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于6月23号。
死因是煤气中毒。
我看着床上面色惨白不省人事的自己,面无表情的飘出了这座我毫无眷恋可言的房子。我17岁,活的很累。爸爸因为欠了一屁股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逃去了天涯海角,而妈妈因为受不了债主们的纠缠在我六岁那年上吊自杀。从那以后,一直都是我的奶奶拉扯我长大,而如今她也不陪着我了。日薄西山的老人,在不久前刚离人世,我不如做鬼,才更有意义一些。
我死后成了一只鬼。但我忘记了我生前最后一个愿望,也罢,大不了不投胎,多大个事啊是吧。
六月的晚风有点凉,却不寒,吹开白昼恼人的热气,清凉凉的舒开在人的面庞上。路边灯光昏暗,晕开厚重的夜色,指引疲惫的人归家。
可惜我已经没有家了。
我顺着风飘,飘过一条条路,直到不小心被风刮到一条小巷。
我从小巷飘过去时,看到一个……
浑身是血的红人。
我发誓当时我是不想管他的,但是当时风太大,我无数次被刮回去,于是我就想不如去研究研究那个人等风小了再说。结果那个人身子突然动了两动,我还没看清,那人张嘴就是一口血喷我脸上……
我伸手一摸一脸血,血口喷人啊我去?
没错,是血。
这是一个被打的重伤的人,因为身上染了太多血,导致我看人不清。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血居然能喷到我脸上,这不科学啊这,作为一只鬼,我应该理所当然的穿透任何东西才对。
这都是怎么回事?
然而更让我惊讶的是,我的身体不再呈半透明状,而是逐渐实体化,直到我感受到自己的重量——我竟然站到了地上!
这不是真的!这太任性了!我受惊讶的蹦了两蹦,结果我竟然又悬到了空中,等我想下来时,又站到了地上。
惊喜之余我决定弄醒我面前这个人,但当我的手指碰到他额头时,一阵电流淌过指尖。我感应到了他的家庭住址。
于是我做了一个特别伟大的决定。
我要住到他家去。
反正我也无处可去,自己的房子不久就会被卖掉,我总不能一直在外面晃。很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要和人类同居。
我用他的钥匙开了门,然后把他丢到了沙发上。他家特别大,而且住在富人区,这也是我选择住他家的原因之一。作为一只鬼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力气大到可以单手拎起一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的男生,我果然很伟大。
我开了他家的灯,巨大的水晶吊灯颗颗折射出炫目的光芒,刹那间整个屋子灯火辉煌。他家的客厅赶得上我一个家大,地上铺着货真价实的兔毛绒地毯,深红色的真皮沙发上堆着斑点绒的高级抱枕,我都舍不得把这个浑身是血的人丢上去,怕弄脏,可是又不想丢回他那张能睡下四个人的大床上,二者相比,我还是选择把他扔沙发。
开玩笑,床是我要睡的,男生都给我滚去睡沙发好了。
我从浴室间弄到了热毛巾和水飘到客厅就花了快五分钟,我忍不住想他要是尿急怎么办。我一边想一边把热毛巾沾水敷到他脸上。
清洗了一遍后,那张脸勉强能看,他有着中国大部分富家子弟都有的白皙皮肤,他鼻梁很高,眉毛特别的黑,而且眉型也特别好看,英气十足。他的脸也许称得上是英俊,但是由于他脸上各种疤痕,严重影响我的审美。
我给他灌了水,然后就飘进他的房间看电视去了。反正这个人跟我没什么关系,我救了他一命,他只需要让我和他一起住,作为报答就足够了。
我给他洗脸的时候,得到了一些零碎的信息。他叫沈和丞,19岁,父母都不在这里。这很好,为我创造有利条件。
我知道沈和丞看到我的时候一定非常惊讶,或者说受到了惊吓。因为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他家,而且鸠占鹊巢大摇大摆的睡在他的床上看了整整十二个小时零六分的电视,他怎么可能不被吓到。
沈和丞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倚在门口,眯眼,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紧紧的盯住我:“你哪个?”
我下意识的去护遥控器:“你不许换台。”
沈和丞:“……”
一阵沉默后,沈和丞又一脸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你为什么悬空???”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鬼看电视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悬空。我瞬时恢复原状,并义正言辞的告诉他:“你还没睡醒,再回去躺会。”
我想沈和丞一定还处在昏沉状态,因为他真的转身跑了,我本来兴高采烈的打算继续看电视,结果三秒不到沈和丞就拿着他的“肾六”跑过来:“你是哪个病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