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其实就是因为那些所谓高雅的人死不瞑目,进了棺材还要搞事情。但他们终究搞不出什么大新闻来,因为他们还没有从棺材里出来,土地爷爷就已将他们的身体腐蚀得只剩下一个骨架。
老街上的这条小巷叫番薯巷,专门是卖烤番薯的,而卖主多是忠厚老实的村里人,他们那副被太阳晒得黝黑的面孔就是那些惊慌的职场人最好的镇定剂。
农民们从来都不理解城里人为什么会搞那么多的套路,就像城里人不明白农村人为什么会那么诚恳一样;这两种人始终都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
农村人是被简单的生存而困扰,而城里人是被深重且铺天盖地的人生意义所湮灭。
论人生的伟大赢家,当属吃番薯的农村人。
陈洋从小就特别的喜欢和村里的同伴们一起到田野里烤番薯。
小学的时候,由于他父母常年不在家,自个的地里没种有番薯,为能够够让自己有番薯可烤,每当放完学的时候,陈洋都会拿着一个大袋子去挖邻居种的番薯。
有一次,他在偷番薯的过程中,遇见了邻居家的一条狗,那条狗浑身的黑色毛,体壮力大,而且非常的凶,当它看到番薯地里的陈洋的时候,便张开嘴巴,朝着他走去。
陈洋看着那条狗,心里忌惮极了,随后扔掉了番薯,转身就跑。
没想到,那条狗真他吗的凶,张大了嘴巴,锋利的牙齿显露出来,一股劲的追着陈洋跑。
陈洋跑不过那只四条腿的狗东西,他停了下来,伸手捡起了路边的一块砖头,用尽吃奶的力气朝着那条黑狗砸去。
铛一声。
砖头没有砸中狗,但砸中了它身旁的一个烂铁锅,发出了一声雷鸣般的巨响。
没想到,那狗东西转头就跑。
后来,陈洋再也不怕狗了,每当他去偷番薯,他就带着一个烂铁锅和一根木棍。
狗每汪一下,他就用力敲一下铁锅,只要铁锅发出来的声音比狗叫声大,那狗东西就会变得跟乌龟一样怂了。
如今,十年如一日,当陈洋站在这条番薯巷的时候,他脑门里面的那些关于童年的回忆便更加的清晰了。
因为有烤番薯,所以他才有童年。
这一次,陈洋毅然决然的要带着身边这两个千金大小姐来品尝这些他曾眷念的童年的味道。
三个人朝着小巷里走去
在小巷口的张大爷先发现了顾客,他急忙让客人们在旁边小木凳上坐下来。
“几位请稍等,烤番薯马上就来!”他说。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身穿蓝色运动服的男人走了过来。
他走到了三个人的前面。
“苏玲,你怎么能在这里吃这种地摊货?”凌一恒满脸嫌弃的道。
凌一恒是苏玲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
当时他在读研究生,在图书馆偶然的一瞥,凌一恒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姑娘。
可是,苏玲总觉得这个人很老,不管是穿着还是吃食,都非常的传统,仿佛和自己不是一个朝代似的。
苏玲抬起头,她看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