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兀术双目喷火,忽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该跟小孩子讲这些没用的东西。
“阿爹,坏蛋舅……呃,那个秦大王,他还说……”
“我不想再听他的任何谣言……”
“秦大王说,有一次海战,你曾下令射杀妈妈,想把我妈妈一起杀了……”他一口气说出来,“这件事,不是秦大王造谣吧?”
金兀术牙关咬得咯咯作响。真的,秦大王,他不是岳鹏举;他甚至不是赵德基!他也不是金国自己的任何一类政敌!
他比上述的一切人加起来更加卑鄙。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者更能战无不胜。
“阿爹……”
金兀术暴喝一声:“来人,立即将小王子送回燕京,不得有任何耽误。”
两名侍卫上前,一左一右站在陆文龙身边。
陆文龙失望地拿着自己的长枪,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这一刻,觉得阿爹真的太陌生了,越来越陌生了。调动拐子马,何等重大,难怪海陵等人怎么也查不到阿爹的“罪证”!他曾为此暗喜阿爹的英明,崇拜他的妙计,孩子的心灵里,为了自己的亲人好,便是最大的是非观。杀掉一个恶棍,也该令人拍手称快,相反,目睹恶棍作恶,却旁观并鼓励,才不可饶恕。
但是,假的,这些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
根本就不是他,怎么查?
父亲伟大的形象,在脑海里轰然崩溃,坍塌。一度,四太子,是最大的英雄,最大的道德楷模,自己的崇拜偶像……那是自己的阿爹!
可是,为什么其实不是这样?
“马上就送小王子上路,若有任何闪失,军法从事。”
他忽然想起先前阿爹那声“杀”,杀掉那名歌女,也是这么说的,不杀就“军法从事”。阿爹的每一样,都师出有名。
金兀术不敢看他奇怪的目光,深深地惧怕,一个孩子,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目光?这孩子,忽然变了个人,那么陌生。那眼光,可怕——他忽然打了个冷颤,仿佛陆登站在自己面前,死不瞑目,尸体不肯倒下,怎么也不肯,就是这样的目光。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若是这个孩子知道,自己就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他浑身冷汗,再也不敢想下去。转过身,脚步不稳,竟然第一次想要逃跑,逃离一个无法掌控的环境。
就算是权倾天下的四太子,也有握不住的时候。
陆文龙盯着阿爹,两名亲兵上前拉他,他忽然一挥手,这一下,用力甚大,一名士兵竟然被挥得一阵踉跄。
“不许碰我,我自己会走!”
金兀术避开他的目光,只觉得一阵寒入骨髓的冷意。
陆文龙第一次并没有叫他,大步就走。两名士兵亦步亦趋,押送着他。
再回头,阿爹已经不见了,一声号角吹响,那是出征的声音。晨风里,拐子马列成方阵,一队一队的开拔。他知道,这是大金最精锐的队伍,此行,便是去捉拿那个坏蛋舅舅,也许,还有自己的妈妈。
但愿,但愿妈妈别跟那个坏蛋舅舅在一起。如果在一起,阿爹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阿爹,这一次,是真的要杀掉妈妈了!
他心内狂跳,头晕目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唯有祈祷,妈妈千万不要和那个大坏蛋秦大王在一起。
如是想的还有金兀术。
希望,花溶千万千万不要跟那个海盗头子在一起。但是,直觉和经验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一定在一起。秦大王万里迢迢追到这里,又率领野人杀去救援,并不是做耍的。
兵临城下,这一次,不是一座城池,而是比城池更加厉害的游击战。本来,宋军是并不擅长游击战的,他们擅长固城高墙的攻坚战和守卫战,缺少积极主动出击的传统。擅长游击战的自来就是游牧民族或者盗匪流寇绿林势力。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
但是秦大王,他并非宋军正规军,他就是一个强盗,浸淫游击战已经有二三十年历史了,在和各种流寇、宋军、金军大大小小几百战的交手里,已经锻炼得比正规军还强悍。
金兀术在燕京周围跟他多次交手,有好几次良机,都被他逃脱了,就是因为他特别擅长这该死的游击战。金兀术对这样的战阵也不陌生。怕的就是他游击得再彻底一点:单枪匹马跑了,那样,自己真就抓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