅出发时只有四人,不过很可能在半途收容其它六名普通的网络球成员,所以现在必须改装两辆越野车。实际上,大家对那六名普通成员的安全并没有太大的信心。敌人有备而来,封锁交通要道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信息控制和路面封锁显然不可能持续太长时间,敌人明知这一点还这么大张旗鼓,显然在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他们的行动已经到了关键之处。就撤离人员的安全性来说,远离干道是个可取的方法。不过就算有人为了安全,离开正路该走山岭小道,也不可能给他们造成太大的麻烦,当他们翻山越岭抵达城市的时候,说不定小镇早已被攻陷了。
不过洛克他们不可能抛下那六名普通成员的性命不管,在确定他们的生死之前,四人一致决定要在公路一带碰碰运气。除此之外,他们的行动未免没有替我、可唐和八景三人打掩护的意思。他们先一步离开,就可以吸引敌人的注意力。
无论如何,强大的火力是必须的,四个集装箱的重武器和弹药被搬到仓库外,虽然洛克的身体十分强壮,但还是被弄得大汗淋漓。其他人则在外边帮忙将这些武器安置在越野车上,此外,越野车的构架也要进一步加固。
大家都在抢时间,不过行动有条不紊,似乎已经很有经验了。
死去的安全局成员比利曾经告诉过我,安全局的战斗有八成是在劣势下进行的反击,但是胜率却能够维持在五成左右。虽然伤亡很大,但不乏新血加入,认同网络球的人不在少数,在国家机关和国际性商业组织的支持下,足以和末日真理分庭抗礼。比起两者的正面交锋,黑巢一向保持着游离边缘的中立态度,和双方都有接触,但无论哪一方都不敢太过逼迫。
这一次,黑巢插手天门计划事件,为这次行动打上了一个特殊的标签。加入网络球有一段时日的荣格和洛克,对三大势力未来的走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上一次安全局成功阻止了降临回路的构建,让天平不至于倾斜,但是这一次的天门计划,似乎又有改变势力格局的征兆。而且,这个征兆因为中立势力黑巢的加入,比以往都要扑朔迷离。
这种接二连三的变动异兆,似乎都在暗示着更激烈的动荡将无可避免。
不过在动荡到来之前,就先喘口气吧。洛克的心情还是很好,他已经将改装越野车的物件都搬了出去,这次回到仓库是想给自己找点趁手的武器。结果一进门,就看到这把造型冰冷狰狞,充满科幻味的大型对战车狙击枪。
“巴雷特?不,不太像,哪个公司生产的?”他用一种熟悉的目光打量我手中的狙击枪,我听说过“巴雷特”这个牌子,似乎全世界有名,不过我并非军事和枪械方面的爱好者。
“特制巴雷特加农,有巴雷特公司的人产于研发,使用了统治局的技术。”可唐再次解释到:“不过,这把枪可能除了乌鸦,没其他人敢用。”
“容易出故障?”洛克一语中的。
“仿制技术不过关。”可唐咕哝着,“花费了那么多的资金,结果只造了六把,计划就中止了。”
洛克对这把一看就知道威力强大的狙击枪颇有兴趣,示意我给他耍耍。
“你对网络球的军火研发很熟悉?”洛克一边说着,一边从我手中接过枪,刚拿到手中,肩膀就是一沉,“噢,天哪,真是个硬杠杠的大家伙。”他一副诧异的表情看向我,“你不觉得沉吗?”
“还行。”我甩了甩胳膊。
“真是看不出来,你挺有力的,乌鸦。”
“我可是魔纹使者。”我晃了晃左手的魔纹。在仓库转悠的这段时间,我也注意到了,虽然我的气力比不上富江,但比起其他体格壮硕的大汉还要强一些。
“魔纹使者都是怪物。”洛克的语气里带着酸味儿,垂下的目光落在枪后柄上,发现阴刻在那里的古怪的印章。他不熟悉中央公国的语言,更不了解印章上古色古香的字体。
“这写的是什么?看起来挺神秘,像是中央公国的东西,那边的人也有产于研发吗?”洛克问道。
“妙法莲华。”可唐字正腔圆地说,然后又用英语和德语说了一遍,不过翻译成其它语言后,我几乎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洛克也似懂非懂,“据我所知,不止中央公国的人,还有德意英法美和日本人,总之,大家都凑了一脚,算是杂牌货。”
“真是复杂……”洛克感叹了一下,“我说,这把枪的名字真古怪,有什么意义吗?”
“出自佛教的妙法莲华经,也称法华经,以莲华的明净来形容的微妙。”可唐的翻译还是让人如堕云雾,于是他又加了一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看书就我知道。我知道这个”洛克哈哈一笑,一脸缅怀的表情,“在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有一些喇嘛在布道,可惜他们很快就呆不下去了。”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了一句。
“因为那里是贫民区。”洛克将枪扔回我的怀里,似乎并不介意暴露自己的出身,“他们都太善良了,放下了爪牙和屠刀。”
“屠刀”这两个字倒是用变味的中央公国的语言说出来的,充满了嘲讽。
“噢,真是太可怜了。”虽然可唐这么说,但是完全没有怜悯的味道,反而有些戏谑,“俄罗斯的光头佬可比他们给力多了。”然后又对我们说:“其实我自己给这把枪起了个名字——华尔兹爪牙,我觉得可比妙法莲华好听多了。”
“不,不克摇着手指,一脸不赞同,“妙法莲华——”这四个字是用变调的中央公国语说的,“这个名字比较有味儿。”
两人的争执让我一点都没有插口的,窥斑见豹,我们的生活环境和境遇截然不同。我不知道俄罗斯的光头佬指的是什么,但却知道喇嘛与和尚的差别,也无法像两人一样用一副自嘲戏谑的目光注视他人的横祸。只有一点是我认同的,“妙法莲华”要比“华尔兹爪牙”更好。
我喜欢这把叫做“妙法莲华”的大枪。
洛克和可唐交谈甚欢,我将“妙法莲华”放回枪盒里背起来,主动退出交谈,扛起一个放置直升机组件的箱子进了升降梯。这个升降梯同样很简陋,像个囚笼,透过金...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