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并不鲜见。
方锦书不愿,不愿和芳菲将来会走到这一步。就算她嫁了人,自己也是想将她留在身边的。
所以,纵然是初犯,纵然芳菲是因为关心她才这样做,她的语气也是前所未有的严厉。
芳菲忙跪地请罪:“姑娘,是婢子僭越了,下次绝不会了。”
她的眼里,急出了泪花。
她不是怕离开了方家无路可去,也不担心方锦书会将她舍弃而不顾自己死活。好几年相处下来,芳菲十分了解方锦书的为人。
就算自己犯了错,方锦书也会顾念着这情分,给她安排一个妥当的去处。
只是,这么一来,恐怕自己就再也见不着姑娘了!
这,才是芳菲最害怕的事情。
她不想离开。
她怎能离开?
她还没见到姑娘出嫁,还没抱过姑娘生养的孩子,还没看见姑娘过上好日子。
在这些大事上,她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但她总归是知道姑娘的喜好,知道方锦书的习惯与禁忌,总能让她稍微舒服一些。
然而,她更知道的是,方锦书一旦决定,便不可更改,所以才急急请罪。
“起来吧。”方锦书道:“切记下次不可再犯。”否则,她就算是百般不愿,也不能心慈手软。
芳菲明白她未说出口的意思,连忙应下。
“说说吧,你让春雨打听到什么了?”方锦书问道。
“回姑娘的话,春雨说,大悲寺收留的灾民里,有一名男子得了癔症,持刀刺伤朝廷命官,也就是权大人。”
刺伤?
她们离开的时候,权墨冼并未受伤,且那凶徒既无力气也无凶器,如何刺伤?
那么,只有一个解释,权墨冼为了坐实男子的罪行,自己刺伤自己。
这,确实是一个快刀斩乱麻的法子。
为了维护士大夫阶层的尊严,在高芒的百官中自有一种默契,绝不允许有庶民挑战为官者的权威。
不论那男子是谁,为何行凶,刺伤了朝廷命官也罪不容恕。
只是,他不知伤在何处,是否厉害?
想到这里,方锦书有些怔忡。
芳菲偷看了方锦书一眼,继续禀道:“凶徒已被当场抓获。辨认身份后,得知他并非灾民,而是原来洛阳城里的百姓。”
关于这一点,方锦书从凶徒说的话中就猜了出来。若是从棣州一带而来的灾民,他怎会识得权墨冼?又怎会和权墨冼有仇。
“他跟权大人办过的案子有何关系?”
“姑娘怎么知道?”芳菲讶然道:“凶徒的爹,曾经是常平署一名小吏,管着西市。旧年因杀人事发,已被秋决。”
“审讯那桩案子的人,正是权大人。”芳菲禀道。
“原来如此。”方锦书收拾完毕,起身道:“所以,他就迁怒于权大人了吧?原本家底殷实,这一下突然沦为与灾民为伍,靠救济度日。”
这样的人,她见过不少。
从不反省自己,只认为是别人欠他的,乃至全世界都欠他的。
“谁说不是呢?”芳菲不屑道:“有手有脚的,怪得谁来?却无端连累了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