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错。
只是两个不同的人生观罢了。
她们是作家,要用稿费来生活。而她是仙女,写作,只不过是爱好。她不想一直拿着白帅的钱来生活,能靠写作赚点生活费固然很好,但她有自己的主业,不会为了这些零花钱迷失自己的本心。至少,现在不会。
白柒柒微微一笑,桃花眸黑的纯粹,澄净如一汪净潭,轻启朱唇,缓缓道:“码字对我而言是兴趣,不是任务。我享受码字的过程,我也享受读者的喜欢。我喜欢那群小可爱拿着刀片催更,想打我却打不到我的样子、我喜欢那群小可爱在我遇到黑粉时纷纷力挺我的样子、我喜欢那群小可爱让我不要总熬夜好好休息的关心、我喜欢那群小可爱的花式撒娇鼓励支持……我不想愧对于这份喜欢。
成神是每个作者的梦,能成神固然很好,但不能成神,我也不会强求。这玩意,顺其自然就好,强求不来。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希望在写这本书的时候,目标是写出心中想写的故事,而不是我要写多少多少字;在这本书完结的时候,我能以书中的内容而自豪,而不是为这本书的字数而满足。”
还有很多话白柒柒没有说。比如其实写文这种东西和做直播是一样的感觉。她写的爽,读者看的爽,但她又不希望读者看完后仅仅感觉很爽再别无他感;她直播时观众看的也很爽,但她也不希望观众仅仅感觉到爽。她直播的是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她成长了很多,也希望观众能各有所得。
……
临近晚上八点,东花园餐厅只剩下他们这一桌。
外面天色已黑,屋内的白炽灯映的如白昼般明亮,却比不过她眸中射出的光芒。
神穹看着白柒柒脸上的神采飞扬,心跳,如小鹿乱撞,如鼓擂,剧烈的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能从嗓子眼跳出来。
这和他在地球接收到的概念不一样,但他喜欢白柒柒的说法。
这一刻,神穹找到了心动的感觉。
如果说,在下凡前,他还在担心白柒柒的分量和救命恩人的分量哪个比较重,现在,他毫无顾虑。他喜欢她的人、她的心、她的任性、她的直接,她说的每一句话、她的一切的一切。
她曾经喜欢他,不顾仙人有别,硬是把她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他;她喜欢她的读者,可以不顾自己的身体,每天码字到凌晨……
她想做的,就拼尽全力去做;她爱的,就拼尽全力去爱。
这样的爱,这样的小仙女,他怎么可能舍得辜负?
“白柒柒”,神穹凝眸半晌,突兀的沉沉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白柒柒没应声,而是目光闪烁的垂下头去。好吧,她知道,自己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太鸡汤了,一般人可能会嗤之以鼻~
谁知,对面的男人却站了起来,前倾俯身,捧住她的脸颊。
“我喜欢你。”声音如清涧山泉般,不矫揉,不刻意,发自内心的舒适。
随后,冰凉的唇.瓣覆上她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