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被称为“澳门”。不过澳门在明代史书中记载称为“蚝镜”。乃是由于养蚝驰名远近,而蚝壳内壁光亮如镜,故而有此一名。
在崇祯朝,澳门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葡萄牙殖民地。因为明政府只是允许葡萄牙人拥有在澳门的居住权,并且划定居住的地方在澳门南部。说白了,也就是划一块地方给葡萄牙人使用。最重要的是,大明在澳门设置有官府,隶属于广东管辖。
澳门通过法理形势成为殖民地的,还是“我大清”在1887年,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通商是扯犊子的,送土地才是真的,而葡萄牙也正式从法律意义上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
所以说么,“我大清”宁与友邦。不与家奴那尿性实在是一贯如此。被人占了就占了,咱不认,留给后人去扯皮--诸如后世东海、南海的问题。而“我大清”却急吼吼地要与列强签条约,生怕国内老百姓不知道国土已经“送给”友邦了--
眼下,葡萄牙人虽然只占了澳门南部,却也派出了一个所谓的“澳门总督”。名字叫做马士加路。今儿个澳门总督府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马士加路大摆筵席,整了个宾主尽欢。
“欢”是“欢”了,可是该谈的事情还是要谈,故而酒足饭饱之后,马士加路将远道而来的客人带到了会客室,关起门来商议机密之事。
这是一间西洋风格的会客室,房间并不大,却由于墙壁上悬挂着西洋油画,而让人生出了几分异国的情调。
现在会客室中只有两人,马士加路和他的客人。那客人负手而立,正仔细打量着墙上的油画,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是骂开了:
“这弗朗机人就是龌蹉,女人的******大膀子露了一大半在外面,竟然也敢画出来?!真真是有辱斯文呀!”
客人腹诽归腹诽,很快便收敛起心思,转过头来对马士加路微微一笑,开口道:“多谢总督大人盛情款待,洪某人实在是铭感五内呀!”
细细一看,这人不是洪承畴又是哪个?!
马士加路五旬左右年纪,常年与明国人打交道,心中隐隐猜出洪承畴刚才的想法。他哈哈一笑,却不道破:“洪先生此番再次前来澳门,可是为了催促军火之事?”
这并不是洪承畴第一次前来澳门,他在春天已经来过一次,现在是第二次前来。上一次洪承畴奉女真主子黄台吉之命,在郑芝虎的牵线搭桥之下,找马士加路买了一百门新式大炮。黄台吉一高兴,直接将洪承畴官升三级,封了个大学士……
原本黄台吉的本意,明国最大的文官,不就是内阁大学士么?给洪承畴这等哈巴狗封个大学士,那他还不感恩戴德?
可惜后金国政治制度与明国那是完全不同,后金国实权掌握在八旗旗主手里,压根也不是什么文官政治,也没有内阁一说。洪承畴得了这么个看似官位极大,却半分实权也没有的职位,心里那是相当窝火。
这不,洪大人--啊,不,洪学士来找弗朗机人,心里却是存了自己的小九九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