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健点头以后,我开始按照正规流程对他进行重新审问,因为这一次再烟灰水的作用下,他绝对会承认自己干过什么。
“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今天你晚上都做了什么?”这些都是审问时候的一些基本问题。
张健的样子像是喝醉酒了一样,不停地摇晃着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我叫张健,今年35岁,YN人,在Y省的农学院中文系教书,今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接到妮彩的电话,她让我去魅惑酒吧找她喝酒。”
“等等,停一下,妮彩是谁?”听到张健提起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惯例这也是要询问的。
但是在我问了以后,张健有些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比原来的声音小了不少,“妮彩是我上周在魅惑酒吧认识的女孩子,那个......你们....看到的....相机上的那个照片里的女孩子就是妮彩。”
怪不得,这家伙心虚了,原来是偷拍了人家的裸照,一想到这家伙竟然还是大学老师,我就有点儿生气了。
“行啊,张老师,你可以的啊,在酒吧认识人家女孩子,然后把人家灌醉趁机拍了裸照来威胁人家是不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是犯罪?”我用拍桌子来表示我对于张健这种行为的不耻。
一听到自己是犯罪,张健急忙抬起头对我们说,“不不不不不,警察同志,你们听我说,我并没有对她做什么,拍这个照片是妮彩自愿的。”
“你还胡说,我就问你了,能有几个女孩子心甘情愿地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摆出那些姿势给人家拍照的?你到现在了还不说实话是吧?”小孙一听到张健的解释,也是气的直拍桌子。
可是张健却仍旧拼了命的解释,“是真的,警察同志,我发誓,我真的发誓。我这个人虽然平时有些好色,喜欢看那些图片,经常还下一些小电影,但是这一次我对妮彩真的没做什么。就是上周日,我们认识的第二天,我又去魅惑酒吧喝酒,然后又碰到了她,几杯酒下肚以后,我和她就聊起来,我喜欢摄影,她就说要当我的模特,然后不知道怎么就拍了几组照片,到后来就发生了关系,但是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不过她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这周会联系我,让我帮她办一件事情。”
“再然后呢?别等我们问,你就直接说了,早说完,早了事儿。”小孙正记到了一半儿,没想到张健却停了下来。
“我说我说,那时候我问她是什么事情,她说到时候我就知道了,紧接着今天下午,我就接到她的电话,同样是在魅惑酒吧。我俩到了点了一杯酒,喝到一半,她对我说,让我去帮她拍几张照片,我一听是偷拍人家,就跟狗仔队一样,就果断拒绝了。但是没想到她也没生气,说是拉我出去透透气,然后我俩就在酒吧后面的巷子里亲热起来,再后来我就不记得了。隐约中好像我去了一个地方,然后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就被你们给带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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