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淅淅看到威尔斯之后,立刻认出了对方。
这人除了光辉的战绩以外,还有一个格外响亮的称号——血狼!
据说这人格外喜欢鲜血,每次击败敌人之后,必然会割下对方大动脉,喝上对方一碗鲜血。
至于这货为什么还没得艾滋病,她就不太清楚了。
不过相比起威尔斯的出现,小雨淅淅更加诧异秦夜的实力。
这威尔斯固然不是最强的那几个,可实力也是毁灭级别的,但现在通过威尔斯的惨状,可以看出他压根就不是秦夜的对手。
那秦夜到底有多强?
“哦,那你们正好带回去,好好盘问一下。”
以一敌百?
秦夜感觉也不咋滴啊。
小雨淅淅点了点头,说道:“我已经联系到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人了,他们很快就到。”
果然,没过多久,一群穿着普通的人,便是从外面赶来过来。
他们拿出一个黑色的袋子,将威尔斯装了进去,接着就带到了外面一辆没有拍照的面包车里,往郊区的方向开去。
威尔斯不仅仅是有着光辉战绩这么简单,这货同时还是国际上的一个通缉犯,光是悬赏金额就有两亿美元,所以来的人才会这么迅速。
这种人的用处可大着呢!
“正好早上了,要不要去吃顿早饭再走?”
秦夜准备尽一下地主之谊。
小雨淅淅还以为秦夜这是在示好,心跳有点加快,脸蛋微红的点了点头。
每次看到秦夜的时候,她都会忍不住想起之前秦夜为自己挡子弹的画面。
这种盖世英雄,正是她从小幻想的白马王子。
罗小玲在一旁眯了眯眼睛,两人这种暧昧的氛围,让她十分的不爽!
可她偏偏又不好去打破或者干扰。
因为从目前来看,秦夜似乎对小雨淅淅没意思,只是小雨淅淅自己单方面的喜欢起秦夜来。
如果她故意干扰打破,还不得让秦夜意识到这点?
本来一个林梦溪的竞争压力就够大了,她可不想再多一个!
不过她这么想,其实也不代表她有多么多么喜欢秦夜,只是她很渴望偷懒,以及报复秦夜,所以她要做秦夜女朋友,这样才能达到她的目的。
或者她把秦夜迷得神魂颠倒,让秦夜当一只舔狗的选项是最好的!
几人很快就来到了一家早餐店。
至于别墅的话,门破了,地板也碎了,他可不好意思请人家在那种环境下吃饭。
而且早餐店的油条包子加豆浆,是永远的王道。
“秦大师!你就是秦大师吧?!”
可没想到,几人刚刚来到早餐店,老板就立刻认出了秦夜。
还有不少人也同样认出了秦夜,在附近拿起手机拍照。
这一次秦夜的直播人气已经达到了三亿之多,要说走在路上再没人认出来,那才怪事。
“呃……怎么了?”
秦夜在这之前,也遇到不少粉丝,可都没有今天这么夸张。
这走在路上就变成这样,秦夜多少有点不自在。
“没怎么,没怎么,只是我十分佩服你能为我们华夏抢回那些宝物,今天你要吃什么尽管说,我请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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