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三千七百万的玉王。
宝玉养人,他当初买了那块玉王,是为了送给沈堂温养身子的,沈堂不舍得戴,送给了孩子,他心想也是这孩子命里有福,就由着他戴着吧。
现在看见孩子身上的玉没了,他估计应该是沈梦琪以为玉不值钱,摘下来放起来了。若是沈梦琪将那块玉王送了人,他只能说一声是这沈梦琪倒霉。
他对沈家这些亲戚已经失望透了,不想再送沈家任何东西了。
“叶欢,过来吃饭吧。”沈梦琪轻声细语的招呼叶欢。
“哦。”叶欢转过身子,向餐桌走了过来。
沈梦琪这两年对叶欢很刻薄,让叶欢在沈家受了不少气,沈梦琪也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能做出一桌子好吃的家常菜,这让叶欢很敬佩她。
今天的晚饭是一盘家常豆腐、麻辣牛肉、扇贝粉丝、红烧鲤鱼和人参炖鸡,黄德彪给他开了一瓶五粮液,为他倒了满满一杯,整个饭桌顿时酒香四溢,佳肴勾人。叶欢已经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家常菜了,看见沈梦琪亲自下厨招呼他,不禁由脸上露出了笑容。
“梦琪姐,好久没吃到你做的这么好吃的菜了,今天你这么丰盛的招待我,到底有何居心啊?”叶欢喝一小口火辣的白酒,笑嘻嘻的说。
“哪有什么居心,就是想着这两年一直没对你好过,心里有愧,想对你好一点。”沈梦琪坐在了叶欢对面。
“哦。”叶欢挑了挑眉头。
“叶欢,你姐脑袋笨,不会拍人马屁,不知道你这种大人物爱听什么。我实话实说了吧,我们夫妻俩就是看你有钱了,想着今天晚上好好招待你,拍拍你的马屁,希望能抱住你这条大腿,让你带带我们,别让我们受穷。”黄德彪说。
“你倒是很直爽。”叶欢冷笑。
“和你这种聪明人没必要拐弯抹角,弯拐的越多越招人烦,还不如有什么说什么,直接喝酒吧!”黄德彪向叶欢举起了酒杯,直接就干了整整一杯。
“叶欢,我也敬你,请你喝酒。我酒量不行,就喝一口,你喝了一杯吧。”沈梦琪以一双秀美的小手端着酒杯,认真的看着叶欢说。
“好。”叶欢点点头,将杯中的白酒干了。
叶欢从小练武,酒量一直不错,尤其擅喝白酒,以前公司聚会时从来没倒过。他第一次来沈梦琪家有点紧张,紧接着就和沈梦琪吃饭喝酒了,连喝几杯后脸有点发红,脑袋也有些发晕了,忘了今天来沈梦琪家的主要目的。
渐渐的,叶欢又和沈梦琪、黄德彪喝了几杯,他开始感觉不对劲了。黄德彪的酒量也很好,他好像喝多了,喝得满脸通红。
当黄德彪喝的眼睛发直,嘴巴也变得大舌头,开始说胡话时,沈梦琪故意伸了个懒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