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那边跑。
她要去医院。
电梯在一楼,时笙一直不停的按向下的键,屏幕上的数字就是不动。
她咬着唇,强逼着自己将眼泪收了回去。
等电梯的时间理智慢慢回归,她得开车去,这里是商业中心,打车太难。
等她打到车,恐怕就来不及了。
电梯在往上。
时笙跑回办公区,徐琰不在,整个办公区域只有傅隋安在。
“小傅,你有车吗?”
傅隋安见她这么急,眼眶也红的厉害,也被时笙吓住了,“我没有,时姐,发生什么事了?要不我给司机打电话让他们立刻开车回来。”
“不……不用了。”
她回头看向季予南的办公室,推开傅随安的手,跑了进去。
傅随安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急忙也跟了进去,“时姐,公司规定,季总不在的时候谁也不能进他的办公室。”
时笙现在哪里还管得了什么公司规定,她只知道自己再晚一点可能就看不见妈妈了。
她拉开抽屉。
烟,文件、钱夹……什么都有。
就是找不到车钥匙。
时笙抓了抓头发,靠坐着办公桌上四处看了看,视线扫过的地方没有看到车钥匙踪迹。
不在办公室。
那就在他身上。
时笙推开挡在门口的傅随安,去了会议室。
傅随安看着办公室里没关上的抽屉,又看了眼时笙去的方向,咬了咬牙,进去将翻得乱糟糟的抽屉整理好,要是被季总知道,时姐就完蛋了。
……
会议还没结束,会议室的门紧闭着,时笙直接推门进去。
她根本无暇顾忌周围人的目光,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看在别人眼里有多诡异,她的目光直直的盯着首位上的季予南。
男人拧着眉,一脸不悦的看向她,菲薄的唇微微抿着。
“季总,能不能把你的车子借给我用一下,我妈妈出事了。”
季予南皱眉,时笙这样公私不分的行为让他极度不悦,但还是从西装口袋里掏了把车钥匙,却不是扔给时笙的,而是给了一旁的某部门经理,“你送她去。”
“是,季总。”
会议室内弥漫着一股能将人冻僵的低气压,卡特求之不得。
他拿了车钥匙快步走到时笙面前,“地址。”
他是地地道道的纽约人,纽约的每条大街小巷他都清楚,连哪条路什么时段堵车他也清楚。
时笙报了医院的地址。
回头看了眼已经投入到会议中的男人,他的侧脸在PPT的灯光下,棱角分明,脸部的轮廓线条恰到好处的利落。
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以什么样的心情重新折回会议室去找季予南的,但那一刻她就觉得,他会帮她。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对他有所依赖了,哪怕明知道这个人不适合她依靠,但在最危急的时候,她信他。
卡特开车很快,从季氏到医院也才二十分钟。
看到熟悉的建筑,时笙迫不及待的解开安全带下车,踩在实地才发现自己的腿有点软,犹如踩在了一团柔软的棉花上。
双膝无力,差点跌倒。
幸好卡特已经从车头绕过来了,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把。
“谢谢。”
时笙推开他上楼,史密斯太太在电梯口等她,脸上惊魂未定。
看到她从电梯出来,急忙拉着她的手往病房里跑,“时小姐赶快,你妈妈撑不住了。”
病房里站满了医生和护士,看到她来,都默默地让到了一边。
史密斯太太没有骗她,妈妈醒了。
脸上戴着氧气罩,胸口起伏急促,随着她每次的呼吸,氧气罩上会覆上一层浅浅的白雾,又很快散去,再覆上,散去。
时笙扑过去握住妈妈的手,还没说话,眼泪就先掉下来了。
嗓子里像是哽了一块铅,每次滚动都疼得厉害。
“妈……”
她想说话,但偏偏喉咙的哽痛让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覃岚反握住她的手。
时笙的眼泪顿时止也止不住的滚落下来。
直到这一刻,她才真真正正的感受到妈妈已经醒了,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任她怎么跟她说话、怎么握她的手都毫无反应了。
妈妈在跟她说话,样子看着很费劲。
本来就没力气,再加上罩着氧气罩,时笙只能看到她苍白干裂的嘴唇在动,却听不到一点声音。
“揭……揭……开。”
医生和护士已经退出去了,整个病房里就剩下她们母女两个人。
“妈,你说什么?”
她哭着将耳朵凑过去,一丝微弱的声音轻轻的敲击着她的耳膜,“揭……开。”
“揭开什么?妈妈,你让我揭开什么?”
时笙不想哭,不想给妈妈留下的最后印象都是在哭,而且她化了妆,睫毛膏和眼线液都不防水,她不要妈妈以后的记忆里都想起她生了个属熊猫的女儿。
氧气罩上的白气更浓。
覃岚使尽全力的抬了抬手,映在时笙眼里,却只看到她动了动手指。
“是让我摘下氧气罩吗?”
她看到妈妈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
时笙死死的咬着唇瓣里的嫩肉,嘴里充斥着腥涩的血腥味。
这是支撑着妈妈活下去的唯一东西了。
摘了它,妈妈就活不了了。
还是让她亲手摘了氧气罩,亲手斩断她的生命。
时笙终于抑制不了情绪,大声的哭了出来,嘶哑着声音喊道:“妈,你这是在拿刀戳我的心啊。”
您怎么狠得下心。
就在时笙迟疑的时候,覃岚痛苦地掐住了她的手,呼吸更急促了。
那样剧烈的波动,时笙生怕她会突然一口气喘不上来了。
她惊慌失措,整个人像只受惊的小鸟,“医生,我去找医生。”
时笙站起来就要出去找医生,却被覃岚拉住了。
力道很小。
她其实只需要轻轻一拧手腕就能挣脱,但却犹如被定住了一般,站在那里。
“妈。”她的身体在剧烈的颤抖。
手腕被妈妈轻轻的握住。
干燥,粗糙。
她记得以前妈妈的手很柔软,嫩嫩的,像块豆腐一样。
如果不是那场事故,爸爸不会死,妈妈不会不吃不喝的在医院里躺了这么多年,她也不会在美国这鬼地方颠沛流离。
她想回家。
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等妈妈醒过来,回家。
刚开始来美国半工半读的时候,每天睡三个小时,做那么多兼职,那么努力的在季氏站稳脚跟,宁愿自己住危险的贫民窟,也要省下钱给妈妈用最贵最好的药,就是想让妈妈醒过来。
这么多年的努力,妈妈终于醒了。
可是下一秒,就会彻底的离开她。
以后她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冰冷的墓碑。
就连不吃不喝,任她说什么都毫无反应的这种状态也是奢望。
但妈妈有话跟她。
难道她要因为自己的懦弱,连妈妈最后的遗言都不听吗。
时笙颤抖着伸手去揭覃岚脸上的氧气罩。
不敢回头,她怕自己一回头,就会毫不犹豫的挣开她的手跑出去找医生。
时笙的手握住氧气面罩,就像被丢进了一盆滚烫的炭火,烤得‘滋滋’作响,血肉模糊。
摘下氧气罩。
她哽咽的问:“妈,您想说什么?”
覃岚的呼吸更费劲了,似乎每一下都有可能喘不上来。
“手机……照片……水晶蓝,”她的话断断续续,很小声,时笙需要将耳朵凑到她唇边才能听见,“时笙,找回来……我的,我们的……”
她的脸涨得通红,手指痉挛的掐着时笙的手腕,每个字都在耗费她的力气,像洛铁一样摁在她的胸口。
什么水晶蓝。
什么手机。
哪里有照片。
她去哪里找这些东西。
覃岚大张着嘴巴喘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身体直挺挺的绷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她。
时笙怕她再继续耗费仅有的体力,忙点头,道:“我知道,我会找回来的,妈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回来。”
她将氧气面罩给覃岚盖上。
盖上之前,她听到妈妈的最后两个字,“报仇。”
下一秒,氧气面罩罩住了她的唇鼻。
时笙甚至没来得及去思考那个‘报仇’是什么意思。
那只紧攥着她的手彻底松了,重重的摔在床上,又轻轻的弹了两下。
氧气罩上,没有白雾呼出。
时笙:“……”
她睁大眼睛看着床上还半睁着眼睛的覃岚,妈妈的身体绷得直直的,似乎不甘心,狰狞的扭曲着脸看着头顶的天花板。
“妈……”
时笙的声音都变了调。
她想大喊,想歇斯底里放肆的哭,可是她发不出声音,只能像猫儿一样蜷缩着身体发出微小的呜咽声。
她抱着妈妈,也顾不上会给她留下一个什么样的糟糕印象,眼泪混着眼线液和睫毛膏滚落下来,黑乎乎的一滴,沿着脸颊滚落出一道道痕迹,最后落到妈妈胸口的衣服上。
覃岚穿的是蓝白色条纹的病号服,胸口的位置被染成了黑乎乎的一团。
床头柜上的仪器变成了直线,发出刺耳的警报声。
医生听到声音从外面进来,看到的就是时笙伏在覃岚的身上,缩着的身子轻微的颤抖。
像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孩,躲在妈妈怀里轻声呜咽。
护士将时笙推出去,“对不起,医生要抢救,请您出去等。”
时笙到门口,正好看到妈妈的身体被除颤仪吸住,轻轻弹起后,跌落在床上。
她咬着唇。
妈。
你一定要撑住啊。
史密斯太太在门口来回踱步,看到时笙,她安抚的抱了抱她:“会没事的,你是个好姑娘,上帝一定会保佑你妈妈的。”
时笙点了点头,“谢谢。”
她靠着墙壁,看着紧闭的病房门。
房门上有块玻璃,原本能看见里面的情形,但现在,却拉了窗帘。
史密斯太太拿了张湿巾给她,“擦擦脸吧,等一下你妈妈醒过来也不想看到你这样。”
时笙接过湿巾擦脸。
刚擦完,病房门就从里面被拉开了。
医生摘下口罩,朝时笙摇了摇头,“抱歉时小姐,我们已经尽力了。”
……
医生走了,护士走了。
史密斯太太看她站在门口许久没动,叹了口气让到了一旁,将空间单独留给了她们母女。
时笙走进去。
每一步都很慢,脚步放的很轻,鞋跟都不敢踩在地面上,怕发出的声音太大,惊扰了妈妈。
病床上。
覃岚的眼睛已经闭上了。
时笙坐在凳子上,双手捂脸,佝偻着将身子蜷缩成了虾米状。
她脑子里很乱。
父母是在一次燃气泄漏中出的事,爸爸当场死亡,妈妈重伤昏迷。
可妈妈刚刚临死之前却让他报仇。
报什么仇?
病房里很安静,连之前时不时会响一声的仪器都安静了。
整个房间,只有她一个人微弱的呼吸。
今天天气很好,已经是春末了,耀眼的阳光从窗外投进来,将整个病房烘得暖洋洋的。
但时笙还是觉得冷,像置身在冰窖中,冷得她忍不住轻微的颤抖起来。
……
覃岚最后被送到了太平间,她没办法将妈妈的遗体带回她所租住的房子。
时笙躺在妈妈曾经睡过的病床上,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史密斯太太在一旁陪着她,她这样不哭不闹反而让她更担心。
护士想劝她离开,但被医生阻止了,“她妈妈在上面睡了几年,让她躺躺吧。”
卡特在楼下等不到时笙,不得不上来看看,这才听护士说她妈妈过世了。
他给季予南打了个电话。
那边沉默了几秒:“把车钥匙留给她,你回公司。”
“是,季总。”
卡特留下车钥匙,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就走了。
时笙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两天,不吃不喝,也不说话。
史密斯太太担心坏了,甚至都差点要给她找心理医生了。
第三天,时笙病了,高烧,40°。
史密斯太太半夜醒来上洗手间,重新回到床上时,习惯性的去看了看她。
发现她状态不对,一摸,才发现额头烫得吓人。
“时小姐?”
史密斯太太见她烧得脸颊通红,急忙喊她。
时笙已经烧糊涂了,感觉有人在摇晃她,半睁开眼睛。
眼前雾蒙蒙的一片,勉强能看到个黑色的身影在她面前晃动,她又闭上了眼睛,难受的皱眉,小声喃喃:“妈。”
史密斯太太见了她烧成这样,身上还紧紧裹着被子,急忙将被子掀了,摁铃叫医生。
没了被子,时笙冷得直打哆嗦,整个人难受的不行。
手无意识的在周边拍打,没找到被子,只得将身子缩得更紧了,“冷。”
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就又睡过去了。
医生来的很快,检查之后给她打了点滴,“烧退了就行了,要随时注意温度。”
“好。”
……
唯安是时笙母亲过世后第四天才知道,时笙最近失踪了的。
那时他正在给一个病人做抑郁症的心理辅导,前台说沈南乔催命似的给他打了十几通电话了,前台怕有什么紧急情况,便进来询问他的意思。
他说了声‘抱歉’,走到外面的走廊上接电话,“喂。”
“我一整天没打通时笙的电话了。”南乔的声音听着很急。
“南乔,时笙是个成年人,警察也要失踪48小时后才立案,你现在只是一天打不通她的电话,说不定她在忙。”
“不是,你去看看,她一定是有什么事。”
一直打电话都无人接听,后来直接关机了。
时笙的工作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关机几乎不可能,即便是临时出了意外,她也会很快开机。
这么长时间联系不到人,是之前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但她在国内,只好给唯安打电话让他去时笙的出租房看看。
唯安拗不过她,而且他也担心时笙,打了两次电话都关机,便推了下午的安排开车去了纽约。
他在出租房里没找到人,去了医院,才知道覃岚已经过世了。
而这时,时笙高烧不退,整天都处在半昏迷的状态,即便他是心理医生也拿她没办法。
唯安给南乔打来电话说了下这边的事。
南乔:“你看着时笙,我定明天的机票回美国。”
唯安来了,史密斯太太便回去了。
她这几天为了照顾时笙,基本晚上都没怎么睡觉,她年纪大了,撑不住了。
唯安给时笙削苹果。
值得庆幸的是,时笙很配合治疗,也开始吃饭了。
烧退了,就是没什么精神。
“南乔明天回美国看你,你赶紧好起来,再这么下去你们都成衰兵二人组了。”
“我的手机呢?”
这是时笙自覃岚去世后说的第一句话,长时间没开口让她喉咙都像是被粘住了一样,声音沙哑难听。
唯安将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盘子里,用水果叉叉好,才找了她的手机给她。
他来的时候时笙的手机没电了,刚刚充了一会儿,现在还没开机。
时笙是给南乔打电话,“你不用来美国看我,我好很多了。”
南乔:“……”
“我过两天就回国了,到时候给你电话。”
她要带妈妈回国,葬在爸爸身边,那里有开得很漂亮的芙蓉花。
……
时笙的病完全好了之后便开始收拾妈妈的遗物。
东西很少,这几年妈妈穿的都是病号服,也没什么生活用品,装了不到一个手提袋。
唯安陪着她,帮她办理骨灰运送回国的一系列手续。
最后检查有没有东西落下时,时笙在床头柜里发现一个手机。
几年前的款,国产机。
时笙有点印象,这款手机是妈妈的。
当时在外套包里,所以没遗留在火场,后来来美国,就顺手扔在行李箱里一并带过来了。
手机没电,也找不到合适的充电器,这种充电接口早就淘汰了。
时笙想到妈妈临终前说的手机里的照片,便将手机扔进包里,打算回国后去修理店看看能不能充上电,或者把里面的资料照片倒出来。
她打电话给季予南请假,按照规定,丧假只有三天。
从母亲去世到现在,季予南给的假期已经够长了,一次也没打电话责问过她。
“季总。”
季予南正陪着慕清欢在医院换药,他本想去外面接电话,却被慕清欢拉住了手。
女人仰着头望着他,“有点疼。”
他反手握住她的手,没有出去,问时笙,“什么事?”
时笙听到了慕清欢的声音。
“我想请五天假,送我妈妈回国。”
“……”季予南微一皱眉,“好,不过年终奖取消,重新上班后,除开丧假三天之外,其余超出的天数周末补回来。”
“好,”挂了电话,时笙对唯安道:“请到假了,你回费城吧,这段时间太麻烦你了。”
“哼,”唯安嗤笑,“你这病一回怎么就成文艺小青年了,还说得出麻烦我这种话。”
他和南乔、时笙呆久了,也开始知道文艺小青年了,“你突然这么客气,弄得我都开始毛骨悚然了。”
时笙瞪了他一眼,“那正好,反正你闲的没事做,帮我找房子搬家。”
不用再负担大额的医疗费,季氏的工资完全够她在美国生活得很好。
“这个必须得陪你去找,像你这么抠的性子,找的地方估计和你现在住的也差不多。”
唯安还不知道时笙差点被流氓混混打死的事。
两人拿着东西下了楼。
时笙找到季予南的车子时却犯了难,问唯安,“要不你开这辆车,我开你的车?”
太豪了,她怕撞坏了赔不起。
“我的车子就随便撞是吧?”
时笙:“……”
她没这个意思。
但好像确实也是这么想的。
最后,还是唯安开的季予南的车。
将车停在季氏的地下停车场,时笙没上去,直接将钥匙交给了前台,然后坐着唯安的车去找房子。
她刚一走,季予南便回了公司。
前台:“季总,您的车钥匙,时秘书刚刚拿来放在这里的。”
……
唯安对房子没什么要求,治安好就行,这个条件下区域缩小了一小半,再加上要上班方便,符合的也就只有几个地方了。
他在纽约朋友很多,房子的事很快就搞定了。
新修没几年,室内的装修也很棒。
最主要的是,旁边有个公园。
美国的房子基本是无绿化的低层小区。
对她这种习惯了国内每个小区都有绿化的人而言,旁边有个公园是时笙最满意的。
只是租金不那么美丽。
时笙本来还要再考虑一下,因为她打算节约钱,把季予南的二十万还了之后再买辆车,方便一些。 但中介很会说,再加上唯安在一旁推波助澜,她几乎毫无抵抗能力,糊里糊涂的就签了约,交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