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温馨且又充满了幻想式浪漫的场景,在那些蒙着面的陌生来客眼里,简直比那些脑残做作的偶像剧还要更让人起鸡皮疙瘩。
一个脑袋后边扎着条小辫子,满脸胡渣,充满可艺术家气息的家伙看不下去了。上前一步,道:“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要这么磨磨唧唧的?你们嫌不恶心,我都嫌辣眼睛!告诉你们……”
“去你大爷的,不去冒充艺术家,哪来的那么多废话?有什么事就直说!”,林源不等对方扯完,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言语之犀利,一点也不弱于对方。
“呵呵,你倒是厉害!嘴上功夫貌似不弱嘛!我们想做什么,你当真不知道?”
“笑话,狗的心思,人怎么会了解?都二十一世纪了,要是还来那套抢劫的路子,可就没意思了!要是被人抓住,肯定不是送你去维安所,先把你送去精神病院好好看一看!”
“好,小伙子,有魄力!林源,对吧?我们对你没有任何的兴趣,老大交下来的任务是把钱璐带回去,你只要把她留下来就可以了!”,小辫子男也不再啰嗦,开门见山道。
“既然你不愿意再多说,那我也一样不废话了。想要带她走,送你四个字——门都没有!”
“没有门,那有窗户吗?嘿嘿,早料到你会这么说了。既然你不愿意留下这个小妞,那哥们儿几个可就不跟你客气了!动手,强留!”
话音刚落,那个带头出马的小辫子男便是挥舞起手中的一根钢管,迎面砸了上来。
手段凶狠,不留藏手,企图一招致命。
刚才两人对话间,那群蒙着面的家伙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缩短了与林源的距离,现在一听到小辫子男下达的动手指令,一个个抄着武器,嗷嗷乱叫着就冲着上来。
要说在平常时候,林源哪里还会让得对方包围自己,还先动手呢?
压根就是连话都懒得搭理几句,直接上去,以雷霆般的手段把敌人都干趴下,再缓缓道来的好吧?
可是今天情况有些特殊。
今天在他的身边,可是还站着一个无比关键的人物——他自己并不承认的“女友”呢。
昨天傍晚在西餐厅里,还听周三洋说最近要加强警戒,可能会有人要打小璐的主意。
怎么说的这么准,才第二天,就有人找上门来了呢?
来不及细想,林源拉着钱璐的小手一个突进,就躲过了一个家伙的砍刀。趁着他冲力过强,重心不稳,刹不住脚之时,朝着裆部一个膝顶,引得对方一声惨叫。
再顺手掠过他手中持握的砍刀,用刀背朝着他的脖颈上就是一刀背下去,虽说已经留情了,但由于其中蕴含的力道太大,鲜血还是喷涌出来,溅了林源一身。
“啊!救救我!救命啊!”
突然听见自己身后一声尖叫,连忙回过头去。刚才放手之际,钱璐已经被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偷溜过来的家伙给拉住书包,拼命地向后拖着。
仿佛由于钱璐挣扎的太过激烈,在顽强地抵抗了几下后,就在那个家伙的脸上抓出了几天血淋淋的痕印。
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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