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家了呢,就回去看看,别等人去楼空,才知道后悔。”
项志刚难得语气沉重。
庄奇也觉得自己应该是想家了,父亲妥协了他一辈子,是时候该他妥协一次了。
“好,我们一起回去吧,带你去看看我的家乡,丽江。”
庄奇释然一笑。
“那行啊,我听说丽江很多好吃的呢,你到时候可得尽一下地主之宜啊。”
“那必须,我爹做的鲜花饼那叫一个纯正好吃!”
“有徐老板的这个炒饭好吃吗?”
“嗯...依我看的话,不分伯仲!!”
...
徐尽欢见食客们也吃得差不多了,也驱车返回酒店。
答应了三个朋友今晚要吃下厨的,得回去稍微的先准备一下了。
“哎呀,我忘记和他们说了明天我就不过来摆摊了。”
徐尽欢回到半路了才想起来。
“没事儿,我和他们说,我们明天还得拍一天的戏,然后也要离开腾冲了,好舍不得。”
“你是舍不得离开腾冲还是舍不得咱们徐老板的炒饭哟?”
“你这不明知故问吗季温书?”
乔君恒发现这几天这小子话越来越多了。
“徐儿,咱一起去菜市场呗?”季温书真的很想和徐尽欢去一次菜市场。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徐尽欢将几人放在酒店门口,油门一加又风风火火的出发了。
“唉,也不知道谁是第一个能和徐儿一起逛菜市场的人。”
“小花呀。”张家钰突然出声。
“是哦,又是羡慕小花的一天。”
三人看着徐尽欢越来越远的车影,没办法,还是先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边徐尽欢很快到了菜市场。
“二十二块钱一斤啊?”
徐尽欢看着眼前的猪肉,他感觉这个肉的肉质是比较好的。
“对的,中午现杀的土猪。”老板一脸兴奋的讲述着自己的猪肉。
“给我来这一块吧。”徐尽欢指着一块肥瘦适中的前腿肉。
“好咧。”
辣椒炒肉,虽然是简单的一道小炒,但是吃起来还是有讲究的。
第一步,闻其香。
第二步,辣椒夹肉一起送入口中。
第三步,肉汁拌饭一起吃。
辣椒炒肉,在选材和烹饪方面都是非常有讲究的。
徐尽欢选用的是土猪肉,多个部位,黄金搭配,以前腿肉为主。
前腿肉比其他部位的肉香味更为浓郁,而且比较嫩。
买完猪肉之后徐尽欢又看着另一边的猪蹄,略带犹豫。
“小伙子,买不买呀?就剩最后一只猪蹄了哦,不买我可要收摊了呀。”猪肉老板看出了徐尽欢的犹豫。
他今天的生意还不错,原本想着准备收摊了,这个猪蹄就带回家自己炖汤。
“买!!”
徐尽欢今天想吃红烧猪蹄了。
上次做过糖醋猪蹄和糟卤猪蹄了,红烧猪蹄还没做过呢。
“好咧!”老板开心的给徐尽欢打包,因为是最后一只猪蹄的关系,老板还顺便给徐尽欢抹了个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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