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是玫瑰色 的,略微扫着膝盖,用以金丝银线勾绣着花团锦簇的富贵牡丹,盘扣小小的一粒,拈在手里仿佛下一瞬便要化开,在肩颈处排成一排。
她极少穿这样浓艳的 颜色,贴在皮肉上,像是偷了谁的新衣,尴尴尬尬的不自在。
衣上的牡丹 开得那样好,镜子里的人却苍白着容颜,宛如檐下那一两滴秋露,冰冰凉凉的看不见希望,即刻就要蒸发去了。
她在脸上扑了厚厚的粉,直若桃李微醉动人,那鲜妍的面具之下,只看到一双水眸莹然,辗转是寒碜碜的冰。
桌上有点点莹光,是她一直束之高阁的上好南非珍珠耳环,如今倒派上了用场,她拿起一枚,带在耳朵上,望着镜中的自己,唇侧是淡淡一弯嘲弄的笑,原来像她这样一个女人,有朝一日也能有这般虚华的光彩。
这世上之事真是好笑,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又是永远。昨日的乌鸦,今日就成了凤凰,而历历在目的人和事,转瞬又成了笑话。
身后一直饶有兴趣望着她的人,便在此时走了过来,一把将她拽起,她手上余下的那枚耳环掉到地上,噼啪跳了两下,慢慢滚得不见了,“今天可是你妹妹的大喜日子,我怎么看你不太开心?”
他几乎和她唇抵着唇,“素晚卿,我警告你,我不管你有多不情愿,今天你也必须给演好这场戏,你要是让我丢了面子,我一定会想尽办法让你更难受!”
晚卿慢慢低下头,又是一脸的波澜不惊,他看得不耐起来,厌烦的将她推在床上,“车子已经在等了,你准备好了就赶紧下来。”
他那一下摔得狠,晚卿有一刹那的晕眩,再睁眼时,他已经转身下了楼。
她起身下床,跪在地上,去找掉落的那枚珍珠耳环,四下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她却不急,仿佛那是什么极重要的事一样,一寸寸细细的瞧着。
直到楼下的车不耐烦的按了两声喇叭,她才慢慢直起身,镜子里还是一团妖艳,只是那张脸瞧着分外陌生,她把耳上的珍珠摘下来,搁在梳妆台上,开门走了出去。
婚礼在B城最大的教堂举行,陆衍君嫁女儿,自然要极尽风光,宾客如云,但凡排的上头脸的,都少不得要给他几分面子。
百余辆名车座驾从街头排到街尾,乌亮亮的,好一场豪门秀。连那铺路的红毯都是上好布艺织就的,阳光照下来时,能看到缕缕金华闪耀,细看才知道是那红毯上绣着的金丝纹路。
陆纤歌穿的婚纱早在几日前就被媒体曝光了,是意大利知名设计师的镇店之宝,层绢叠纱,抹胸样式,性感而可爱,鱼尾形下摆拖在地上,缠缠绵绵了好几米,她一身玲珑的从花车上下来,抬头的一瞬,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女。
两个小花童在前面引路,投下心形彩纸和玫瑰花瓣,纷纷扬扬的飘在两旁的宾客身上,陆衍君牵着她走到红毯的尽头,将她交到林彻手上,她回身亲吻自己的父亲,眼圈泛红,那泪是真切的,笑是真切的,幸福也是真切的。
晚卿坐在首席,看着陆纤歌和林彻站在告台上,回答神父的问题,交换戒指,深情拥吻。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林彻可以这样英俊,陆纤歌可以这样美丽,原来金童玉女是这样一种解释。
她从来没有拥有过一场婚礼。
她的婚姻第一次是个误会,第二次是个阴谋。
满堂的喝彩和掌声中,她听到容止非笑着说:“这就是你爱的男人?你离他不到十米,可他却连一个眼神都吝于给你。”
晚间时候,陆园举办了婚宴,一朵接一朵烟花仿佛将整个天空点燃,五光十色间,盛放和湮灭都只是转瞬即逝,花园和露台上围满了宾客,簇拥着仰望天空,而她站在最后的角落,望着烟花映在玻璃上明暗的火光。
当她回过头时,看到了站在身后的林彻。
“他呢?”
“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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