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前方的背影停下了。
她悠悠的转身,勾唇一笑,笑靥如花。
落在欧阳毅轩的眼睛里就是得意,炫耀,幸灾乐祸。
果然,舒子研就是来嘲笑他的。
只见舒子研翻了个白眼,看欧阳毅轩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白痴。
“好啊,那你最好一辈子都记住我,永远也不要忘了我,不然”
“不然你要怎样?”欧阳毅轩不屑,虽然他现在几乎是挺尸的状态,可是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低头的。
更何况他面对的是这个从小视为仇敌的离殇。
这一次,舒子研脸上的笑容悠悠收敛了。
她抬眼,冷笑,“那么我便会一辈子欺负你。”
“你”
舒子研眼底的流光一闪而逝,调皮的小嘴一撅。
只听她没好气道:“你若是忘了我,你这辈子都别想报复回去。”
说完,她高兴的吧唧着嘴巴,转身离开。
这一次,她没有再停留,犹如林中鸟儿,哼着小曲鸣叫,加快着步伐,毫不掩饰的好心情。
可是,没有人看到她眼底苦涩。
她笑着。
对着欧阳毅轩,她的笑容从未有过的明媚。
小四哥,好好活着,愿你这辈子,余生安好,得一生所想,爱一生所爱。
回忆悠远,真实,临近。
“这是谁啊,怎么这么丑?”
“这是离殇,以后就是你妹妹了,你以后就是四皇兄了。”
“离殇,把东西还给我。”
“离殇,你若是帮我这一次,下一次你出宫我就不告发你。”“此话当真?”“当真。”
“离殇,你到底是不是女人,这是我的胸膛,是我日后妻子所触碰之地,你”“哎呀呀,我又不是故意的,刚刚你还碰到我手了,互不相欠,一个大男人了还这么啰嗦。”
“欧阳毅轩,我要你死。”“离殇,我要杀了你。”
“欧阳毅轩,你给我滚,不然我就把蛐蛐放你碗里。”“离殇,你要是敢放,我就把癞蛤蟆丢你嘴里。”
“谁敢动手,离殇乃是郡主,尔等宵小鼠辈,离殇郡主也是你们能够触碰的?”
“敢对离殇郡主动手,你们是活腻了是不是?”
“想动她,本皇子要了你们的命。”
“哼!不要以为本皇子可以帮你,本皇子最讨厌你了,只是你作为皇室的一员,怎地这般窝囊,被人欺负了毫无还手之力。”
“本皇子那是害怕你丢了本皇子的脸。”
一句句,一幕幕。
其实,他从未容得任何人欺负她。
可是,他又处处看她不顺眼。
他们对双方都是同样的心里。
她从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却总是想要欺负他,甚至是想杀了他。
十七年了,整整十七年了。
很多次,她希望他永远消失。
这一次,终于如她所愿了。
黄昏的天微白,蓝天消散,万里无云。
小四哥,一定要好好记得我。
许我一个承诺好不好?
不要忘了我。
“呵呵”
笑容,终究是明媚的。
摄政王府。
天已经微微沉下,黄昏的阳光已经渐渐敛去。
一抹红衣风华,倾国倾城,她从不轻易穿红衣示人。
因为这个颜色于她来说,妩媚妖娆,足够祸国殃民。
红衣似血,妩媚多姿,那抹红衣上面没有任何点缀,通透的红色。
轻纱飘扬,微风浮起,是属于她的颜。
她上了一层淡淡的红妆,眉宇中间的那抹花钿范着紫色的光芒。肌肤洁白胜雪,一抹红唇娇艳欲滴,让人忍不住一亲芳泽。
红衣简单大方,长长的衣袖顺势而下,没有锦裙的高贵与刻意,只是一抹简单的轻纱随风飞扬。
头顶再无流苏炫彩,只有一根简单的发带绑着青丝,红衣妩媚,简单又干练。
天地间,她悠悠站立,犹如黄昏下被迫被黑暗挤兑而出的曼珠沙华,冰冷刺骨,美丽绝情。
不知为何,临走之前,独爱这抹红衣。
她此生最为钟爱红色,可是她却不轻易穿红衣。
因为,最美的颜色,要穿在最美的时间。
她的脸上,再没有了一丝笑容。
在这个府邸,她终究是不想笑。
远远的,她便能看到那个曾经她也为之魂牵梦萦的女人。
今天,她穿了一抹青绿色的纱裙,褪去了往日的白衣的高贵优雅,倒是多了一分绿色清新之意。她嘴角噙着浅浅的笑容,手中那着瓜瓢,仔细小心的为身前的盆栽轻轻浇水,就连看那些植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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