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颐娱乐有限公司的经纪人?”
“抱歉,经纪人先生,对于做明星偶像什么的我不太感兴趣。”
后来,姜鹏在海滩边去找陆菲菲的时候又见过一次,但也同样是无疾而终。
姜鹏本来已经放弃了。
毕竟一年多的时间,他也不可能把精力放在这种虚无缥缈的追求上面,成人的世界都是很现实,尤其是在这个名利盛行的演艺圈里,更是如此。
可没想到的是真叫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姜鹏估计没想到,自己苦寻不得的人竟然就在陆菲菲的身边,而且这两个人还是好友。
这要是还不懂利用这层关系来劝诱的话,姜鹏也就不用混了。
不过姜鹏也不是什么准备都没有,他亲口向陆菲菲询问了梁雨的一些信息,当时的陆菲菲以为是自己给公司惹了麻烦,又想保护梁雨才和盘托出把锅都揽到自己身上,说她是心血来潮,对方只是普通的高中生,跟炒作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大概没想到姜鹏对炒不炒作这种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陆菲菲自己不炒,整个公司也会帮她制造舆论新闻,只要不是那种负面的花边新闻,其实怎样都无所谓,炒炒反而更有人气。
关键是这个梁雨。
年纪轻轻竟然是杂志上的作者了,姜鹏原先对漫画家这一行并不了解,为了梁雨的事他托关系去查了一下,发现这个梁雨倒还真厉害,少说年收入已经上三百万了,这还不加上如今动画热播和周边热卖的后续收益,难怪她当初会一口回绝自己。
那么姜鹏打算放弃了吗?
不,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对得不到手的东西反而更想要。
三百万,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自然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了,但是对于明星来说,这个也就是几个通告的钱,而如果名声起来了,一部片约几千万的有没有?
上次,被梁雨一口回绝了,姜鹏想来自己实在是太武断了,没有让梁雨清楚的意识到,成为明星的价值。当时他只是想当然的觉得,像这个年纪的女生,都渴望成名的,突然有一个机会摆到她面前,那还不欢呼雀跃地直扑自己公司的怀抱,签下合约?
当然了,事已至此,再去罔顾过去的错误已经没有必要了,最关键的是现在要怎么做。
姜鹏打开自己的笔记本,上面写着计划的三个步骤。
首先,是利益。
不管对方的年纪是否对钱这个玩意有个具体的概念,但是姜鹏要让她知道,做明星可是很赚钱的,不是那种画画的工作能够比拟的。
其次,是名声。
当明星是一个受人追捧的职业,穿漂亮的衣服,走红地毯,沐浴着闪光灯和粉丝们的尖叫欢呼,发一条微.博,立即就能有成千上万的人关注和转发,他们是媒体的焦点,杂志的宠儿。
最后,姜鹏要让她亲自体验一下站在聚光灯下的感觉。
多少人为了站在那个舞台上,拼尽全力,那是明星最为炽热耀眼的时刻,姜鹏坚信,只要体验到了那份感觉,对方一定会答应的。
以三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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