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突然置身这阳光明媚的草地上,显然无法把记忆衔接到之前在监狱的情形。
他已经戒掉酒精和更来劲儿的“迷-幻蘑菇”很久了。因为在摇滚乐坛和流行乐史上,有太多的才华横溢的乐手和艺术家倒在了酒精的麻醉和药物的伤害上。吉米虽然刚出名时一度酗酒成性,也打过违禁药物的擦边球,可是他在经纪人的规劝下,尤其是凭着对音乐的热爱和强大的意志力,终于成功地戒掉了摧残神经的不良嗜好。
他郑重地得出一个结论:这不是我产生的幻觉!
吉米试着动了动手脚,好像完全没有问题,身上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相反地,这种精力充沛的感觉已经好久没有了。
“乐和,你还躺在这里作甚?”吉米耳边又响起了一个温柔的女人声音。
“为什么他们管我叫乐和?这真是咄咄怪事!”吉米挣扎着想爬起来。
那两个站着的人双双伸出一只手,一人一只拉着吉米的手把他拽着坐起来。
吉米终于有机会见到了眼前这二位,原来是一对青年夫妇打扮模样的人。男的高大威武,一身正气,却作军官打扮;女的亭亭玉立,不施粉黛,却也光彩照人。这一男一女关切地望着自己。
吉米看看自己身上,银色的囚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棉衫,而且手里握着一把琴颈长长的不知名乐器。
他又看看自己的手,那是一双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手。
吉米感觉好像出了点什么状况。
他又用手摸摸自己的头和自己的脸,之前瀑布般的长发没有了,现在好像梳了一个发髻,用个方巾盘在头上。摸了脸上的五官之后他又得出了另外一个结论:这个身体不是我吉米戴姆柏格的!
对面那一男一女看他如此这般,又关心又好笑,男的说:“乐和舅,方才你姐跟我说,这白日里平地唿地电闪雷鸣。我知道你在这里练琵琶,便引着你姐前来寻你,没想到你躺在这里。一开始还以为你遭遇了不测,又是掐人中,又是揉太阳的,终于等到你醒转。没成想你醒了之后却是这般动作。”
女的柔声说:“阿弟,你可好么?身上有无异样之处?”
吉米这几日遇到的怪事实在是多,见怪不怪,也就这样了,没办法,只得先顺着他二人说了。
他的计策癖和考据癖又犯了,回答二人道:“我很好。只是,现在是哪一年?我这是身在何处?”
那个女的蹲下来倚在吉米身边,用手摸摸吉米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奇道:“这孩子,头脑不热啊。怎如此说胡话?”
那个男的笑着对他道:“乐和舅,你却不是被白日雷电吓坏了心智?现如今是大宋宣和七年,这是山东登州地界。我是你姐夫孙立,这位是你的亲姐姐乐艺啊。”
那个姐姐,名叫乐艺的少妇瞪了那个姐夫——孙立一眼,道:“身为堂堂提辖,却还这般油嘴滑舌!你妻舅都成了这样子,你还在此有闲心说风凉话!”
孙立立马板起脸来,佯装观赏风景了。
吉米从对话里听出了个大概,自己恐怕是到了另外一个时空,看样子这场景是在古老的华夏文明,宇宙方位大约是在银河系的地月系吧。他年轻时对华夏文明很感兴趣,因此学习过地球上的中文。
事到如今,唯有先生存下去,才能有机会查明真相。吉米这样想。
我就顺水推舟,先做他们口里的那个什么“乐和”,再看情形随机应变。
“姐姐,我无事。”“乐和”拿着琵琶站起身来。“可能脑子因为受到惊吓暂时运转不畅,失去了一些原有的记忆。”
接着他拿着手里琵琶,问道:“譬如这种乐器,它叫什么来着?噼……”
乐艺答道:“傻弟弟,这不是琵琶么?”
“琵琶?”“乐和”吉米口里重复着,拿起来按照弹电吉他的姿势左手按弦右手拨弦弹了弹,理所当然,音阶和音色和电吉他全然不同。
乐艺和孙立看了惊道:“吾弟吾妻舅怎连最拿手的琵琶都不会弹了?”
好“乐和”,凭着他对音乐的悟性和对乐器的融会贯通,很快就适应了琵琶的音节,渐渐弹出了自己脑中的音调。当然,他弹的是自己最得意的成名曲《主星的涅磐》。
乐艺和孙立刚才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现在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想到本该行云流水的琵琶叮咚却变成了如此让人振奋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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