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兔子自有妙计
在富二代孙莎莎小姐十八岁以前,她一直对自己的人生赢家身份充满着认可。
简单点来说,就是她对胜利这个词深信不疑。在贵族幼儿园有专门的阿姨系围巾,上小学因为校长的关照坐在前排,中学即使不学习也有很多同学排队给她抄作业,考场里只要对邻桌的男生说“能不能给我看一眼答案”就能顺利及格了。
当然胜利的人生不包括陈弧,陈弧那种失败经历还是先抹除吧,否则说起来太伤心了。
总之一切都是美好的,因为家庭富裕生活美满,最关键的是她既不胖也不丑,在高中也是八分以上的艺术生水平,能招徕更多的青眼和更多的嫉妒,女孩儿们嫉妒她有豪车车接车送而不需要干爹,男孩儿们羡慕她能在业余的游戏里甩出人民币玩家的水准,简而言之就一个词能形容:霸气。
然而霸气的孙莎莎同学其实是个脑回路不怎么正常的孩子,这可能和在妇产医院的时候护士接生经验不足有关,也可能和小时候的家教是个崇尚欧洲文学的意识流有关,那个老师压根就没什么正常的人生观,张口给你讲死亡是得到救赎的唯一途径,要么就是莎士比亚死前娶了几个小老婆。
在这种神经质而充满文艺的熏陶下,孙莎莎同学走上了和她姐姐完全不同的成长之路。当然了,她们姐妹俩的脑回路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孙菲菲从来不听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家教教课,老师一来她就装肚子疼,然后跑外面玩泥巴去了。只有妹妹认真的托腮听法国大革命和路易十四临死前喝的红酒是怎么酿出来的。这导致的直接差别就是孙菲菲野蛮成性,不受管教,分分钟就表现自己不受封建礼教束缚的决心给你看,拿把刀切腹这种事儿都能干的出来。
而以文静著称的孙莎莎就看不上自己姐姐这种犹如关东二把刀的性子,总结成一个词就是粗俗。书也没读几本文章没看几篇,张嘴就是“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点也不值得人尊敬。她的床头长期放着巴掌厚的《哈利波特》和《天龙八部》,闲着没事就看几页,试图用东西方经典文学来熏陶自己——虽然效果不怎么好,后来她一直觉得表妹和表哥是可以恋爱结婚生猴子的,还为此跑去问她妈为什么自己和表哥没婚约。这件事把表哥家吓得够呛,本来悬而未决的女朋友连夜就打算订婚了。
然后因为没和帅气表哥结成良缘的孙家二小姐就有点阴影,这和她以后变得和哪吒踩得那个轮子一样风风火火有点间接的原因。事情复杂,难以形容。
总是她这辈子压根就不用那只正常的眼睛看问题,导致什么判断都稍微错位。比如说本来很看不起财大气粗的邵家,觉得他们就是拿着金山银山的土包子,邵凛空就是一个没文化的花心大少。本来这样就挺对的,但是后来就不同了。自从意识到唐允可能有潜在出轨意向后,她又把邵凛空归结为弱势群体,霎时就变得值得同情了。然后再加上点什么杂七杂八的原因,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当雷锋,雷锋第一步就是不能纵容这对狗男女,得揭发他们的奸情。
然后揭发奸情还有第二个作用,她不想让她妈考虑邵峻琪当上门女婿,无论是“上门”还是“女婿”最好都不要考虑。
然后在被唐允威胁买去农村当媳妇的时候,孙二小姐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如果自己被卖两万块到农村的事情传到市里一定会颜面扫地”。
太可怕了,简直太可怕了。
她作为富二代生活的这些年来,一瓶粉底液一千块,一个包一万块出头已经是常态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多年家里养活她至少花了几十万成本,如果两万块钱轻飘飘的卖出去了,那自己的脸往哪儿搁?父母的老脸往哪儿搁?
这特么多丢人啊,比穿着大棉袄和拖鞋在马路上闲逛都丢人。她甚至都能想象出将来客人到自己家去做客,开口说“听说你家莎莎两万块卖到农村了?”这就和乡下人们串门说“听说你们家猪50块宰了吃肉了?”是一个道理,充满了赤裸裸的羞辱意味。
所以孙莎莎明显就不淡定了,在唐允机智而充满不道德的威逼下,她立刻就倒戈相向。把自己的意图全数供了出来。
结果就是唐允越听越皱眉,越听越皱眉。在听到邵峻琪上门女婿的环节展演欢笑,然后又在出轨离婚作证环节握紧了拳头,最后在整个跟踪事件叙述完毕后彻底不说话了。
也许是接受不了事实。
孙莎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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