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起来,拉着方慕笛回到房内,郑重其事道:“笛儿,有些话我必须提前跟你说了。怎样,做一个女人,又该怎样吸引男人。”
她年轻时,是流落在茶馆里卖唱的歌女。容貌称不上绝色,却长于风情,想要迎娶她做妾的男子也有好几个。
最终,她被方柘的容貌和家世所吸引,不在乎他的瘸腿,使出手段贴上了他,进了方家。
对如何取悦男人,胡姨娘自有一套心得。
只是,方慕笛的身上好歹流着方柘的血。她一直以为,庞氏再怎样,也不会如眼下这般无耻,便没有教过方慕笛这些本事。对她自己的过去,她羞于提起,也更不愿让女儿身上有着她的影子。
但这个时候,再顾不得那么多了,只好将她以往的本事一一教给自己的女儿。这么一来,听得方慕笛面红耳赤,又知道胡姨娘所说的这些,关系着她此举的成败,只好低着头听下去。
“为娘不担心没人看上你,我只担心,那人家中有无妻室。”胡姨娘叹了口气。
诗会上固然都是青年俊彦,但方慕笛这样两眼一抹黑的闯进去,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门第家境。
对方慕笛来说,若是碰上个富家公子、高门子弟,不论对方有没有妻室,她也只有为妾的命。最合适的,便是那寒门学子,若是正在准备明年春闱的举人老爷最好。
方慕笛虽然是庶出,毕竟有方家这块招牌在,嫁给寒门学子做正妻很合适。哪怕婚后日子清贫一些,对方至少有举人功名在身,慢慢熬总会好的。
听胡姨娘讲出心头隐忧,方慕笛道:“不知娘所说的寒门学子,该怎么分辨?”胡姨娘眼睛一亮,自己怎么没有想到,教女儿分辨各色人等呢?
随即,便拉着方慕笛的手,絮絮叨叨起来,教她如何辨认男子身份。
“你看那衣料华贵言谈无忌的,就都是富家公子了。若行为低调,喜穿云锦,极有可能是世家子弟。这两类人,你千万不要惹,这样的高枝,我们攀不起。”
“寒门子弟,有的是狂生、恃才傲物。有的会很自卑,甘为走狗。你要找那种目光中正平和、不卑不亢的。”
“诗会从天刚擦黑开始,一直持续到亥时,你有足够的时间。”胡姨娘拉着方慕笛的手,两眼闪闪发光,道:“不着急,先看准了人,再出手。”
“只要有人上门提亲,我豁出这条老命,也要将此事闹大。你父亲,想要视而不见也不行了!”对方柘,胡姨娘如今只剩下无奈的痛恨。
方慕笛却没有她那样的信心,一下子接受这么多,让她有些茫然。什么叫行为低调,什么又叫目光中正平和?
胡姨娘的观人之术,是在茶肆酒楼这样地方历练了好几年,才无师自通。而方慕笛,从小就没出过方府一步,成天在偏院里生活,连人都没见过几个,何谈观人辨人?
“娘,”她惶恐的叫了一声,问道:“若是,女儿所托非人呢?”
“唉……”胡姨娘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语气萧瑟地道:“那就是命哪,我们认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