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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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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做火锅底料的时候我在一边帮着切肉,吃火锅的时候肉必须切成薄片,越薄越好,薄得放进水里一烫就熟了最好。本来小狼自告奋勇切肉的,也的确切的很薄,但我一看他用的工具,果断让他去择菜,我自己切肉片。

    别人切肉用菜刀,他倒好,切肉用的是狼爪,虽然的确挺锋利,肉片切得薄如蝉翼,可我想想他或许用那双爪子杀过人,还是算了。

    古人认为猛兽的利爪有毒,其实不然,猛兽的爪子本身是没毒的,但古人也没胡说八道。爪子本身没毒,可细菌多啊,抓个伤口,伤口妥妥的感染发炎,古人可不知道什么是细菌,于是以为是中毒了。

    小狼虽然是妖人,但他是有妖的形态的,那双爪子恰好属于猛兽的爪子。诚然,顶破天也就是吃坏肚子,但谁会没事找虐啊?

    有这么个前车之鉴,我还让白姐回去看电视了,白姐的爪子比起小狼只会更厉害,它可是水里的生物,体型又庞大,百年清洁一次鳞爪就是不错了。且就算日日清洁,想想地球现在的水质,啧啧.......

    两相比较,我还是用菜刀慢慢切肉片了。

    费事总比吃坏肚子好。

    家里的几只都是大胃王,我片了足足十斤的猪肉,再剁了一只鸡、二十斤羊肉、三十斤牛肉,最后还片了一条鱼,这条鱼片得我无语,这鱼是白姐知道要吃火锅后弄回来的,什么品种我不清楚,我也就认得鲤鱼和草鱼,但这条肯定不是。

    这里只提一下鱼兄的体型,体长......我拿卷尺量了下,从头到尾,足足五米四。

    喵了个咪,淡水鱼有这么大体型的吗?

    这么点时间白姐你该不会是跑海里去浪了一圈吧?

    片鱼片得我生不如死,等火锅做好了,我必须大吃特吃,手都快断了,必须补偿自己,一定要补回来。

    鱼片了一半,我放下了菜刀揉手腕,手腕感觉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揉着,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大手将菜刀拿了起来片。

    我瞅向尘寰。“你会用菜刀?”

    尘寰反问:“为什么不会用?”

    我道:“感觉菜刀是人用的,至少做脍这种料理,必须是人。”而你不是人。

    在我的记忆里,生长于雷泽时,妖魔鬼怪都是生食,君族倒是不生食,但......那料理跟原始人一个水平线,烤肉与炖肉,再不就是肉脯。

    脍这种精细的东西,君族少有人吃,嫌麻烦,而且脍都是生食,最多就是拌点酱,腥味不轻。

    一个雷球下去,什么肉都熟了,但弄成片,技术难度太高。

    用菜刀?

    呃,那你先得了解一件事,雷泽是洪荒时代隔离出来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着原始风貌。

    什么时代的风貌?

    换算成人类的历史的话,应该是石器时代。

    阿父,我错了。

    没出雷泽,我觉得你是个健全的残废,出了雷泽,我真心同情你,你一个享受惯了科技文明带来的便宜的现代人被丢到一个群魔乱舞的石器时代,没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我不该歧视你,你不是残废,你只是天下第一号的倒霉蛋。

    在我脑子里想东想西的时候,尘寰道:“我并非生而非人。”

    我一愣,对啊,半妖那是生而非人,但尘寰是妖人,而妖人是有妖族血统,但本质还是人族的人修炼妖族功法后产生的一种不人不妖的存在。

    既然并非生而非人,那么说明他曾经也是个人。

    不过放着好好的人不当来当一个不人不妖的中间产物,也不知道尘寰是遭遇了什么事。

    妖人的寿命虽然比人长,但妖人之路根本走不到头,哪怕是半妖,有朝一日也未必不能步云登仙(历史上真有),甚至成神(虽然从未听说过)。

    然而妖人,理科天才兼文科白痴去报考着重培养文科生的学校,虽然痛苦,但死记硬背的话也不是不能毕业。但一个人去修妖族的功法,从一开始就走的是岔路,就算换个神人来也不可能走到终点。

    人与妖的生理是一样的吗?

    若是一样,那也不会有人.妖之分了。

    就好比白姐,她顶着人形,什么防护都不做的在深海里生活起居,跟鱼一样悠哉。而人,普通人去深海里,妥妥被深海的压力给折腾死。即便是高阶的修士能够在水里生存,却也不能永远,高阶修士跟普通人一样都需要做防护。唯一不同的是,普通人的防护是高科技产物,而修士的防护是法力罩,高科技没电或法力罩没电了,都会死翘翘。

    白姐那家伙却是真正意义上的什么防护不做,不用高科技,不用法力。

    由此充分说明:人与化形的妖也就皮是一样的,里子根本细究不得。

    尘寰也是运气好,妖人的寿命顶破天也就三四百年,但他遇到了y,虽然在神战中y是失败者,但它再失败也是个神,而万族最初的修炼之法都源自于那些诞生于天地初开时的神,它们是法则孕育的产物,是法则的具现化。

    神即法则。

    这四个字不是瞎扯的,少凰便是仗着神人的这项特权让刘元起死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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