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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哪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
两人呆呆的看了一会,强忍住胸口的气闷,对视一眼,秦逸掏出手枪,上前,一枪打在还在急促呼吸的大鹿脑袋上,结束了它的痛苦!
平复下心情,一人拉着一条前腿,往树林外走,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难免有些堵心,需要时间适应,以后打猎次数多着呢。
路上,两人从初始的震惊,慢慢的恢复正常,心里都看开了,又变得有说有笑,讨论着鹿头标本和这张完整的鹿皮。
“这应该是白尾鹿了,刚才我看它跑的时候,尾巴翘起来是白色的,鹿肉我还没吃过呢,今天回去让莱恩帮忙收拾下,咱俩留个鹿腿尝尝。”
秦逸的心思都在鹿肉上了,作为一枚吃货,咱要称职啊!大吃货秦逸心头感叹。
“鹿肉还是不错的!”
说完,叶放又看看鹿角,一脸的遗憾,“鹿头你也留着吧,也带不出国!”
“算了吧,鹿头我去奥古斯塔皮货店看看,做好了我帮你留着,以后你在美国买了房子再拿回去!
鹿皮就给我吧,我留着给我妈做个皮护腿!”
主屋里好几个鹿头标本,每一个鹿角的分叉都比这多,已经不稀罕了,除非是自己猎到的。
“那成。”
叶放听秦逸这么一说,觉得也对,以后要是真在美国有了房产,这个鹿头标本放在书房,那可是很好的摆件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第一次猎到的鹿!
回到驻地,有了这么大的收获,两人也没了继续打猎的兴致,把白尾鹿拴在小黑马背上,回家!
回去的路上不再打猎,两人骑着马一阵狂奔,不到1小时就回到了主屋。
猎物就放在草坪上,秦逸回屋给莱恩打了电话,让他来帮忙处理这头白尾鹿。
打完电话,没多久,莱恩就来了,带着一套的工具,秦逸请他进来喝杯咖啡休息下再开工。
“逸,你们收获不错啊,十叉的白尾鹿,这个季节在山下可不容易碰到!”
莱恩把工具放在门后,坐下接过咖啡喝了一口。
“这可是叶打到的!
我们也没想到,本来就没期待能猎到这么大的白尾鹿,完全是惊喜。”
莱恩笑着恭喜叶放,叶放的笑脸更加灿烂!
“莱恩,叶想把鹿头做成标本,奥古斯塔有谁会做吗?”
“皮货店的老乔伊斯就能做,他那是祖传的手艺,你屋里的这几个标本都是在他那里做的!”
莱恩扭头指指客厅一角摆放的标本,突然又想到秦逸还在用备用的马鞍,“逸,你也可以在那里选一副自己的马鞍,一个牛仔没有自己的马鞍怎么行!”
秦逸点点头,等下就送过去。
莱恩喝完了咖啡,带上剥皮刀来到门外,让秦逸帮忙从仓库搬出架子,把白尾鹿挂上就开工了。
莱恩手速很快,鹿皮完整,鹿肉光滑,让在一边学习的秦逸很赞叹。
忙活了十几分钟,莱恩把白尾鹿身上的皮子剥好,把鹿取下来,沿脖子切开,用鹿皮一包,交给秦逸,然后开始清理内脏。
最后整理好,秦逸留下一条鹿后腿,其他的都给莱恩,让他带回去分给牛仔们。
回屋洗个澡,秦逸开车带着叶放去奥古斯塔,找皮货店老板老乔伊斯,让他帮忙制作鹿头标本,鹿皮也要炮制。
到了皮货店,走进去就看到里面摆满了马鞍、水勒缰、汗垫等等马具,还有牛仔服和皮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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