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连云直挺挺地跪着,纹丝未动,白皙的手背被溅起的碎瓷渣子剌了一条血口子,她却浑然不知。
“杨家什么时候轮到你开口了!”杨母端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地上跪着的两个人,俨然一副大户人家管事嬷嬷的架势。
杨秋生还想说什么,却被边上的人拉住了胳膊,沈连云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多言。
有些东西,既然求不来,那就只能靠自己争取了。
“阿娘,我是担心阿七被赶回去,沈家村的人还以为是杨家没有容人的度量,反倒会坏了您的名声,您说是吗?”沈连云仍恭敬低着头,说出话却有威胁的意味。
杨母拿起手里的帕子,装模作样地在嘴边擦了擦,“要留下可以,多出来的一张嘴你们自己看着办,休要从杨家要半分粮食给那个小杂种。”
“你才是小杂种,你们全家都是小杂种!”阿七从墙角跟窜出来,狠命地朝杨母扔了块儿石头,却没有扔到要害处。
原是见厨房的粥还有些烫嘴,他索性跑去看阿云见礼打发时间,无聊了就在墙角逗弄着蚂蚁,却见阿云低声下气地求那个老女人让自己留下来,还骂他骂他小杂种!
这口气他如何忍得!
沈连云忙捞过还要上前踹人的阿七,赔笑道:“阿娘勿要同小孩子见识,他不懂事,还望您见谅。”
她低头一个劲儿地冲怀里的阿七使眼色,期望这个小祖宗赶紧消停一点,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一旁的杨秋生一把扛起怒不可遏的阿七,言语是出奇的平静,“阿爹,阿娘,许是孩子饿了发脾气,我和阿云先带他回去。”
走出门老远还能听见杨母怨骂的声音,杨秋生觉得肩头的孩子不闹腾了,于是在田埂上把他放了下来。
阿七下地后朝边上的一颗槐树跑去,双手握拳重重地捶在了硬实的树干上,他深着埋头,眼泪像断线的珠子,怎么止都不住。
忽然他磨破皮的手被一双温热的掌心包裹着,背后拢上来的触觉是他熟悉又留恋的味道。
他没有转过头,只是闭着眼睛哽咽地开口:“阿云,我觉得自己是个累赘,从我家出来的那天起,我就一直在给你带来麻烦,我常常想,没有我,你会活得自在得多。”
沈连云轻轻地给他顺着背,“阿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且你该知道,我从来不是个怕麻烦的人。你很好,好到值得我付出的一切。”
阿七转过头去抱住她的脖子,把鼻涕眼泪一齐蹭在了她的肩上,“阿云,我会让自己强大起来,以后换我来保护你!”
很难想象,十多年后人前风光无限的状元郎,如今也只是个躲在女子怀里掉眼泪的小屁孩儿。
杨秋生并未太留意阿七对沈连云称呼上的变化,也不大关心这个孩子言语间泄露的矛盾,他的焦点全部在沈连云的手上,那里有道口子不停地往外渗着血珠。
他小心翼翼地解开阿七身上的手,“我的媳妇儿我自己会保护,现在请你把她还给我,我要带她去上药。”
阿七闻言忙上下打量着沈连云,“阿云,你何处受伤了,快给我瞧瞧!”
沈连云起身,拍了拍他的脑袋,“小伤不碍事,莫要大惊小怪!”
一双粗黑的手将她搁在阿七头上的手托了起来,“阿云,我看着那道红口子觉得胸口这个地方不舒服。”说着,杨秋生就将她的手按在了他的心脏处。
沈连云就这样红着张脸,左手被前面的人举着,像在舞会上男女相邀跳华尔兹的动作。
这个男人的手有长年劳作的茧子,粗壮的关节既可以握紧锄头种地,也可以拿起铲子炒菜,流露的不是写诗作赋文人的雅致,是粗犷武夫心里自然的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