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程彦并不知道李斯年早已看出了她的心思, 还以为自己越发长进了,连李斯年这般精明的人都瞒了过去,心中颇为自得。
李斯年注重修身养性,对吃的东西并不太在意,平日里只吃一些比较清淡的东西,自从中了千机引的毒后, 他原本便不太好的食欲越发不好了。
程彦听侍女说, 李斯年今日只喝了半碗粥, 其余什么也没吃。
看着李斯年越发消瘦的脸,程彦心疼得不知道怎么好, 吩咐侍女传饭,要那种清淡又有营养的饭菜, 万万不能再是李斯年平日吃的那种, 看着清汤寡水的,一点营养也无,她陪李斯年一同吃了几顿饭, 便受不了了, 她甚至忍不住怀疑, 李斯年现在弱不禁风的身体,便是这般吃饭吃的了。
李斯年明明是个不比她大多少的少年, 怎地吃饭作息与老年人一般?
这样不好, 她要把他纠正过来。
年轻人么,就应该多吃多喝多运动,把身体养得好好的。
只要身体好了, 其他便都不是问题了。
程彦这般想着,对李斯年道:“我让人做了些清淡的饭菜送过来,我看着你吃,你可不许再跟先前一样,吃两口便把筷子放下了。”
“你现在中了毒,要多吃点饭,才有力气与身体里的毒素做斗争。”
程彦说话时的语气像哄小孩一般,李斯年不禁莞尔,道:“好,都听你的。”
但这个都听她的,是有条件的,比如说,他现在有气无力,甚感疲惫,需要旁人照顾。
李斯年虚虚咳嗽两声,笑着道:“只是我眼下中了毒,怕是拿不起筷子。”
程彦便道:“无妨,我喂你就是了。”
刚才他的精神还足着呢,把她闹了个人仰马翻气喘吁吁,这会儿便如病入膏肓的人一般,说自己没了力气。
这样说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什么拿不起筷子,分明是撒娇耍赖罢了。
不过,她愿意瞧他撒娇。
这样才对嘛,十几岁的少年,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撒撒娇,耍耍赖,别整日里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那样多无趣。
侍女很快将饭菜送进来,摆好之后,又躬身退出了屋。
程彦搀着李斯年下了榻,随手取下琉璃屏风上李斯年的外衫,给他披在身上。
虽说地下烧着火龙,屋里暖洋洋的,一点也不冷,但她总觉得李斯年中了毒,现在最是虚弱的时候,不能将他当做寻常人看待,更不能让他受风着凉。
再者,只穿一件外衫,也费不了什么功夫。
程彦给李斯年披上衣服,行动之间,不免碰到了李斯年的腰。
那腰又软又细,手感极好,不比她的差,她下意识便要抽回手。
可转念一想,她和李斯年都是这种关系了——亲都亲过了,摸一把小腰,应该也没甚么的。
这般想着,程彦神使鬼差般又伸出了手,在那盈盈小腰间,轻轻握了握。
真软,真细。
程彦心中感念,手指又稍稍用了力。
李斯年眉头微动,侧过脸,瞧了瞧程彦那只放在自己腰间的手,忍不住笑了笑。
“怎么?”
李斯年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笑着问道:“小翁主刚为我穿了衣服,这会儿又想将我衣服脱了去?”
“我哪有。”
程彦小声辩解着,莫名的心虚。
倒不是想扒他的衣服,就是有些好奇,男人的腰怎么可以长成这样。
她所认识的男人中,李夜城英武,身材挺拔,单手便能开重弓,他虽然不是那种膘肥体壮如小山一般的武夫,但也不曾有李斯年这般细软的腰。
李承瑾病弱一些,身材更为消瘦,可也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甚少去练习骑射,莫说有李斯年的这种腰了,他连李夜城身上的热血男儿应有的英气豪迈也无。
罗十三是暗卫出身,有时候任务下来了,还要男扮女装去做事,所以他的身体柔韧性极好,腰也纤细,可与李斯年相比,总少了些什么。
程彦认真想上一会儿,觉得大抵是李斯年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淡然与绝世独立吧。
程彦道:“我就是好奇,似你这种柔软纤细的腰,纵然是在女子身上也极为少见,你是男子,身材比女子高一些,骨架也稍稍大上一些,到底是怎么长成这样的腰。”
李斯年握了握她的手,眸光轻闪,问道:“你很想知道?”
程彦道:“这是自然。”
大夏的审美并非后世的以瘦为美,这个时代更追求自然美与雍容华贵的美,虽然这般追求,但并不代表着,这个时代不欣赏细腰。
玲珑有致,蜂/腰/肥/乳是这个时代最为推崇的女子的身材。
可推崇归推崇,能长成这样的女子委实不多,毕竟腰和胸不可兼得。
无数女子为了拥有这种身材一掷千金,让不少药房赚得盆满钵盈,堆金积玉。
李斯年若是有细腰的方子,她拿出去卖,也能换来不少钱。
想到此处,程彦仿佛看到无数金银财宝在冲自己招手,舔了舔唇,对李斯年道:“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方子?若是有,只管将这个方子告诉我,我有药房铺子,按照你的方子调上一些细腰的汤药,有你这位谪仙来做活招牌,想来铺子的门槛都会被踏破。”
李斯年眼底溢出淡淡笑意,低低笑了一声。
他的小翁主,总是这般,做上一些引人犯罪的事情,说出来的话语却是如此天真。
李斯年道:“我天生便是如此,并非服用了药物所致。”
“哦,原来这样。”
程彦有些失望,只觉得刚才飘在她眼前的金银财宝,这会儿全部不翼而飞。
李斯年看到程彦一副小财迷的模样,有些想笑,便温声说道:“不过,你若是想要这种方子,我给你写一个也就是了。”
程彦大喜,连一贯明亮的眼睛此时跟着更加明亮了三分,看着李斯年,像是看着一颗源源不断向她撒钱的招财树,问道:“这种方子好写吗?”
“好写。”
李斯年用手轻轻刮了一下程彦的鼻梁,笑道:“略翻几本书,也就写来了。”
“太好了!”
程彦一把抱住李斯年,小鸡啄米一般在他脸上亲了亲,道:“你简直是上天派来帮我的。”
讲真,她现在需要钱,很需要的那一种。
朝政本世家把持的情况下,大司农形同虚设,以至于国库空虚,连办李承瑛与李承瑾婚礼的钱,都从宫中出的钱,她在培育粮食上是一把好手,可是在做生意上面,便不大精通了。
有时候她培育出来了新苗子,世家们找她做交易,摆出来的条件,瞧着是她占便宜,可时间久了她才发现,世家们才是真正得利的那一方。
她与世家们斗智斗勇这么多年,朝政上她慢慢将权利抓在了自己手里,可一旦牵扯到银钱,世家们还是占据了上风。
她很想改变这种局面,但培育苗种和世家们争权消耗了她太多的心力,她实在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做这件事,更何况,她在做生意上面,委实没甚么天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这个缺点,她这些年从寒门之中挑选了许多有经商头脑的人为自己做事。
那些人时常对她说,在华京挣钱其实不难,难的是没有东西可卖。
比如说,女人的钱很好赚,无论是金银首饰,还是一些修身的方子,都是华京城贵女们格外喜欢的东西。
但金银首饰的铺子多被世家们占领,修身的方子,也只有世家们手上有,他们没有东西可卖,便只能做那等最耗费心力,又不怎么挣钱的东西。
这些话在她耳边念叨得多了,程彦便上了心,今日见李斯年的腰如此纤细,还以为他有什么灵丹妙方,只想着问他要了来,自己在铺子里也卖上一卖,感受一下日进斗金的生意。
哪曾想,李斯年的纤纤细腰竟然是天生的,委实叫人眼红。
不过还好,李斯年哪怕是天生的,他也能写出这样的方子来。
程彦抱着李斯年亲了又亲,声音像是掺了蜜一般,说道:“你还能写什么方子来?一并给我都写了。下面的人说,药房里只做药的生意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最好有几个旁人没有的方子,这样才能挣到钱。”
李斯年眉头微动,看着面前抱着自己撒娇的少女,浅笑道:“再亲一下,我便告诉你。”
她的唇很软,一旦沾了,便叫人欲罢不能。
程彦踮起脚尖,蹭了蹭李斯年的脸,道:“亲过了,快说。”
“不行。”李斯年眸光轻闪,说道。
“怎么不行了?”
程彦有些不解。
李斯年便道:“没有诚意了。”
程彦道:“怎会没有诚意了?”
她现在看他,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元宝,让人爱不释手,心痒难耐,恨不得日日与他在一起,将他藏起来才好。
李斯年只是浅笑,却不说如何没有诚意。
他从宽大绣袍里伸出手,覆在程彦的后颈上,手指微微用力,再稍稍俯身,看着她清澈的瞳孔微微放大,随后闭上了眼睛。
一吻而终。
怀里的小翁主俏脸微红,面不施粉,颜色却如朝霞映雪般好看。
李斯年抬起手,指腹轻轻蹭着她的脸,声音低哑着说道:“这才是有诚意。”
二人离得太近,李斯年呼吸间的热气洒在程彦脸上,像是羽毛在心头轻轻拂过,让人心里痒痒的。
而那被他温热气息扫过的地方,更像是着了火一般。
哪怕此刻没有照镜子,程彦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得不像样子。
这个李斯年,看上去清心寡欲不近女色,怎地沾了她的身,便一改往日的风轻云淡,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李斯年正是青春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虽说身体不太好,可身为男子应有的反应还是有的。
就比如,现在一般。
李斯年现在面上虽然还能保持清俊无俦的谪仙模样,可是眼睛却很黑,又黑又亮,像是旋涡一般,引着她去往不知归途的路。
简直就是披着谪仙皮的勾魂夺魄的妖精。
程彦不敢再看他的眼,便微微偏过脸,道:“如今我诚意也足了,你便把你所知道的方子都写一写。”
怕李斯年觉得自己干白活,程彦还不忘再加上一句:“你放心,等我挣了钱,咱俩对半分,绝对少不了你的好。”
“少不了我的好?”
李斯年轻笑,指腹摩挲着程彦的唇角,道:“既是少不了我的好,我便都依了小翁主。”
他倒不是在意那些金银财宝,钱财乃身外之物,他所在意的,想要的好,是面前的这个人,这个让他朝思暮想的小翁主。
见李斯年答应,程彦颇为欢喜,道:“好,都依我。”
早知道李斯年这般好套路,她早就应该对李斯年下手了,而不是像之前那般,小心翼翼与他说着话,生怕那句话戳到了他敏感的小心思。
李斯年眼底噙着轻轻浅浅的笑意,道:“劳烦小翁主为我研墨铺纸,我这便为小翁主写了来。”
“不用这么着急。”
程彦道:“我听侍女说,你今天只喝了一点粥,你本来便中了毒,若不再多吃点饭菜,那可怎么行?”
“咱们先吃饭,至于其他事,等吃完饭了慢慢做。”
她又不是周扒皮,见点银钱便指使着李斯年干活。
李斯年现在以修养为主,至于写方子挣钱的事情,他们未来有的是时间,不用急在这一时。
左右谢诗蕴已经答应给李斯年配置千机引的解药了,只待李斯年解了毒,他们便能长长久久地在一块。
李斯年浅笑:“好,都听你的。”
程彦笑道:“就应该都听我的。”
挑明关系后,李斯年对她百依百顺,乖得让她有种如坠梦境的不真实感。
开心的同时,又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问李斯年的心意。
可转念一想,李斯年与她相处时的极有分寸的淡淡的疏离,让她根本不敢往他喜欢她的事情上猜想。
更何况,她也不是没有问过李斯年的心思,李斯年是怎么回答的呢,李斯年说,小翁主,你还小,待你长大了,你便会明白了。
这就是婉言拒绝么?
自此之后,她哪敢还自作多情觉得李斯年喜欢她?
她虽然偶尔也会自作多情,但脸面这种东西,她时常也要捡起来用一用的。
程彦拉着李斯年去侍女们摆好的饭菜面前,用筷子夹了一块她最爱的芙蓉鸭,喂到李斯年的嘴边,道:“啊——”
李斯年莞尔,在程彦哄小孩一般的动作下张开了嘴。
往日他总觉得芙蓉鸭太腻,只有在平日里与程彦在一起吃饭时,他才会敷衍式地吃两块,而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芙蓉鸭是程彦喂的,芙蓉鸭入口即化,有鸭子的鲜美,也有芙蓉的甜香。
耳畔是程彦娇娇俏俏的声音:“这个鸭子最是滋补,对于你现在的身体有好处,你多一点。”
李斯年从善如流点头,道:“好。”
“都听小翁主的。”
他想过这样的日子,很久了。
在三清殿时,他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抚琴一个人,调弄熏香也是一个人,天地虽大,却无处为家,他游荡在天地之间,如同孤魂野鬼一般。
程彦突然间的出现,像是一缕照进他灰暗生命中的暖阳,那么温暖,那么让人向往。
自此百般算计也好,绞尽脑汁也罢,他终于把那抹阳光留在了自己身边。
哪怕他知道,现在的她,仍是懵懵懂懂的,并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心意,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来日方长,他们有的是时间。
笑意又漫上李斯年的眼底。
他本就生得极为好看,浅浅一笑,如云霁风轻,冰霜初溶。
程彦怔了怔神。
回神之后,程彦身体微微前倾,忍不住亲了亲他的脸。
这样惊才绝艳的一个人,自此之后便是她的了。
日后若有了孩子,依着李斯年倾城国色的基因,想来他们的孩子也是极为好看的,软软的一团,如她没有见过的李斯年小时候的模样,她教他读书写字,教他做人的道理,那些李斯年曾走过的弯路,曾有过的剑走偏锋的偏执,她都不要他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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