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的谣言就会坐实。而且,这家医院的名誉也就彻底毁了,会被质疑他们的脑子是不是有病……啧啧,还真是完全不能说啊。”
“这就是处理灵异事件时,最棘手的地方。”赵胭脂喟叹,“很多本该非常容易解决的麻烦,但因为没人信赖,我们不得不伪装成警察,而万一露出破绽,就会受到官方的通缉,同时会令受害者家属非常警惕。算了,别抱怨了,既然护士小姐愿意吐露实情,说明她相信我们所说的灵异事件,而且愿意协助我们调查,对不对?”
“嗯,我叫曲筱筱。”护士抿紧惨无血色的薄嘴唇,满脸乞求。
胖子对漂亮妞儿毫无免疫力可言,简直就跟这辈子都没碰过女人一样,而且那名小护士虽然脸色憔悴,但隐隐约约间还是能从白大褂下看出几分绰约风情,所以胖子立马亢奋地狂拍胸脯:“放心!曲筱筱护士,我肯定竭尽全力,一定罩着你们医院,一切都交给我就行。”
我跟赵胭脂一块儿狂翻白眼,这胖子,说的好像他每一次驱鬼除魔都是主力一样。
曲筱筱不知内情,还以为高大威猛的胖子非常可靠,顿时满脸依赖,这幅小鸟依人的样子,令胖子顿时激动起来,双重下巴的肥肉都哆嗦起来。
我也懒得戳穿胖子,他也是奔三的老男人了,泡个妞儿解决生理需求很正常。索性,我就蹙眉问赵胭脂:“你说了那么多,还没跟我们揭开它的身份之谜呢?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血魔。”赵胭脂幽幽道,掏出手机,在里面翻找了一阵子,随后给我们播放了一段视频。
我们仨伸长脖子,从4.5寸的小屏幕上瞧了瞧,然后就见到画面在乱晃,仿佛是拍摄者在一路狂飙地逃亡,所以拍摄到的画面全都是路灯下的街景。
赵胭脂解释道:“那是我们保存的关于血魔的资料,拍摄者是一名通灵爱好者,他跑到一座船墓附近,做招魂仪式。万万没想到,他得到的那份招魂仪式,根本就不是灵异爱好者之间捣鼓着玩的那种玩具,而是从一个墓碑上抄录下来的真正好东西!他在午夜时通灵,在阴煞最浓烈时,唤醒了船墓中的怪物——血魔!”
“然后,血魔附身在他的助手身上,开始疯狂地追杀他,于是就留下了这份视频。”赵胭脂指着视频,一脸的怜悯,“愚蠢的凡人,对古老的神秘没有丝毫敬畏可言,以为招魂是无聊的游戏,拿来寻找刺激。呵呵,真是叶公好龙啊,当真正的怪物降临,这些所谓的通灵爱好者,就只是伸头待宰的羔羊。”
她说完后,视频中的逃亡也是戛然止住!
拍摄者仰面栽倒,显然是被某种东西给抓住了后脚踝,然后绊倒。
他手中的摄像机滚出去了,画面疯狂旋转,但谢天谢地,相机的质量很好,而且是摔在河边厚厚的草丛中,没有将镜头摔坏。而且,镜头恰好对准躺在地上的拍摄者。
“饶命!饶命!阿杰你清醒下,跟附身的怪物对抗啊!”拍摄者惊骇欲绝地嘶吼,但于事无补。
视频出出现一名双眼猩红,显然是怪物的家伙,他的所有皮肤上,毛细血管都呈现了出来,仿佛是黑暗的条纹,然后他直接抱住拍摄者的脑袋,一口咬掉他的耳朵,发出那种仿佛饥饿一万年,终于能饱餐一顿的满足狞笑:“美味!活人的血肉,久违了……”
赵胭脂暂停视频,指着怪物的模样,也就是那名被附身的助手阿杰,淡淡道:“瞧见了吧,他全身的毛细血管都因为充满黑血的缘故,显得特别清晰,浑身都是暗色条纹,非常的诡异恐怖。那是血魔始祖的最显著标志。”
“始祖?”我怔了怔,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个名词。
赵胭脂点点脑袋:“被拍摄视频的那名通灵爱好者唤醒的,实际上是血魔始祖!也就是以前被封印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初代血魔。它在《封神演义》中,被小说家写成冥河老祖,被艺术加工,说它有十亿血神子分身,每个分身活着,它就绝对不死,所以根本就无法杀死血魔。”
“我看过《蜀山》,那个港片导演徐克拍摄的!”胖子立刻举手,满脸震惊地问,“我们对付的,就是那种神话中的怪物吗???我靠,这一回玩笑大了啊。”
赵胭脂涩然道:“往后,恐怕这种神话怪物会愈来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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