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情侣刚刚从电影院出来,看的就是《野小子》,女孩看电影的全程都在尖叫赵旭东好帅,男生心里怨念颇深。
现在两人认出陈歌,心里想的是同一句话:怎么会是他!心情却截然不同。
我好幸运,男神!这是女孩。
靠!怎么是这个装逼犯小白脸?这是男生。
路上行人认识陈歌的人终究是少数,野小子刚刚上映,文艺片又属于小众,但是女孩难以自抑的激动的尖叫,显示了这个年轻人好像不是普通人。
女孩抛下身边的男友直奔陈歌,“赵旭东!男神!”
李亚楠护犊子一样紧紧抱着陈歌的胳膊,带着敌意看向女孩,“你又是谁?”
看过电影的侯小楠自然知道女孩喊的赵旭东是谁,猜到她应该是刚刚看完电影,所以没有说话,有人能让李亚楠不高兴,她自然乐见其成。
“男神,你能给我签个名吗?”女孩根本没有理会陈歌,看来这个女孩也是个神经大条的人,根本没有理会李亚楠。
“当然可以。”陈歌自然不可能拒绝第一个影迷的要求,陈歌对抱着自己胳膊的两人说:“麻烦你们先放开一下。”
侯小楠放开,李亚楠也不情不愿地松开手。
陈歌要把手里的食物放在地上,侯小楠眼睛亮了,“别放,我来。”
“哦。”陈歌把食物递给侯小楠。
侯小楠接过食物,得意地看了李亚楠一眼,女人一旦开始攀比,处处都是战场。
李亚楠灵光一闪,从背包里拿出一支笔,“喏,签字笔。”
“签在哪儿?”陈歌拿着签字笔问。
女孩没有带纸,为难地四下看了看,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的胳膊:“签在这儿吧。”
侯小楠问:“签在胳膊上,很快就会变淡吧。”
“放心吧。等男神签好字,我就去找人纹在胳膊上。”
陈歌低头签字。
侯小楠和李亚楠的视线在半空对接,火花带闪电。
“签好了。”陈歌说。
女孩伸出另一只胳膊,“嘻嘻。男神,你再给我签一个赵旭东好吗?”
“嗯。”
陈歌的字还算不错,当初上学的时候专门练过几年钢笔字,几个字签得有模有样,要是真的纹身也不会难看。
“签好了。”
女孩心满意足地走了。
驻足原地看向这边的众人见没什么看点。也陆续离开。
侯小楠和李亚楠又有恢复战争模式的趋势。
陈歌把签字笔还给李亚楠,“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下,要说什么坐下再说,在大街上你们不觉得特丢人吗?”
“去哪儿?”
陈歌看了看侯小楠手里的大包小包,“那就去我那儿吧。”
“好!”侯小楠和李亚楠同时心情愉悦地答应。
女生对男生居住的地方总有异样地好奇心,当真的见到以后又开始惊奇男生怎么能在那么脏乱差的条件里“苟且偷生”,侯小楠和李亚楠的反映却恰恰相反,让陈歌汗颜。
“你居然没有叠被子!”侯小楠扑在陈歌的床上,抱着枕头一脸幸福地摩挲。
李亚楠取走了陈歌的杯子,“你喝水的杯子我拿走了啊。等下次来送你一个更好的。”
陈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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