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殿除枉死城外另有铁围城、“鬼城”丰都城等等。
枉死城,根据《陆判手卷》记载,其乃是地藏王菩萨为受无妄之灾而死的鬼魂所创造而于地狱创造的城市,其地位于地狱丰都大帝殿的右侧,毗邻奈何桥、血盆苦界,主管枉死城的是十殿阎罗中的第六殿阎罗卞城王。
枉死城,据传说是地藏王菩萨所创建用于收容枉死之人的魂魄的阴间城市,其性质类似于阳间关押罪犯的监狱。
枉死之人死后都会集中到枉死城关押,直至原有命数注定的寿命终结为止,例如某人命数注定九十岁寿命终结,却在四十岁不慎提前身故,因而死后就会被集中至枉死城关押,直至九十岁才得以自枉死城释放。在此期间,枉死城中关押的亡魂能够像阳世之人一样生活,并且能够登城观望,查看谋害他的人是否收到应有报应,但其人身自由会受到严厉的控管,既无法收到阳世亲友烧给亡魂的冥纸及纸扎祭品,也无法在中元节,像其他亡魂一样,返回阳世接受阳世亲人的供养,一切烧给这些亡魂的金钱物品都会暂时存放在辅佐地藏王菩萨的目莲尊者处,直到这些亡魂亲眼见到谋害他的人得到应有的报应,怨恨的心情得到慰藉,提出解发诸殿各狱之时,意即到这些亡魂在枉死城的关押期满之后才能转交,然后再根据其生前善恶,或奖或罚,转世投胎。
另据相关传说,地藏王菩萨也会在这些亡魂收押在枉死城的期间亲自为他们进行超度。现在,在闽南、台湾民间信仰中还盛行的一种模仿地藏王菩萨超度枉死城亡魂的活动的名为“破城”的超度法事,“延请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亡魂出枉死城冤魂各俟凶手到日,眼见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
然而,也不是所有非被遭屈之魂都会进入枉死城。世间人总误认为凡是受伤、冤屈而死的鬼魂,都归入这个城。这种谣言,到处乱传,谬说百出。
其实,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无辜的苦刑?事实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凶手死亡被拘拿到阴间审案之时,亲眼看到凶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除。而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为人那一天,才将凶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狱,按其罪恶,收禁囚押去受刑罚。
并不是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都一概地收入枉死城受苦。如果是忠孝节义的人,以及为国家牺牲的军人或因公牺牲的人,这些人有的因为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现为英武壮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四肢完美地送到福地投生去了。哪有让这些人进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但是妮妮姐姐就不一样了,她不单单自己没有承担自己的责任和担当,她还强行剥夺了自己孩子的性命,十分恶劣。
我是去过枉死城的人,照现在看,妮妮姐姐估计还要去到血盆苦界。
针对这个,《陆判手卷》里面也有讲过有关于唐太宗去游枉死城的事情:
太宗心又惊惶,点头暗叹,默默悲伤,相随着判官、太尉,早过了奈河恶水,血盆苦界。前又到枉死城,只听哄哄人嚷,分明说:“李世民来了,李世民来了!”太宗听叫,心惊胆战。见一伙拖腰折臂、有足无头的鬼魅,上前拦住,都叫道:“还我命来,还我命来!”慌得那太宗藏藏躲躲,只叫:“崔先生救我,崔先生救我!”判官道:“陛下,那些人都是那六十四处烟尘,七十二处草寇,众王子、众头目的鬼魂;尽是枉死的冤业,无收无管,不得超生,又无钱钞盘缠,都是孤寒饿鬼。陛下得些钱钞与他,我才救得哩。”太宗道:“寡人空身到此,却那里得有钱钞?”判官道:“陛下,阳间有一人,金银若干,在我这阴司里寄放。陛下可出名立一约,小判可作保,且借他一库,给散这些饿鬼,方得过去。”太宗问曰:“此人是谁?”判官道:“他是河南开封府人氏,姓相名良,他有十三库金银在此。陛下若借用过他的,到阳间还他便了。”太宗甚喜,情愿出名借用。遂立了文书与判官,借他金银一库,着太尉尽行给散。判官复吩咐道:“这些金银,汝等可均分用度,放你大唐爷爷过去,他的阳寿还早哩。我领了十王钧语,送他还魂,教他到阳间做一个水陆大会,度汝等超生,再休生事。”众鬼闻言,得了金银,俱唯唯而退。判官令太尉摇动引魂幡,领太宗出离了枉死城中,奔上平阳大路,飘飘荡荡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