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熔金,赤霞染红了半边天。
林清雅此刻却没有功夫欣赏青山绿水的山村美景,作为新媳妇在周家厚着脸皮白吃了几天饭,总得出来干活赚工分。
周秀云让她回家待着,不过林清雅也不好意思让长辈干活,她一个晚辈歇着,就跟了出来。
第一天出工,因为正是农忙抢收最后一波稻谷。
女同志割稻谷,男同志打谷子,分工还挺明确。
天气炎热,到了夜晚也热度未消,林清雅浑身汗水湿透,身体像是过敏反应,被谷穗儿的絮絮弄得浑身麻痒,手臂痒得通红。
不过大概是原主已经把身体锻炼出来了,她动作麻利地挥刀割稻谷,竟越干越起劲儿,还燃起了斗志。
旁边一个偷懒的妇人和周秀云说:“你家清雅真能干啊,今天一个人干的工分,抵一个汉子了。”
男人和女人因为体力不同,计的工分也有区别。
一般男人一天能赚十个工分,女人体力稍微差点,干的活少点,赚六到八个工分。
如今她们生产队,大概是特别穷吧,一个工分只有一角钱。
一个成年劳动力,每天满打满算十个工分,一年三百六十天,也才赚三百六十块钱。
这时候粮食是一角钱一斤,成年劳动力过年能分到三百多斤粮食。
周秀云无奈地笑说:“清雅,你傻孩子,快歇会。”
林清雅抹了把脸上的汗珠,欢快地笑说:“妈,我不累,我今天要赚够十个工分。”
终于等到收工,林清雅累得从内到外都虚脱了,腰都直不起来,一站直身体,腰间钻心的痛,脚底板都在打颤,没有多余的力气。
手心因为长满茧子倒是不疼,但过度握拳,累到她连镰刀都拿不稳了。
啊,周霁川,我真的干不了这个,要了老命了。
她想要大喊一声,又深呼吸扶着腰望向远方。
这披星戴月,早出晚归的活计,果然不适合她。
林清雅再也不想尝试了。
得另找门路。
和公婆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回到家,林清雅迅速先洗漱了,又换了身衣裳,累得趴在了床上。
半晌,响起了敲门声。
“清雅,秋娘来找你了。”
林清雅又扶着腰起身,打开门看见秋娘微笑地抱着小奶娃站在门口。
“进来吧。”林清雅笑说。
秋娘点头,又看向这间新房,眼底有羡慕的微光闪过。
“坐吧。”林清雅拿过一把椅子递给她。
秋娘抱着孩子坐下,又掏出一个金戒指递给林清雅。
“清雅,谢谢你救了小宝。我们素不相识,你却肯大费周章过来找我,耽误你的时间了。我知道你嫁的比我好,我的这点礼物,在你眼底不算什么,不过这是我的一片心意,请你一定要收下。”
林清雅看着秋娘羸弱的身子,满眼真挚的眼神,这个女人真是善良啊。
她微微叹气:“秋娘,这戒指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再说当时我和婆婆都听见了声音,也不能见死不救。”
又惊讶这秋娘既然有这金戒指,家里应该没那么辛苦啊。
秋娘看出她所想,解释说:“这戒指是我奶奶临死前给我的嫁妆,我谁都没敢说,当初不敢告诉爹娘,如今是不敢告诉我男人,闺女是我的命根子,我没什么可报答你的,这枚戒指就当是我报答你的救命恩情。”
秋娘一看是读过书的人,把恩情看得很重,也不想欠别人的。
重情义的女人,林清雅很欣赏。
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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