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那个男的啊?那他还偷你荷包!”
季鸣月从红烧肉盖浇饭中抬起头来,嘴里还塞着没咽下去的饭菜。
“不是不是、他不认识我。”黄大娘解释道,“我偶尔瞧见过他,他是在这两条街上做事的闲汉,偶尔会来我们店里帮客人取外卖、或是店小二喊他去送餐。不过他送得慢,我们店伙计叫了他几次后便不再叫了。”
“还同我埋怨过呢,”黄大娘啧啧摇头,“说是那客人隔天来说,那吃的喝的送到他们手里的时候啊,就算用的是温盘,那底下的热水都凉透啦!”
【温盘是一种双层的盘子,上面的瓷盘偏薄,下面的瓷盘偏厚,中间是空的,菜放在上面的盘子,边上有一个洞可以往下层加热水,起到一个保温的作用,也有可以直接把上一层拿下来的款式。】
季鸣月嘴里吃着东西,点点头,心想那个男人一看就是个货真价实的“闲汉”。
“还有他那两个孩子……”黄大娘一唠嗑起来就喋喋不休,似要把她知道的全部说完,“他女儿还挺出息,不过二十出头吧,自己租了家小店面开了间鱼羹店,就在附近那条街上,生意还不错嘞,我去尝过一回,确实鲜美!”
“不过那个小儿子,平日里也没见他上学堂的,听说是性情太过胆小懦弱,不喜与外人说话。平日里就在店里帮他阿姐洗洗碗擦擦桌子什么的,偶尔出去送个外卖……你别说,这么半大的小孩干起活来都比他爹能干!”
季鸣月咽下口中的红烧肉,冷哼一声道:“怪不得那男的这么闲,反正还有一对儿女养着呢!”
黄大娘:“可不是嘛!”
“对了,”季鸣月拿茶盏喝水,“那他的娘子呢?”
“哦,我正要说呢,”黄大娘道,“听说是好几年前就因病去世了。照这么看,他一个糙汉子独自把两个孩子带大也不容易,儿女孝敬他也是应该的嘛。”
季鸣月不屑:“给口饭吃就算是不容易啦?我看家里大多数活都是他女儿做的。”
“欸,”黄大娘挠挠脸,“你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
“不说他们了,”季鸣月懒得再去想别人糟心事,“大娘,你这手艺真行啊,这家店请到你可是请对了!”
黄大娘很快就被她转去了注意力,听到夸奖脸上一笑,还有些不好意思呢:“实不相瞒,我年轻的时候还在四司六局的厨司(专掌烹饪等事)做了好几年嘞,是学到了不少本事。你要是喜欢,日后常来!”
“一定一定!”季鸣月一反先前的拒绝,笑眯眯地应下,“今儿你们店休沐,大娘你特地为我开火,这荷包之恩就算是还尽啦!”
“哎呦,你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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