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
“击鼓,最后一次劝降。”
“喏。”卫士转身,摇动手中的彩旗,下达了命令。传令兵敲响了战鼓,牛皮大鼓雷鸣,雄浑的战鼓声在山谷中回荡,斗志激昂。
“战!战!战!”近千名士卒齐声大呼,地动山摇。三声过后,又鸦雀无声,让人不免怀疑刚才那突然出现的吼声只是幻觉。因为目力所及,能看到的人马加起来最多三百人。
卫士们长刀出鞘,弓弩上弦,警惕地注视着四周,脸上却看不出一些紧张,只有必胜的信心。
跟着太史慈作战四个多月,大小百余战,他们已经对太史慈佩服得五体投地,凭着三百部曲、两百郡卒入山,不管是面对几百人的小股山贼还是面对上万人的宗贼,太史慈逢战必胜,从无败绩。对方人少的时候,他以多欺少。对方人多的时候,他以少胜多。怎么打怎么赢,而且人越打越多。
想成为太史慈的部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东部都尉的编制是两千人,现在已经有了一千八百多,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太史慈亲自挑选出来的,不仅要武艺好、身体强壮,而且要有家室,品格端正,有责任心。即使入编也不代表就一定能留下,如果训练不刻苦,达不到要求,或者作战时贪生怕死,随时都有可能被辞退。
之所以从军这么受欢迎,是因为一旦入编,将士的家属就能分到三十亩土地,服役期间不用交田租,不用服徭役,受灾时官府优先抚衅,有余粮时官府优先采购,适龄子女还可以优先入学,这么好的条件不仅吸引了大批普通百姓,也对诱降山贼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太史慈也可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挑挑捡捡,组建起一支真正的精锐。
有了这支精锐,太史慈战无不胜,所向披靡,仅仅五个月的时间就将附近的山贼清剿得七七八八。现在被他围住的是最后一股宗贼,击败他们,他就可以提前实现对孙策的承诺。
一通战鼓未罢,太史慈背后的山岭上突然响起一阵喊杀声,草木摇动,百余名山贼从山坡上冲了下来,直扑太史慈。与此同时,山谷间也涌出了大量裹着青黑色头巾的山贼,他们七嘴八舌的喊叫着,冲向太史慈所在的位置。
“杀死太史慈,赏钱百万,封……”百步外山坡上,一个中年将领举起手中的长刀,厉声大喝,一杆大旗在他身后。
“才百万?岂有此理。”太史慈哼了一声,抬手就是一箭。
箭矢飞驰而去,那中年将领看了太史慈一眼,不屑一顾,推开想要掩护他的亲卫,夺过一面盾牌,护在面门。射箭百步,已经是极限,他相信自己手中的这面牌能够挡住太史慈的箭。他甚至想好了待会儿怎么取笑太史慈,一抹冷笑从嘴角绽放,露出一口黄牙。
“噗!”羽箭沿穿了竹盾,又射中了他张开的嘴巴,从后脖颈透出。笑容凝固在中年将领的脸上,他向后退了一步,轰然倒地,从山坡上一路滚了下去。
正在冲锋的山贼顿时大乱,纷纷收住脚步。
抓住这个机会,太史慈下令攻击,拉开弓,一口气连射十余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