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可是,却发现,自己原是徒劳无功。
此时,他的脸上还带着鞭痕,新鲜的,那是四太子鞭打了尚未愈合的。这些鞭痕还在隐隐做疼。
金兀术站起来,若无其事:“当前要务,是抓捕秦大王,以及和宋国的谈判。”
“可是,听说秦桧已经逃回去了,怎么谈?”
秦桧受伤后,再也不敢置身冒险,反正天高地远,圣旨还来不及到达,他当机立断就返回临安。至于他的伤势如何,则是一个秘密了,至少金兀术现在还没有探到。
他露出笑容,从容不迫:“就是他走了,反而更好谈。对我们大金更有利。”
“四太子,您说,派谁捉拿秦大王最合适?”
“海陵为先锋!”他收敛了笑容,神情肃穆,“本太子为主帅!我就不信,秦大王这厮上天入地,还能生了翅膀飞了。这是大金的土地,不是一个海盗纵横的世界!”
合刺放了一百个心,这些年,他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性的依赖,他本就不善于国家大事,有四太子出马,就让四太子全权处理好了。
入夜。
四太子府开始了久违的一场盛宴。
参与宴会的只有两个人。陆文龙看着父亲,又看看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有点奇怪:“阿爹,我们两个人能吃这么多?”
“不,是三个人。”
果然是三幅碗筷。陆文龙想,还有一个人,会是谁?谁还在路上?
“阿爹,谁还来?还有客人么?客人什么时候来?”
“客人在路上。也许,已经快到了。”
“不会吧,阿爹请客,谁还敢迟到?”
“不是迟到。是她不知道阿爹准备宴请她。”
“那你怎知道人家一定会来?”
“阿爹神机妙算。”
金兀术淡淡一笑。他面前放着一张古琴,那也是来自宋国的古物,异常珍贵。他仿佛甚有兴致,手指抚过琴弦,发出一声绵渺悠长的回响:“儿子,今日阿爹为你弹唱一曲。”
“啊?”
阿爹这些日子一直板着脸,无比严肃,怎么忽然有了闲情逸致?
他在儿子惊愕的目光里,自弹自唱起来: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余音停在最后两句,萦绕不去。陆文龙第一次听得这样的曲子,而且是用纯粹的汉语演唱的,壮怀激烈,又带着不堪言说的悲楚凄凉。骨子里的某一种种族审美被迅速唤醒,他怔怔地看着父亲,潜意识里,这曲子比自己听过的所有大金的民间小曲都好听多了。
“阿爹……”他的话没出口,见阿爹的双眼全神贯注在琴弦上,心无旁骛,浑然两忘。他不敢说话,这时,却听得阿爹开口,像在讲述一个久远的故事,那些英雄的风云岁月:“这琴叫做焦尾琴,是宋国的亡国之君宋徽宗之物。当年,咱们大金纵横天下,一直打到宋国的都城开封,俘虏了宋国的全体皇室成员。当时,大金的人口尚不及大宋人口的百之一二。我的阿爹,我们大金的太祖皇帝,仅凭13骑兵起家,但是,我们大金的男儿,个个都是英雄好汉,铁骑横扫,所向无敌。可笑宋国的百万兵马,简直不堪一击,很快就被我们大金打败了。这把琴,就是宋徽宗为了凑战争赔款卖掉的……”
孩子非常兴奋,又自豪:“阿爹,这场战争,是你做的统帅么?”
“拿下开封,首功不是阿爹。但随后,阿爹带领大金10万人马,南下追逐宋国的余孽赵德基,搜山捡海,一直将他逼到了茫茫大海上。他慌不择路,夺路而逃。阿爹一直追逐到扬州……”
陆文龙情不自禁接口:“扬州?我知道,我听妈妈说,是个好地方……”
“是啊,扬州真是个美丽的地方,阿爹生平也没有再见过比这里更繁华更富庶的地方。宋国有句俗话‘扬一益二’,就是说扬州天下第一,益州天下第二……”
“这么好?以后,我们可不可以去游览看看?”
金兀术摇摇头。这些年来,扬州已经不再是那个扬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