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哥,一脸嬉笑,显然是太过富裕的生活让他们丧失了生活在草原中,如同财狼一般的本能。
篝火最顶端,是一个大胡子,身材臃肿的男子。男子大概四十多岁,穿得十分华丽,脖子挂着一丝凶兽的牙齿,这是骄傲和地位的象征。
匈奴人天性凶恶,喜欢掠夺。
长期习惯于掠夺的他们一时间龟缩在这个小小的帐篷之中,他们很不习惯,这也是他们不愿意的。
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件关系到种族存亡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如同猴子一般,想怎么戏耍就怎么戏耍的大秦蝼蚁,竟然有了能够威胁,不,毁灭他们的力量,这让很多贵族感到窒息。
这种事情他们不想看到,也不愿意看到。
生死存亡,就在这一朝的决定。
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拖下去,他们觉得,他们能想到一种更加厉害,对付大秦蝼蚁的方法,可是,习惯于和大秦蝼蚁交手的几人,他们深知这帮蝼蚁的脾气。有了这么好的时机,他们一定不会放过,必然会来到这里。
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事在于他们布下了重重机关,就算他们自己人走在其中,都要小心翼翼,这些大秦蝼蚁们想要到达这里,必须付出血的代价。等到他们精疲力尽,那将是一场屠杀,单方面的屠杀。
他料定大秦蝼蚁一定回来,因为他需要时间,对方也需要时间,但拖下去,对他的有益的程度,要远远超过大秦蝼蚁。
这是大秦蝼蚁最好的时机,也是他们最后的时间,在他看来,至少是这样的。
他等得起,但是对面等不起。
他所需要做的,就是确定这件事的发生,然后在大秦蝼蚁最虚弱的时候,给他们致命一击。
他是匈奴的忘,当之无愧的王。
他相信,在他的带领下,匈奴一定会一统天下。
...
“报告!”
探子慌慌张张的赶来,向他报告,说明了大秦军队的动向,和大体人数。
摸摸大胡子,他微微一笑,他已经料定一切,他只需要等待屠杀。
...
另一边,辽阔的草原逐渐走到尽头,想必前方就是匈奴的巢穴,刘亦眯着眼睛向前看去,这时候需要他出手来摆平这一切,大秦军队才能安稳的达到匈奴巢穴。
他眯眼的时候,要么算计,要么杀戮,这是他养成的一个习惯。
吹吹发丝,任他在空中随风摇摆,刘亦现在很疯狂,他的内心一片炙热,滚烫的鲜血隐隐间在灼烧着皮肤。
这一战,他要踏平匈奴,这一战,他要万古流芳,无论名声是好是坏。
谁人都不能阻止他得到长生药,也不能阻止他走上追求永远的道路上,至少匈奴不能。
眼前,正是机关重重的绝地,后面,是充满希望的大秦疆土,他们没有退路,他们也不需要退路,他们需要的,是一颗勇敢的心,还有滚烫的鲜血。
杀杀杀,刘亦双手结印,口念念念有词,他要狂暴的踏平这机关重重的绝地,因为,他是刘亦,这大秦唯一的太亦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