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剑最快最多也就多刺我一两剑,事实让你再多刺一二十剑我都还安然无恙,还不如甩你十几个耳光伤人,而我只用刺你一剑,你就完蛋了。”
小柳听了第一个不服,辩解道:“上午你还说,秦大哥是你见过最扎实的快剑手,论剑术基础,比乔大帮主都不弱。怎么这么快就变了卦?人老也不是这么个健忘法!”
吴老叹服道:“这正是乔帮主与众不同的地方——同样的剑术,秦朝这小子缺少杀心,威力至少要下降一半,在乔帮主手中却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威力倍增。像这等天赋百年难得一见,绝不是勤学苦练所能成就。”
呵呵一笑道:“你要还想学武,首先要知道,真正的功夫不是表演,不是卖艺,但求好看就好。所以我更欣赏那黑衣女的作风,秦朝他不适合混江湖,剑术最好都白搭。”
三女一听他这话,不约而同想到龚家武馆门口那一战,被事实说得无话可说。只有小柳仍不放弃,想了老半天,辩驳道:“秦大哥的剑术比你高,对这你还没话说?”
吴老道:“这小子,太会讨女孩子喜欢了。不听老人言,将来有得你受。”说得小柳脸一红,放弃了追问。等反应过来,又不好意思问了。
这天,吴老又当着众女的面拿秦朝当反而教材教训,秦朝忍了又忍终至忍不住,反驳道:“在剑尖安一根针,不就可以刺瞎眼睛了,只是那样太残忍,否则还可以擦毒。”
他这话一出,众女都觉得十分有理,等着看吴公笑话。不料吴公竟哈哈大笑,洋洋得意道:“年青人终究沉不住气,一个小小的激将法就露了底,亮出杀手锏。”
脸一板,严肃道:“我要是你对手派来的探子,你就等着抹脖子……”
他话没说完,秦朝打断道:“我知道你的好心,也知道逢人只说三分话。”
吴老一听便知他还另有杀手锏,不然也不会这么沉着冷静,心想:“这小子要真是留了手,以后绝不能小瞧。只要不是天要亡他,将来至少也是雄霸一方的大人物。”
事实上,别说与他们切磋武功,本不是生死之战,即便是生死之战,秦朝刚开始一样会强忍住欺负人的冲动,尽量不去用凌波微步‘作弊’。这主要是由性格决定。
试想一个平时不是很容易冲动的成年人,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会轻易放低警戒吗?换了其它穿越者,或许会,或许不会。秦朝没法保证自己就一定不会,尽了力就成。
像这般自缚手脚不用‘凌波微步’,还另有其它理由,比如说:学初学轻功时绑沙腿,背沙包,等渐渐习惯了负重行走,再体会轻装而行的轻快,偶尔用一用特别有效。
用多了没什么了不起。
一招鲜,吃遍天,谁都想。
但这越简单有效,别人越容易学走。
老酒鬼说霍青是天生的剑手,可惜入门之前未遇名师,反把一块好材料废了一半。说什么连一道家常菜也要名师出高徒,但材料越普通越不怕浪费,材料越好越需要名师。
说小柳天生媚骨,也是好材料,但接触武功迟了,高不起成就最高。愚昧说还有克夫的命,实际是那些男人自己太好.色,太不自量力,自制力太弱,不然不一定无福享受。
说龚婉的天资最高,但接触武功最迟,最没学武的必要。
不只一次说秦朝的身体最怪,表面的资质最低,内在的潜力最高,身上存在有太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吴公喝掉了普通客人两三年的酒量,终究还是免不了离开南涧镇,与吴婆一起继续那搜寻霍大小姐下落的任务。任期是定了一年,但如果在半年内找不到,希望便不大了。
吴婆说:“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被毁尸灭迹,也要找凶手算算。万一找不着凶手,那就找四大恶人的徒子徒孙。大不了多杀几个,总之不可便宜了那些坏蛋。”
秦朝听了才开始有些理解,以吴公的厉害怎么会被那吴婆吃得那么死。何况他们两人也算是志同道合,在丐帮中都出了名的嫉恶如仇,喜欢文学又都不擅长死读书。
不过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用吴公的话说:“别人读书会把书读死,我们读书却要把书读活。所以我这一生怎么都考不中秀才,因为那些秀才和考官也是别人。”
吴婆和吴公夫妇,还有一个相同的缺点:武功最高都不过四袋弟子的武功,‘驱蛇棒法’再怎么修炼还是‘驱蛇棒法’,比不了乔峰时常超常发挥。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