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色、俊朗、年轻,青色的胡茬虽密布到鬓角,却不像叱罗忽伐那样显得污秽,他的眼睛像画儿上神鹰,乌珠是浅褐色,瞳仁深邃,哪怕明明露出的是得意的笑容,眼睛里还是冷冰冰的,利剑一样的目光射在她脸上,她的脸颊仿佛都会刺痛。
而他,居然会说汉语:“你是楚国杨寄的妻子?”
沈沅竭力控制打颤的牙关,抬头直视这个人:“是!你们若是伤到我,杨寄定会荡平北燕,把你们一个个活烤了吃!”
她鹦鹉学舌一样的话还没有说完,面前这个人已经笑了:“杨寄又不是我阿兄忽伐,怎么会吃人?你的瞎话说得太没有水平,骗我的吧?”
沈沅心里一冷,倔强地抬着头继续说:“那你杀我好了!”
那人的笑颜十分勾人,鹰一样的眸子里都带着钩子似的。他在沈沅面前蹲下,慢慢脱下皮质的护手套,用指腹揉了揉沈沅的脸颊,赞叹道:“那么细腻,倒真是汉人的大家女子才会有的呢。”他十分大胆,竟然当众就凑过来在沈沅的脸颊和嘴唇啄了一下,旁边一片哄笑,他便像赢得什么一样哈哈大笑,那手也探过来,捏捏肩膀,捏捏胳膊,又朝衣领里伸进去。
沈沅想吐口唾沫在他脸上,可是太过惊惧,口腔里一片干燥,她蓦地想起杨寄吩咐她的话还有半句没说,便张口道:“你爱信不信!平朔将军说,你可以跟他谈判,他会愿意花一切代价。”
那人挑了挑眉,笑道:“那,倒是值得试一试的,惠而不费,不是么?”不过,也因为这句话,那不安分的手从沈沅的衣领里取了出来。他站起身,看了看远处:“离原州城不远了,骑马只需一刻钟便可到。休整一下,天明攻城。”他偏过头,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可爱的战利品,笑得胜券在握一般。
这些北燕的骑兵大约也累了,下了马,松开马嚼,却无一解开马上的重甲。他们身上厚重的铁甲片叮叮当当碰击着,忙碌了一阵,便生起火来,篝火架子上穿着干肉,烤得“滋滋”冒油,又一个锡制的铞子上散发出奶酒的香气。
为首的那个一下坐到了沈沅身边,好整以暇地等待着吃饭。他扭头看看沈沅,关心地问:“你冷不冷?”
沈沅一撇头:“不冷。”
他便动手动脚起来,捻一捻沈沅身上的狐皮斗篷,又探手摸一摸她的双手,然后露齿笑道:“好像真是不冷,不过,不冷,为什么一直发抖呢?”然后又突然明白了似的拍拍额头笑道:“哈哈。我刚刚犯蠢了,你一定是吓的。其实,你倒不用怕,我最怜惜漂亮的女人,不会伤害你的。倒是你郎君要担心担心自己——我对男人,毫无怜惜哟。”
沈沅腻味地避开他凑过来的脸,虽然他的身上有好闻的气味,但也散发着令人害怕的气息。
那人很快递过来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羊腿肉,沈沅只觉得肚子“咕咕”直叫,那人挑衅地笑道:“不敢吃?”
沈沅赌气一样抢过羊腿:吃!为什么不吃!吃了才有力气,才能动脑子,否则,自己就要被这帮人吃干抹净了。再说,做鬼,也要做饱死鬼,不能做饿死鬼啊!
他们围着篝火吃吃喝喝的时候,一个士兵过来对那人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那人微微笑道:“说汉语,咱们大燕,要懂汉法,知汉制,也要说汉话。”他特意瞥了沈沅一眼,又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沈沅嚼着羊肉,避开他精锐而带着玩味的目光。而汇报事情的人,便用四声不谐的汉语道:“扶风大王,前面原州,是双重城,攻城巢车、抛车,要两日后才能送到。”
那人原来就是北燕的扶风王。他目视沈沅问:“两重城墙,可不是易守难攻么?城里粮食足不足?”
沈沅时有帮杨寄看账的活计,但此刻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管男人家管的军务。”
扶风王笑道:“妇道人家怎么了?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我将来,也要娶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他大约对沈沅特别好奇,凑上去又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得意地笑了许久。眼见东边的鱼肚白都出来了,他欠伸了一下身子,慵慵道:“出发吧。到前头原州城外再搭帐篷睡觉。——原州的守军,原是一万人,杨寄带的队伍,是三千人。我们这里有两万,包围起来也够了。”
沈沅颇有毛骨悚然之感,却被这扶风王拉着手一提,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受伤的脚腕受不住力,顿时痛得低呼了一声。这扶风王果然如他自吹的那样怜香惜玉,低头看了看沈沅点着地的脚,问道:“你受伤了?”
“可怜的姑娘……”他一把把沈沅夹抱在腋下,轻松地上了他的马。马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腿里一仄。扶风王对手下道:“把马的面甲、当胸、身甲(重甲的马匹身上的部分披甲名称)都去掉。”他一动不动,自有手下娴熟地来解马身上的皮质甲带。随后,扶风王自己摘下头盔,解下肩上的麒麟兽肩甲,又揭除胸口两块沉重的明光护胸甲递给手下的士兵。马匹顿时站稳了。
扶风王松快地动动肩膀,掠了掠扎成辫子的头发,然后执着马缰的双臂夹紧了沈沅的身子,探头在她脖颈上嗅了嗅,笑道:“美丽的姑娘,我们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