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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更准确的说法,叫做拂林犬。
这是一种类似京巴的雪白小狗,通身毛茸茸,面相憨厚可爱,地包天儿的嘴巴让人看了就觉得有趣儿。
萧南骨子里是个宠物控,第一世的时候,就曾经养过一只德国黑背。
亲手将一个圆滚滚的小肉球养成威风凛凛的狼犬,在她眼中,她的帅狗并不只是一只狗,而是她的伙伴、朋友。
只可惜,帅狗陪伴了她两年,却得了狗瘟,她眼睁睁的看着帅狗的双眼一点点失去光华。
当时她非常伤心,好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忘记帅狗闭上眼睛前那一抹痛苦、留恋和不舍的神情,以至于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养宠物了。
萌猫帅狗之类的宠物寿命远没有人类长,她不想再面对那样的生离死别。
不过,现在萧南有了桃源,只要她将桃源升级到十九级,桃源里的灵气达到最旺盛的状态,届时,她或者她的家人、宠物,想要长生不老可能不太现实,但想延年益寿、百毒不侵神马的,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有时,萧南想起上一世的枉死,不禁假想着,如果让李敬那个王八蛋知道他亲手毁掉了怎样一个神奇的宝贝,他又错失了怎样珍贵的机缘,他会是个什么反应。
每每想到这一节,萧南脑海里都会浮现某渣男气急败坏、悔不当初的模样,心里便会升起一种近乎扭曲的快感。
“县主,这是王家大郎君遣人送来的,据说是高昌国那边送过来的纯种拂林犬,并不是狗坊里卖的杂种犬,王郎君花了不少力气才弄到的呢。”
玉竹见萧南的表情有些古怪,说她高兴吧,可眉头却是皱着的,说她生气吧,偏嘴角还高高上扬着。
一时间,玉竹拿不准萧南的心情,也无法猜测她到底喜不喜欢面前这群可爱的小东西,便放柔声音,试探的说道:“上次婢子去见王郎君的时候,青郎君(某只死活不肯承认叫小青的翠色鹦鹉)随婢子一起去了前院,王郎君瞧见了便随口问了两句,许是他见县主养了鹦鹉,便误以为县主喜欢养宠物——”
大唐上流社会的人们,业余生活非常丰富,斗鸡走马、养鸟打猎……等等活动,不光男子喜欢,闺阁里的妇人们也很是热衷。
就拿这拂林犬来说吧,自从前些年高昌国进贡到长安,这种雪白的小狗因个性温和,外形可爱,备受那些贵妇们的喜爱。
曾经有一段时间,京中上流社会的人们,以抱养拂林犬为荣。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拂林犬渐渐流行开来,但也仅限于官宦和豪富之家,普通的老百姓根本就买不到、当然也买不起这种高端的犬类。
而王佑安的手笔不是一般的大,瞧瞧这些小雪球,一个一个干净乖巧,一看便是被人驯服过的。
且都是极为罕见的纯种犬,随便一只拿到市面上都能卖到成千甚至上万贯钱。
王佑安一下便送出了十只。
萧南重生一世,当然知道纯种拂林犬的价值,她微微蹙眉,道:“这些小东西,恐怕花了不少钱吧?”
玉竹从萧南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犹豫,她忙解释道:“王郎君说,上次您给他的二十贯钱,买耕牛和耕犁等物什只花了七贯五百钱——”
萧南摆手,“剩下的也不够买一只犬吧?”
萧南当然知道买耕牛什么的根本用不了二十贯钱,她之所以给这么多,为的就是不想让人白给她跑腿儿。
而且给钱的时候,她也说了,多出来的钱,是给下头办事的人的赏钱。
萧南又不是傻子,王佑安虽是商贾,但好歹也是首富之子,答应了她的差事,也不会亲自去牛马市。
肯定是吩咐了手底下的人去办差。
王佑安有事求萧南,想巴结她,平日里送些礼物之类的,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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