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们的人,都纷纷的向我问好,一个个恭敬的要命。
他们对我一来是尊敬,二来是害怕,我和黑龙决战时的情景,还深深的刻在他们的脑子里,恐怕一生的时间,都不会忘记吧。我很清楚在,他们的心中,我已经是一个传奇,是一个神话,而且,不但他们会用一生崇拜下去,还会经久不息的一代一代的口口相传的传下去。
众人见到活蹦乱跳的疯颠二怪时,更是满脸的充满了惊异,因为他们都见过疯颠二怪的伤势,当时有的人甚至断言:“疯颠二怪是活不成了,即使活了的话,康复的时间,也会在一年以后,或者说,根本几乎就会变成残废。”
所以,当他们见到疯颠二怪活蹦乱跳的出来时,怎么会不感到惊讶呢?不过,由于疯颠二怪的性格古怪,功夫又高,人们一向畏惧疯颠二怪,所以,也不敢过来问。
疯颠二怪却在不住地替我宣传着:“是老大治好我们的,老大是神医啊,老大厉害,哈哈。”
于是,人们看向我的目光,又多了几分敬畏。
我们来到一间刚修好的饭店里面,随便得点了几个菜就吃起来,饭店的老板,亲自在桌边伺候着。这个老板做的菜很是地道,虽然我们只是随意点的菜,但是,吃上去,却是鲜美可口。
我们吃完饭后,我才发现没钱付账,急忙问宏立:“宏立,我们还有钱没有?这里用什么做钱币,是人民币吗?”
宏立皱了皱眉说道:“我以前吃饭都是赊账的,这里么有什么钱币,只要你在他的帐本上,写上你的名字就好来了。”
老板也笑了:“是啊老大,别说在这里吃饭不要钱,就是要钱,我们也不敢收老大的钱,否则,还不被人骂死。我们开饭店的目的,就是要人们吃得高兴,只要他们吃得满意了,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奖励了。”
我很奇怪的问道:“既然你们做生意不是为了钱,那是为了什么?”
饭店的老板说道:“回老大的话,在我们天外天,所有的东西,都是随意的幻化出来的,所以,都是不值钱的,别的人我不知道,就说我吧,我之所以开饭店,是因为我最喜欢做菜了。以前在外面的时候,我没机会开饭店,没想到在天外天,我竟然达成了这个理想,真是世事难料。
我想别的人都适合我一样的,在这里,大家都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扮演着自己一生中最喜欢扮演的角色,这不也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吗?所以,我们这里九约定俗成的形成了这么一种规矩,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却是人人都会自觉遵守的。每个人都认真地做了下来,秋毫无犯。”
我说道:“既然是这样,每天吃喝玩乐不是更好吗,那不就是我们最终所追求的吗?难道就没人会这么做吗?”
老板摇了摇头:“没有,也许一开始的时候,会有人天天玩乐,什么事情都不做,但是时间长了以后,他就会觉得玩乐没有意思,只有在做事的时候,心里才不会空虚,因为这里人人平等,没有奴隶,也没有人想做奴隶主,所以不存在任何的权势的出现。这是天外天的游戏规则,其实也是整个个人类真正的游戏规则,其他的游戏规则都是虚伪的。”
我若有所思得点了点头,心中暗道:“原来,天外天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未来,世界大同,各取所需的梦想梅想到会在天外天实现了,而且他们过得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我郑重其事的帐本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一个个的名字,才是以后老板炫耀的资本,比很多的钱,更让人觉得自豪。
和饭店老板道完别之后,我们又回到了小茅屋里面。
夜幕如期而至了,天外天终于恢复了日出月落的正常的生活,我为这一切感到了高兴。
当晚,因为疯颠二怪也没有地方去,就住到了小茅屋里,反正那个小茅屋是经过特殊的设计的,暗中迎合着九元天罗微型阵,装下几万人,都没有问题,不用担心没有地方住。
夜里,我躺在床上,缺翻来覆去得睡不着,宏立就躺在我的身边。疯癫二怪躺在林我们不远处,还在不住地斗着嘴,窗外,月光皎洁,银白色的月光射进来,洒下了一片清辉。
不知何时,疯癫二怪已经闭上了嘴,进入了梦乡,身边的宏立,也在梦里不时地发出几声啜泣,想是梦到了老者。
我也觉得有些困了,刚要闭眼,忽然,我的眼前金光一闪,我一惊,急忙看去,但见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杆长枪,那枪遍体金黄,正在我的面前不住地旋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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