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我现在发现了,果真就是小女人最难养。”甄瑰不由的轻嗔着看了翁小美一眼,不找她,她会说自己天天被自己家的boss迷惑的鬼迷心窍,找了她,又会说,只有老男人忙的时候找她,怎么都不对。
但是其实想到这,甄瑰倒是真的有点心虚,如果现在自己的老公要是有时间的话,自己早就跟着老公一起吃午饭了,享受着难得午餐时间,浓情蜜意,腻腻歪歪的,好像确实也没有翁小美什么事儿了,谁让自己那么爱着老男人呢!
想到这,甄瑰不由的有点脸红了,可爱的吐了吐舌头。
其实翁小美今天也是有事情想要跟甄瑰说的,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喜欢上一个人,让女汉子都会瞬间变得娇憨,何况是翁小美?
翁小美喜欢的人是顾氏集团三十五楼市场部的于健,两个人认识的时候也很偶然,却很简单,几天前翁小美拿着材料部的报表出了电梯,因为着急,穿着高跟鞋,就小跑了几步,手中的报表狠狠的掉了一地,自己正在狼狈的捡着,一个长相十分帅气,却又温柔的男人出现了,帮着自己捡了起来,两个人的指尖在捡到最后一页报表的时候,发生了轻微的碰触,甚至抬眸看了一眼,只是一眼,翁小美整个人就开始天旋地转,连呼吸都变得紧促了起来,原本很女汉子的翁小美,此时小脸红的像似红萝卜,扭捏极了!当然这个男人就是于健。
于健毕业于最著名的大学,主修的经济,虽然年纪轻轻,而此时已经是顾氏集团市场部的经理助理了,很有才华,备受重用,在顾氏集团这么大的集团,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成绩,当然气场非常。只是一眼,翁小美就一见钟情。
翁小美绝对不是一个等爱来的女人,难得有机会看重一个人,她当然会使尽了手段去了解和接触这个男人,她通过市场部一个相识的女人,旁敲侧击的去打听于健的家庭和背景,得到了两个最关键的消息,一个是于健出身于普通人家,第二个是他还没有女朋友,这两个消息算是让翁小美打了鸡血一般,心里极其的嘚瑟,这几天,她每天晚上都睡不好,翻来覆去的想着和于健以后在一起的幸福场景,甚至想到激动的时候,都会站在自己租住房子的窗边,大大的喊上一嗓子,发泄下自己的喜欢和兴奋,所以,今天她想要了,一定要追!
可是倒追男人也是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课程,翁小美需要和自己的好闺蜜好好的探讨一下,关于女人倒追是怎么追!
“小美,我喜欢一个人。”翁小美和甄瑰终于坐在了咖啡厅里,此时盛夏的阳光正好,照射进了咖啡厅透明的落地窗,窗外的繁花开放,带着宁静而又暖满的光阴。
“啊!”甄瑰正在喝着自己喜欢的蓝山咖啡,这一句话,吓的她差点将口中的咖啡喷了出来!
她知道这个人肯定不是孟奕。
果然,翁小美将自己遇到于健的经过,和自己打探来的情况全部和甄瑰的和盘托出,带着兴奋和花痴般的笑容,伸出了小手拄在了下巴上,等待着自己的好姐妹给自己出主意。
“哎呀呀啊,孟奕,对不起,不是我不帮你,现在关键是小美有了。”
甄瑰的心里十分的苦情,不由的白了白翁小美,有现成的好的不要,还要去倒追,果然是!@@¥%%……
心里腹诽了一下,但是甄瑰也知道爱情这个东西,真的不能去勉强的,所以还是很认真的想了起来。
“我觉得你主动表白比较好,人家不说男主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么?你想想啊,小美以你的条件,你长得那么漂亮,然后还主动的表白,工作也认真负责,绝对肯定能够将他拿下啊,对不对?”
甄瑰的眸子忽闪忽闪的,小口微微的张开,轻轻的抿了一口咖啡,然后很是认真的建议着。
“是么,那样好么?”一向胆大心细果断而又聪敏的翁小美同志,此时竟然开始不凄然的有些脸红。
“爱情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小美,我没有想到,你遇到了爱情也会脸红,还会犹豫。我们上大学以来,那么多的人喜欢你,甚至能沿着南城的跨海大桥排成一条直线,也没见过你脸红。”
甄瑰不由的打趣着自己的好闺蜜,还夸张的表现出一个“切”的表情。
“那是没有遇见过喜欢的人,现在遇见了,当然就这样了。”被甄瑰打趣的有点不自然,翁小美不好意思的伸手缕了缕自己的头发,还带着些许的妩媚。
“爱情改变人类,哎,我鼓励你去追吧。“甄瑰算是彻底的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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