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时代,有妖鸟作乱人间,猎杀神、妖与魔为食,黑龙奉天帝之名前去降妖,熟料,那妖鸟赫然是一头有着凶兽血脉的幼年n|。
凤有五色,其中最强大者为凤,而最好战者为n|。
凤凰乃神族,而凶兽乃洪荒所有物种的公敌,这头n|身上的凶兽气息之浓郁简直恐怖,黑龙完全想象不出是哪一位神君抽疯了将这么个怪物给生了下来。
那不是妖孽,是神孽。
“孽畜,速来受死。”
黑龙将正派人物的台词说得很是义正言辞,我觉得,这位神君莫不是白痴?哪有人会甘心低头认宰的?
反派与我的看法一致,因此n|给了黑龙一对大大的白眼。“智障。”
黑龙出身尊贵,从未受过如此屈辱,几乎被气得哇哇叫。
一番大战,终究正不胜邪,黑龙年轻气盛,又轻敌,与有着充足的猎杀神魔经验的n|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哪怕黑龙已然成年,哪怕n|尚未成年。
鏖战七七四十九日,n|重伤,但它也将黑龙给打残了,正待享用美食,黑龙以秘法提升了自己一个境界的修为,这才得以没成为n|的盘中餐。不过这样的秘法,这位主打完了,不是立马死翘翘就是今后修为再也无法进步,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虽然煮熟的泥鳅长了翅膀,但n|也没放弃,拖着黑龙耗着。
秘法不可能持久,只要拖到黑龙的极限,泥鳅仍会回到盘子里。
黑龙在意识到自己真的干不掉这头变.态的n|后,果断撒丫子跑了。
虽然n|是凤凰,而凤凰为百鸟之王,论起速度,黑龙自然不如凤凰,可这头n|是未成年鸟,丫毛还没完全长齐呢。
没追上,n|只得放弃。
黑龙想回到天庭,想告诉天帝n|是凤凰与凶兽的混血,神孽是所有神族的禁忌,而如此强大变.态的神孽,若说凤凰一族毫不知情,鬼都不信。他要向天帝状告凤凰一族,要带更多的强者将那头该死的n|挫骨扬灰,要让制造出神孽的南明神族灭族。
黑龙拼命的飞,然后.......死了。
红衣如火、容颜美得颠倒众生、甩开喜、妲己及褒姒(为毛用祸国妖姬来进行比喻?自然是这位神女极妩媚,不是皮相的妩媚,是自骨子里透出的妩媚,总感觉她以后像红颜祸水多过神女,嗯,是以后,因为她的人形看上去也就五六岁)一亿条街不止的神女在天门之外挡住了黑龙。
“本王不想杀你的,真的,奈何......你这次需要斩杀的妖孽,本王大抵是识得的。且,神孽之事揭露,我会很麻烦的。”
瞅着自称本王、红衣如火的神女,我瞠目结舌。
神女没有半点心慈手软的将黑龙给屠了。
为了不留痕迹,还顺手一把火将黑龙的尸体给烧了,凤凰真火烧得很干净,只剩下一块似是玉石的黑色物体。
墨玉在地底埋了千万年,也可能更久,直到西汉年间才得以重见天日,因其珍贵,被得到的人按着人世的规则献给了当时最强大的人——皇帝。
彼时在位的皇帝是汉武帝。
汉武帝将墨玉与和氏璧做传国玉玺后还剩下的一点玉料做为礼物准备送给儿子,先让两岁半的小儿子弗陵选择。
弗陵选择了墨玉,汉武帝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墨玉的材质虽然不错,但上头隐有血色,感觉不是特别好。加之和氏璧的历史,论珍贵,墨玉远不如和氏璧,便问弗陵为何选择墨玉。
弗陵说,和氏璧是做玉玺用的东西,是父皇的东西。
必须得说,汉武帝晚年最喜欢这个小儿子真不是没有原因的,政治很敏锐,也很谨慎。凡是跟皇权沾边的权利与东西全是汉武帝的,都跟他没关系,他不能沾。汉武帝还活着,皇位跟他没关系,汉武帝死了,那更跟他没关系,太子还活得好好的呢。虽然因为做了几十年太子都还没升职而有些心理问题,但身体很健康,肯定不会死在汉武帝前头。
汉武帝晚年多疑到神经病的境界了,弗陵一个小孩子便能如此敏锐,说没他的影响,鬼都不信,不过弗陵的表现汉武帝很是满意。
对弗陵很满意,那么对旁边眼睛一直在和氏璧上的太子自然不是那么满意了,但汉武帝也没有表露出什么就是了。
弗陵拿了墨玉不知道要做什么东西好,宫里有的是好的大匠,可他也得先决定将玉料雕琢成什么,别人才能下刀。
巫蛊之乱爆发时,汉武帝巡幸甘泉宫,还带上了最为喜爱的小儿子弗陵。
他们的背后是因为巫蛊之乱即将大乱的长安,历史学家都觉得,那个时候都对戾太子挺冤枉的。君王年轻时,美丽的姑娘都衷情于君王,很是满足了君王的虚荣心,然而随着年纪的增大,君王发现,美人们的目光都放到自己长大的儿子身上。
哼,儿子长大了一点都不可爱了。
担心与害怕儿子威胁替代自己地位的君王自然而然与日渐成长的儿子之间产生了矛盾,这是病,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什么病,奈何此疾为不治之症。
我也觉得戾太子挺倒霉的,却不是因为他摊上个有老年病的皇帝爹的事,而是......他只差一点便可以登上王位了,真的是只差一点。
刘彻与弗陵在甘泉宫命悬一线,差一点就去见阎王了,若是这两位在那个节骨眼上挂了,戾太子自然就不是华夏四大悲剧太子之一了,他会是一位皇帝。虽然不会如汉武帝那般武功卓著,但他的风格很适合做一个休养生息的守成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