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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天雪地间,太子爷一袭皮革大翻领外套,一向张扬凌厉的人难得挑了件哑光面料的驼色系,肩头搭着一条羊毛雪白围巾,显得温柔又低调,然而他的动作不见丝毫绅士风度,长腿恶劣般压着女伴的膝盖。
男人单手拎着牛皮纸袋,是两杯热咖啡的规格,而另一只手则是捏着女方的下巴,肆无忌惮地索吻。
——看这架势,不是第一次了!
狗仔们前所未有地兴奋。
他们预判一波,太子妃非金氏大小姐莫属!
咔嚓咔嚓。
一顿猛拍。
等狗仔们返回自己的基地,心满意足挑照片时,发现——
照片的女主角虽被压制在车窗上,仅仅露了半边轮廓,但她存在感却是最强烈的。
当观众的视线掠过那一双羊羔绒踝靴,从纤细骨感的脚踝,到过膝毛衣半裙下的风光,渐变色的裸粉皮草衬出了慵懒多情的氛围。
寸寸风情,几乎令人挪不开视线。
特别是他们抓拍的最后一张照片。
大小姐似乎发现了远处的偷拍,她懒散撩了下眼皮,唇尾微微翘起。
狗仔们想都不想,把这张定成了封面。
哗——
屠榜当日热搜。
[握草握草这性张力绝了啊啊啊啊]
[嗷呜美艳姐姐眼神杀我!!!]
[矜贵太子爷x杀手太子妃,暗杀任务完成后再漫不经心来个雪地车窗接吻,简直磕到头昏]
[嗷嗷嗷姐妹笔给你快写!!!]
[这个cp有毒越看越上头不说了我投联姻一票!]
[咖啡:好的我自闭了现在我已经是狗粮味了我脏了]
[只有我关心是哪家的神仙皮草吗街拍太绝了叭]
秘书看得心惊肉跳。
这届的网友磕cp也太露骨了吧,连“同床异梦先婚后爱”的协议夫妇人设都搞出来了!
他偷瞄了一下还在工作状态的戚董,他似乎没有情绪波动。
然而——
放在他面前的文件已经十分钟零二十六秒没有翻动过了。
中途,秘书接了个电话。
“金小姐,是,是我,好的,我会通知戚董的。”
秘书刚放下手机,冷不防撞上了一双直勾勾的漆黑瞳孔。
他有点发毛,连忙道,“戚董,今晚金小姐要做阚先生的女伴,她让我转告你一声。”
戚厌冷笑,“现在都学会转告了?这么讨厌听见主人的声音?”
秘书:“……”
您确定您是“主人”?眼巴巴等着电话的“主人”?
反正这话他没法接,说错了说不定年终奖都要泡汤。
自从两位主子从滑雪场回来之后,氛围变得更加复杂危险,刻意冷战,谁也不肯低头,似乎要分出某种胜负。
虽然他觉得,被气到的只有老板一人。
戚厌吩咐,“算了,备用方案,让夏依依准备。”
秘书点头。
曾经他以为夏依依小姐稳坐戚夫人宝座,现在看来他还是太天真了。金小姐就是一抹艳丽迷烟,也许世人会唾骂她的行事风格,但更多人会为她飞蛾扑火。
她一回来,夏依依小姐不也得退居二线,成为“备选”吗?
天使慈善之夜在凯撒度假酒店举行,当晚名流聚集,衣香鬓影。阚定权将钥匙交给车童,自然而然弯起臂膀,让女伴挽着他进场。
——这相当于释放一个信号。
阚定权之前的女伴,无非是嫩模明星之流,咖位再大,也入不了权贵的眼,至多是感叹太子爷的目光挑剔,等他玩腻了或许可以接手一波。
金信集团的大小姐就不一样了。
她回来就从豺狼手中夺走25股份,诱人的权势财富和美丽的迷人脸庞营造出一个万种风情的女性掌门人形象。
金氏是烟草龙头,最近阵仗又大,收购了好几家酒庄和企业,而此时的它又处在内斗的微妙状态,不少人眼神闪烁。他们是看出来了,最近的绯闻怕不是俩人联手搞出来的,阚家绝对不会放过横插一脚的机会,娶一个千金小姐和娶一个掌门人是两码事。
而大小姐呢,也不是个善茬。
双方皆是人间豺狼,各取所需,同类人的气质让他们格外合衬,仿佛天造地设的一对。慈善之夜还没开始,阚定权首先把女伴介绍给自己的家族,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阚夫人对绯红的第一印象并不好,没有哪个婆婆希望自己的儿媳妇是个蛊惑众生的狐狸精。
而且——她跟绯红撞衫了。
同是宝石蓝的刺绣旗袍,对方年轻艳丽,自然穿得袅袅娜娜,披在肩头的白色皮草纤尘不染,天生的明净贵气。
绯红压了阚夫人一头,自然令得对方不满,她看得分明,却没打算毕恭毕敬。
戚厌给她制定了讨好未来婆婆的计划,她不需要,很残酷地说,大部分全职太太会屈服在婆媳矛盾之下。
因为无权无势,还仰仗丈夫的鼻息过活。
阚家觊觎她的股份,她又何曾不是把阚家当跳板?
阚夫人有意给绯红一个下马威,拉着阚定权说着家里老爷子八十岁大寿的事,却忽略了她这个正牌女友。不仅如此,在绯红取酒的时候,一个身影贸然撞了过来。
“啪。”
他酒杯的液体全撒了,不偏不倚,泼在绯红的心窝前。
旗袍浸水之后,隐隐约约透出内里的轮廓。
男人们看直了眼,而女人们则是幸灾乐祸。
“对不起!我给您擦擦!”
少年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抹布,让整个事件变得滑稽可笑。
而绯红成了被取笑的丑角。
戚厌在不远处跟生意伙伴交流,事故突然发生,他下意识往前走了一步,而夏依依死死抱住他的胳膊,“小厌,不,戚董,你要去哪里呀,万总问你话呢!”
少年用抹布使劲搓着绯红,四周则是看笑话的人群,阚定权低低呵斥了少年一声,“笨手笨脚的,快滚!”
随后他非常绅士脱下自己的西装,给绯红盖上,“我让助理给你拿新的衣服。”
合格的男伴从不会让女伴陷入尴尬之中。
绯红只是笑,冲着那少年说,“摸完了?爽了吧?那到姐姐了。”
她打了个响指,叫来了侍者。
“哗啦——”
她媚眼如丝,手指勾住少年的腰带,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酒杯倾斜,鲜红液体瞬间倾泻。
全场目瞪口呆。
少年又羞又气,捂住被泼湿的地方,“你干什么!”
“回礼呀宝贝。”她用空酒杯碰了下对方瓷白的脸颊,“下一次,姐姐的手就不会这么慈悲了,懂吗?”
绯红轻松驾驭全局,朝着阚夫人颔首致意,“我先去换衣服了,您自便。”
阚夫人一口气憋在喉咙里,偏偏无法发作。
但阚家却很乐意接纳绯红,别说是她带来的无法估量的价值,单是她这个人美丽而极具野心,做事更是冷静狠辣,就值得他们尊重对待。不管阚夫人如何阻拦,绯红一周之后,照样出现在阚家老宅的餐桌中。
老爷子格外欣赏这个孙媳妇儿,还把老夫人的一个翡翠玉镯送给了人。
意味不言而喻。
阚夫人气得差点没摔碗筷,她过门的时候老爷子可没有送她一两件像样的东西!
“爷爷连这个都给你了。”阚定权打开红色木盒,亲手给绯红戴上,欣赏一会后笑着道,“看来是怕孙媳妇儿半路跑掉。”
“跑不掉的。”绯红搂着男人的脖子,“我是你的人呀。”
“既然是我的人,那你更应该搬过来跟我住了,坐好,男朋友给你系安全带。”
阚定权伸手给绯红系安全带,又听见她说,“行呀,你陪我去一趟香蝶湖,我把东西收拾下。”
“多大的事儿。”他吻了吻她,“任凭小姐差遣。”
绯红回去之后,让阚定权在客厅等他。
太子爷调笑她,“不用我来收拾?”
“让你歇着就歇着。”
绯红一根手指摁住他的眉心。
为什么不让他帮忙?
当然是别墅里还有其他野男人啊。
绯红推开门,果然,一道瘦长身影坐在床畔等她。
禁欲的西装外套不翼而飞,身上只剩一件薄衬衫,领带被他烦躁揉进了烟灰缸,而地上满是灰白烟蒂。他就像是一片沉寂的死水,动也不动盯着她。
绯红却嫌不够刺激他似的,她慢条斯理翻开流苏包,一张烫金喜帖被捏在细白指尖里,又被别入男人的衬衫衣领。
“记得来喝喜酒。”
她温柔至极地插刀。
“这是你所希望的不是吗?”
屋子里没有行李箱,绯红也不打算带走多少贵重物品,她只是当着戚厌的面,拿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白色芭蕾舞裙。
——你看,你最喜欢的舞蹈,我要跳给别的男人看了。
她毫不留恋转身离去。
“啪。”
金属门柄上多了一只男性大掌。
自尊心过强的生灵说不出“求你别走”的话,因此他只是一遍遍吻天鹅的后颈,用欲迎还拒的情海来撩拨她。
绯红有了回应,她转过头。
戚厌的眼底簇光。
她捧着他的下巴,嘴唇却擦过他的脸,贴着耳边,“你要记住,是你亲手把我送上太子爷的床,你卖了我,我不会再爱你了。”
戚厌猛地看她,像看一个恶鬼。
陷阱之下,鲜血淋漓。
绯红饶有兴致听着墙角。
来的人是男主的新欢,夏依依。
当年金父干掉男主他爸后,良心隐隐作痛,就把孤儿寡母接过来养,女人生病死了,孩子就寄人篱下。
戚厌成了金大小姐的可怜小跟班。
夏依依是金家佣人的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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