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歌曲。
“是啊,就这个暑假里写的。”王越对抄袭这件事,真的毫无心理负担。太祖皇帝那么伟大,还抄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呢,他抄一个美国人的歌曲又怎么了?
“那个,好!啊,非常好。王越同学的英语很棒,而且还能自己写歌,难能可贵。对,难能可贵,大家都要向他学习。”林志铃被震惊得语无伦次,因为《寂静之声》的质量太高了。
如果王越拿出的是《流浪歌手的情人》,林志铃只会觉得他有才,也不至于被惊得找不着北。
怎么说呢?
林志铃是随时关注美国音乐排行榜的人,她感觉这首《寂静之声》,能毫无悬念地碾压当下所有美国乡村歌曲。
而这首歌的原创者,居然是她的学生!
陶耀春悄悄地竖起大拇指,赞道:“牛啊,把英语老师都震住了。”
有了王越的惊人表现,剩下的同学无论唱什么歌,都让人觉得味同嚼蜡。
第一节课下课后,林志铃走到王越身边,客气地说道:“王越同学,我们能聊聊吗?”
“可以啊。”王越当然乐意,这可是志铃姐姐。
两人来到教室外的过道上,林志铃好奇地发问:“王同学,你很喜欢英文歌吗?”
“还行吧。”王越模棱两可地回答。
林志铃又问:“那你最喜欢哪个歌手?西瑞尔·马丁、杰克·邦,还是王子乐队?”
尼玛,这些人我一个都没听说过。
王越只能主动转移话题:“其实我更喜欢中文歌。”
林志铃有些失望道:“也对,英文歌在中国不流行。”
两人东拉西扯地聊了一大堆,上课铃声终于响了。
回到课堂上,林志铃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提议王越同学担任咱们班的英语课代表,大家同不同意?”
“同意!”同学们齐声回答,这玩意儿又没什么可争的。
第二节课,林志铃没有再让学生唱歌,讲了一些英语学习方法后,便开始正式上课。
王越上辈子只勉强过了英语四级,多年不用单词忘记大半,现在学起来颇为头疼。加上又莫名其妙成为课代表,他只能聚精会神地听讲,这学习态度让志铃老师非常满意。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林志铃布置了少许作业,吩咐王越在下周前将作业收上去,这才踩着猫步离开教室。
班长甘露飞快地冲上讲台,大声说道:“同学们都等一等,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宣布。下周星期六,学校将举办一场迎新晚会,原则上每个班都必须出节目,想要参加的就到我这里来报名。”
如果是艺术专业,估计报名参演的会抢破头。但这可是计算机班,大家对此都没什么兴趣,等班长一说完,所有人该干嘛干嘛,瞬间教室就空了一半。
甘露见人都快走光了,着急道:“诶,你们倒是来两个啊,我没法交差!”
何秋明笑道:“班长,你那么喜欢唱歌,自己报名就可以了。”
“我唱得不好。”甘露很有自知之明,就她那点斤两,报上去也会在彩排时刷下来。
王越懒得出风头,收拾好课本直接走人。
甘露连忙将他拉住,说道:“王越,你唱歌好厉害,就代表我们班表演节目吧。”
“没兴趣。”王越摇头说。
“不行,这事关班级荣誉,你怎么都得参加!”甘露都不等王越再拒绝,就直接他的名字给填上。
王越只能表示无语,遇到这样强势的班长,你到哪儿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