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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只手拿起听筒,一只手伸到肋下去扣那小金核桃钮子,扣了一会,也并没有扣上,其实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振保免不了心悬悬的,总觉得关情,她扭身站着,头发乱蓬蓬的斜掠下来,面色黄黄的仿佛泥金的偶像,眼睫毛低着,那睫毛的影子重得像有个小手合在颊上。
刚才走得匆忙,把一只皮拖鞋也踢掉了,没有鞋的脚便踩在另一只的脚背上。
振保只来得及看见她足踝上有痱子粉的痕迹,她那边已经挂上了电话——是打错了的,娇蕊站立不牢,一崴身便在椅子上坐下了,手还按着电话机。
振保这方面把手搁在门钮上,表示不多谈,向她点头笑道:“怎么这些时候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无聊得很,他知道,可是见了她就不由得要说玩笑话——是有那种女人的。
娇蕊噗嗤一笑。
她那只鞋还是没找到,振保看不过去,走来待要弯腰拿给她,她恰是已经蹋进去了。
他倒又不好意思起来,无缘无故略有点悻悻地问道:“今天你们的佣人都到哪里去了?”
娇蕊道:“大司务同阿妈来了同乡,陪着同乡玩大世界去了。”
振保道:“噢。”
却又笑道:“一个人在家不怕么?”
娇蕊站起来,蹋啦蹋啦往房里走,笑道:“怕什么?”
振保笑道:“不怕我?”
娇蕊头也不回,笑道:“什么?我不怕同一个绅士单独在一起的!”
振保这时却又把背心倚在门钮的一只手上,往后一靠,不想走了的样子。
他道:“我并不假装我是个绅士。”
娇蕊笑道:“真的绅士是用不着装的。”
她早已开门进去了,又探身过来将甬道里电灯啪的一关。
振保在黑暗中十分震动,然而徒然兴奋着,她已经不在了。
振保一晚上翻来覆去的告诉自己这是不妨事的,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
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这样又过了两个礼拜,天气骤然暖了,他没穿大衣出去,后来下了两点雨,又觉寒飕飕的,他在午饭的时候赶回来拿大衣,大衣原是挂在穿堂里的衣架上的,却看不见。
他寻了半日,着急起来,见起坐间的房门虚掩着,便推门进去,一眼看见他的大衣钩在墙上一张油画的画框上,娇蕊便坐在图画下的沙发上,静静的点着支香烟吸。
振保吃了一惊,连忙退出门去,闪身在一边,忍不住又朝里看了一眼。
原来娇蕊并不在抽烟,沙发的扶手上放着只烟灰盘子,她擦亮了火柴,点上一段吸残的烟,看着它烧,缓缓烧到她手指上,烫着了手,她抛掉了,把手送到嘴跟前吹一吹,仿佛很满意似的。
他认得那景泰蓝的烟灰盘子就是他屋里那只。
振保像做贼似的溜了出去,心里只是慌张。
起初是大惑不解、及至想通了之后还是迷惑。
娇蕊这样的人,如此痴心地坐在他大衣之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来笼罩着她,还不够,索性点起他吸剩的香烟……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了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
婴儿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
这下子振保完全被征服了。
他还是在外面吃了晚饭,约了几个朋友上馆子,可是座上众人越来越变得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振保不耐烦了,好容易熬到席终,身不由主地跳上公共汽车回寓所来,娇蕊在那里弹钢琴,弹的是那时候最流行的《影子华尔兹》。
振保两只手抄在口袋里,在阳台上来回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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