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涓喜坐床上,拥着被子,愣了会儿神,口中板蓝根的甜味儿开始淡了,舌尖发酸,身上伤口隐隐作痛,几处擦伤更是火辣辣的。
她下床来,在柜子里找消毒水。
糟糕,碘伏用光了,只剩下一点点酒精。这段时间□□稳,都忘了采购。
无奈之下,只得端着半瓶酒精,走进卫生间。
在林涓喜看来,消毒水中,酒精最凶残,虽然效果好,但难以消受。
插好门,她将睡衣褪下来,搭在椅背上,一抬眼,看到镜中的自己。
她肤色如雪,身材也属于纤细袅娜型,此刻,肌肤在灯光下呈现通透的玉色,曲线有致,玲珑美好,似一朵刚刚吐露芬芳的木兰花,但是,伤痕累累。
右腿上部靠近胯骨的位置,有处一寸长的伤疤,那是一次失败的任务中,子弹留下的;左肩的刀痕不太明显了,仔细瞧还是能看出狰狞的残迹;右手肘侧面有道三寸长的细痕,这个最疼了,是一个变态用极薄的刀片慢慢划出来的,不过那个变态后来被她的同事打爆了脑袋。
所以现在身上的伤,根本不算什么。
她扭开瓶子,用棉签蘸饱酒精,先往膝盖的伤口按去。
一阵强烈的灼痛猛然袭来,她倒抽一口凉气,眉毛拧在了一起,手中动作迅速,三两下将所有伤口都消了毒,然后扶着墙,喘着气。
酒精真是个bitch,每次消毒都踏马想骂娘!
接着,她穿上睡衣,打开水龙头,将棉签在水下冲洗,消除酒精味,用纸包好塞进垃圾桶,盖好酒精瓶盖,打开窗户,让气味跑掉,开了门,把东西一一放好,直接躺倒在床上。
突然,她想起一事,忙开了灯,跑进卫生间。
酒精味道淡多了,不会露出破绽,可是——她打开灯,看着镜中的自己。
白皙的脖颈上,赫然有几道乌青印记,细细的,并不十分显眼,刚才光惦记摔伤,居然忘了这个,许嫣然心细如发,肯定看到了,难为她,得用多大的忍耐力,才没开口询问。
她寻思着,上次从李府带出来的消肿活血膏药,好像还有一些,得消除了,明天还要去舅舅家。
于是翻箱倒柜找起来,终于在一个旧纸盒里找到了,那个细白的瓷瓶子,扭开一股辛辣的味道扑鼻而来。
重新回到卫生间,插上门,对镜涂药。
看着颈上青痕,回想发生的一切,那个可怕的地下刑场和血腥萝莉,掐上脖子的狠辣力度,窒息的绝望和痛苦——那真是场噩梦,仿佛刚从地狱里捡回一条命来。
这些她永远都忘不掉,可是,她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像个最愚蠢的废物那样,对镜涂抹地沟油般的膏药。
上好药,洗了手,倒在床上,胡乱拉过被子,蒙上头。
连日情绪大起大落,身心俱惫,她很快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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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仿佛连气压都嗅到了喜庆,这几天持续高压,晴空万里,阳光干燥耀眼,混合着黄土气息,笼罩着春假中昏昏欲睡的浮华都市。
路边国槐也被粉饰上了金灿灿的外衣——华美的布幔包裹着苍老的树干,让这垂暮之人也焕发出了精神。商店门口都贴了春联,透亮玻璃上红彤彤的精巧窗花分外惹眼,端丽的大红丝绒灯笼在金风中轻轻摇曳着,静默地诉说着历史和民俗,不时传来顽童的炮声,让年气儿直冲碧霄。
春节,不管怎么说,也是个美好的日子。
刘逸宸一大早出去,黄昏时才回来,刘陈氏看到,便说:“成天不沾家,现在才回来?”
刘逸宸笑笑:“有要紧事。”
说完就上楼来,回到书房。
刚开了电脑,一个人溜进来。
抬眼一看,是刘花程,他笑嘻嘻的,手里拿着个福橘。
“二叔,涓喜不是今天过来吗?”刘逸宸拿起钢笔,掩上文件。
“哦,出了点儿小麻烦,明天早上才能来。”
刘逸宸微笑:“明天早上?她俩骑牦牛从拉萨赶过来吗?”
“拉萨?”刘花程眼睛一亮,“咱三个五一去拉萨玩几天吧,我特别想去!”
“有人说,这年头只有钱多得烧脑了才会去拉萨寻找生命的意义。”
“你叔我穷得烧脑了去拉萨寻找生命的解脱。”
刘逸宸笑了:“还可以体验天葬。”
刘花程哈哈大笑起来,一边剥福橘皮一边说:“和你说个事儿。”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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