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江驰低头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道:“我还有事儿,先走了,到时候别忘了!”
唐筝目送着男人行色匆匆的背影,忍不住瞥了厉御风一眼:“你干嘛要答应下来?我有说过要去吗?”
明明有很多理由可以拒绝的,可他偏偏一口应承下来,而且应承得如此痛快!
真是,不该大方的时候格外大方,不该小气的时候又小气得要死!
唐筝有些不高兴,懒得理人,自己先一步朝着电梯口走去。
“筝筝!”
厉御风将请柬放好,朝着她追了过去:“如果是你师父后天请你去参加party,你会去吗?”
唐筝白了他一眼:“当然!”
若真是师父有事儿,她肯定不远万里赶赴现场,可问题是江驰又不是她师父,怎么能这么比?
厉御风点头:“那就好”,他沉默了会儿,才说道:“我现在——正在努力地将他看成是你的一个普通朋友,尝试着去接纳这个人,不再排斥他,也不再将他当成是自己的潜在对手……”
尤其是后者,对于厉御风而言,尤为重要。
是敌是友,只在一念之间!
当年也的确是他,明里暗里地使计策让他们分开。现在,江驰的这点小动作,他完全当成是跳梁小丑般的鬼把戏,不予揭穿!
就算是他觊觎自己的女人,也没什么,反正他也得不到。
等到他自己黔驴技穷的时候,大概也就该老实下来了。
唐筝对他的话感到有些意外,五分信,又有五分不信!
厉御风不是个轻易改变主意和态度的人,尤其对江驰。
这事儿他答应得这么痛快,更让唐筝觉得疑惑。
回到了房间里,厉御风又说:“如果不想去的话,那就算了,随便找个借口也没关系。但是如果去的话,应该把礼服准备好……”
唐筝沉默了一下,道:“行吧,明天去买!”
她倒是想看看,这两个人都打着什么主意。
举办周年庆的会所,离他们住的酒店并不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车程。
唐筝穿着一条白色真丝长裙,将一头卷发散了下来,披在两肩上,左侧的鬓角上装饰着一朵仿真鸡蛋花,看起来丝毫不张扬,又格外秀气美丽。
她挽着厉御风的臂弯,缓缓向里走近时,忽然想起当年,自己出狱后第一次来S市,就是为了和通力集团谈一单生意。
那一次行程,对她而言简直惊险刺激!
她认识了江驰,给厉御风买了一个小烟斗,把顾平川的心腹朱经理送进了监狱里,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师父和叶青桑——
一晃,竟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让唐筝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她和厉御风平时不怎么来S市,在酒会上也没什么认识的人,所以在签到板上留名之后,很快便去了自助区。
既然不必应酬,那就当成是个普通的酒会,吃吃喝喝就好了。
她伸手拿起一块布朗尼,抬起头,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那天在餐厅里看到的,一直盯着自己看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